内蒙古高招咨询:什么条件下可享受降分照顾

2019-11-27 16:14:20

读者白先生打来电话问:看了贵报6月5日8版刊发的《高考全接触》后,我明白了加分录取是怎么回事儿,听说还有一种是降分录取,这和加分录取一样吗?考生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降分的照顾?

  呼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温继峰答:

  加分录取和降分录取不一样。招生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当某些院校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原报志愿和网上多次补报志愿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将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投档的规则是:在批次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按科类将未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在降分幅度内分段分次连续降分,将考生档案投档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降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汉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降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另外,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果有多项增加或者降低分数的条件可以累计照顾分,累计照顾分不得超过30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以外的考生,如果有多项增加或者降低分数的条件可以累计照顾分,累计照顾分不得超过20分。

  所有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考生报考体育类、艺术类时,文化课累计照顾分数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