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2013高考分类考试实施方案

2019-10-14 10:50:42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根据《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考改革方案》,我省普通高考从2013年起,实行分类考试。为稳妥实施分类考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生报考类别

  考生可以选择单独报考本科、单独报考高职(专科),也可以选择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二、考试科目设置

  1、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3、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以上“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本科、高职(专科)同卷。

  兼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的术科考试。

  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成绩呈现。

  三、考场编排及考试时间

  1、考场编排

  ⑴文化科目考试,单报本科和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统一编排考场;单报高职(专科)类另外编排考场。

  ⑵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考试,单报高职(专科)和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统一编排考场。

  2、考试时间

  ⑴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以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时间安排为准。

  ⑵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考试为1月份第二个星期六上午,考试时间120分钟(9:00-11:00)。

  3、命题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由我省自行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及英语听力部分采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

  技术科目采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综合卷,由我省自行命题。考试采用书面闭卷形式,卷面分值200分(两门课目各占100分)。

  四、高考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不受报考类别影响。单报本科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科志愿。

  五、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

  2、艺术、体育类执行当年艺术、体育类录取有关规定。

  3、“三校生高职”类考试录取按现行办法执行。

  本方案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考试实施情况适时完善。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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