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热点问题解答

2019-11-28 12:44:03

问:我省高校什么时候进行录取?

答:提前批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5日—7月12日;
其中部队、公安院校录取时间7月5日—7月8日;
艺术类院校(专业)7月5日—7月20日;
(2)第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11日—7月15日;
(3)第二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a类院校7月20—7月23日;
b类院校7月28—7月31日;
(4)第三批专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a类院校8月5日—8月8日;
b类院校8月12日—8月15日。

问:未能录取的考生什么时候补填志愿?

答:今年,省招生办将在每批录取(含二、三批a、b类院校)结束后,公布缺额较大的院校的招生专业和计划,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具体时间,请考生留意录取期间各新闻单位的报道及省、市、县招生办的通知。但从近几年我省补报志愿的情况看,第二次补填志愿所属录取院校的投档分数往往高于第一次录取的分数。因此,考生还是要重视考前的志愿填报。

问:如何确定高校录取分数线?

答:我省高校录取分数线分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进行划分。
普通类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以及另一门选考科目五科合成的总分(标准分),按一定的比例,划定普通类专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划定a、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的总分及考生的体育术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划定a、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科的总分及考生的术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划定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划定a、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

由于考生报考志愿的不平衡,各高校的实际投档线有所不同,因此,各高校实际录取的分数线也不同,考生报考志愿集中的高校,实际录取分数线将会高于省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生源不足的高校或专业,省招生委员会将根据院校生源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分数线。

问:高校录取程序怎样?

答:录取期间,省招生办设立了录取领导小组下设档案组、技术组、审核组、计划组、纪检监察组等业务组。每一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其电子档案都必须走过这样一个完整的程序:档案组投档→高校审核考生电子档案→省招生办审核组审核、盖章。具体来说,是省招生办档案组根据考生的选考科目、志愿情况,以高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通过互联网录取系统投出考生电子档案给高校;高校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学校的录取原则,审核考生的电子档案,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不符合录取原则的考生,由高校提出拟退档考生名单,然后,将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组、纪检监察组审核;省招生办审核组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考生予以审核,对符合录取政策的给予确认备案,对不符合录取政策的退回高校重新复议,省招生办纪检监察组审核高校上报的拟退考生时,对退档合理的予以退档,不合理的,提出复议意见,退回高校重新复议,如高校经两次复议后坚持退档,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高校在省招生确认录取考生名单后,打印录取名单,送计划组复核招生计划,确认后,送审核组盖章,最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问:今年高校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是什么?

答:今年投档原则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以1:1至1:1.2的比例,按志愿顺序和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问:我省高校录取投档顺序是什么?

答:我省高校录取的投档顺序是:在规定的投档比例内,首先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院校志愿(含第一志愿后续所有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然后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以及后续院校志愿的考生档案。第三志愿以后的各志愿按院校缺档情况一次性补充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总分60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按志愿投档。总分600分以下的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投档。

问:高校录取的优先投档线是什么?

答:为保护高分考生,我省在第一批录取划定了高分优先投档线。即高考成绩总分在700分以上各志愿的考生视为第一志愿优先一次性投档给高校,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

问:报考两科选考科目,即有两个总分的考生如何投档?

答:我省高校录取是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选考科目和报考志愿进行投档的。考生报考两科选考科目,即有两个总分,也是依据这个原则进行投档。例如,考生a、b选考科目都是物理和英语(2),这两位考生都有两个总分。但a考生物理总分是695分,英语(2)总分是700分,填报的第一志愿是某a理工大学的理科专业[选考科目没有英语(2)],第二志愿(或后续志愿)是另一所b大学的文科专业[选考科目有英语(2)]。那么,当b大学的投档线在700分以下时,则该考生会先被投档到b大学。如果b大学将该考生退档,则该考生有可能失去a理工大学的录取机会。b考生物理总分630分,未达到第一批高校录取分数线,英语(2)总分650分,达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则该考生只能以英语(2)的总分,参加第一批高校的录取。

问:艺术院校、专业如何录取?

答:根据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要求,艺术院校、专业的录取有三种形式:

第一、经批准单独划线招生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省招生办根据学校提供的术科考试合格名单,按院校划定的各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次性投档给录取院校择优录取。

第二、批准单独划线招生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之外,高校自主组织术科考试的高校,省招生办根据学校提供的术科考试合格名单,按照我省艺术类专业文化分录取分数线和我省确定的艺术类术科统一考试合格线(未涉及的专业不受此合格线的限制),将考生档案一次性提供给学生报考的院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三、参加我省术科统考的高校,我省的投档原则是: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分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此外,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采用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2006年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全部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专科艺术院校(专业)与普通专科院校(专业)同批次录取。

问:今年我省划定了艺术术科考试统考术科合格线,合格线下的考生能否报考艺术类本科院校。

答:根据关于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今年,我省首次划定了普通高考艺术类术科统一考试本科合格线,合格线为美术180分,音乐60分。报考除31所单独划线招生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以外的高校本科艺术术科单考的考生,如果术科统考的成绩在合格线下的,将不能参加本科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但如果有关高校艺术术科考试的内容(或项目)与我省统考的内容没有两项相同的,投档时则不受合格线的限制。

问:符合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考生如何录取?

答:今年,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试行自主招生的高校进一步扩大。被有关高校确定为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校可在省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学校投档线下20分内予以录取。

问: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如何录取?

答:今年根据的精神,省招委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对优秀学生、“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地的考生、烈士子女、立功警察和退伍军人、贫困地区考生等考生的加分政策,分值为10-30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投档时,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今年高校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有不同的录取原则。有的高校在录取时是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排队录取,有的学校则是按照考生的实际考试成绩进行排队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问:照顾加分的考生有哪些?

答:1、获得省优秀学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以及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本、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的考生、烈士子女专科层次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供高等院校择优录取。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4、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在本、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本、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5、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因公牺牲和立一等功以上民警的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获市、县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立二等功的民警子女,在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

6、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到四级残疾军子女、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降低3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

问:在何种情况下考生的档案会被高校退回呢?

答:从近几年高校录取情况看,高校退档原因主要有:1、分数较低,即考生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总分靠后的考生容易被退档;2、不服从专业调剂。每年考生填报志愿都会出现志愿“扎堆”现象,需录取调剂志愿考生。而有些考生填报的专业落选,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由于学校不能确定考生是否愿意,高校只能退档。3、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专业受限。高校招生的原则是“择优录取”。“择优”包括考虑考生的分数、身体条件、思想品德等。一些学校的专业在专业目录公布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殊的要求,有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可能不符合专业要求。4、以计划满为由退档。高校招生是按计划录取,对超计划投档的考生会予以退档,而这种退档也往往以退低分考生为原则。5、考生自愿要求退档。每年都有少数考生由于各种原因放弃录取,对这些考生,高校也只能退档。但对于考生来说,提出退档申请须十分慎重。因为一旦申请,高校退档后,就失去当年的录取机会了。

问:目前,许多考生非本科不读,不愿意报考高职高专,你认为如何?

答:俗话说,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远未达到普及化阶段,高校招生还是选拔性考试,特别本科招生,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同时,考生的自身条件各有不同。因此,考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考相应层次的学校。另外,我省高级技能型人才严重紧缺,据统计,我省高级技工人才缺口达300万,一些高级技工的工资水平远远高于一些本科毕业生,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即大专层次的教育正是以培养技能型、实用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此,考生应该改变报考和就业观念,大胆报考高职高专。

问:经济较困难的考生如何完成大学学业?

答:随着我省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根据教育成本,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实行收取部分学费的制度,同时,为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批准民间资金进入高等教育,举办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这一方面扩大了我省高等教育的学位,使更多考生可以接受高等教育,另一面,也让部分学生的学习费用有所增加。但为保证每一位被录取考生能完成大学学业,国家、高校建立了一系列的奖、贷、助学和勤工俭学制度。对于经济较困难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些学费、地区生活指数低、学校奖学面较广、奖学金较高的高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学习,争取奖学金,以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俭学等途径,来完成学业。对于特困学生,许多高校还实行减免学费,并提供适度的补助。因此,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应担心因交不起学费而弃学。

问: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是否能同时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

答:根据国家、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2005年全国共有61所高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以实行单独招生。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后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对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拟将其录取到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应事先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问:何谓体育尖子考生?体育尖子考生招生录取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体育尖子考生是指具有在中学阶段参加地级市以上比赛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前6名,或达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并经省考试中心组织的体育尖子专项测试合格或不开考项目的获奖材料经省考试中心专家组审核后认定具备体育专长且报考普通高校非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投档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1、按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规定,获得全国性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性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性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运动健将、国际运动健将、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可以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2、按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号)规定,2006年全国共有235所高校可以按规定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批次的成绩要求,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并且招生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招生学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

3、报考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19所办高水平运动队高校的体育尖子考生,包括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体育尖子考生,及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分加上体育尖子专项考试加分后,总分达到办高水平运动队高等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体育尖子考生,由招生学校提名,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按办队项目投档。

4、经专项测试考试成绩达c级(含c级)以上(不开考项目经专家组审核合格)的体育尖子考生,报考非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高水平运动队布点高校的布点项目以及报考外省普通高校,可在高考文化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达到所报考高校投档线的,可投档。

问:何谓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艺术特长生是指经批准的招生试点学校测试后认定具备艺术特长并报考普通高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教学司[2005]34号《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规定,2006年全国共有53所普通高等学校可招收艺术特长生。经招生试点学校测试合格或确认的入选考生,可在招生试点学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来源:广东省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