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按照有关规定,为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3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2013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自主选拔,进行自主选拔的专业分为特色工科类和经管社科类(具体专业见附件)。学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重点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不可兼报),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特色工科类(限招理科考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我校进行选拔的专业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4、对本类别某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较强培养潜质和动手能力,获得重点中学校长推荐。
(二)经管社科类(兼招文理科考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英语或作文竞赛国家级奖励;
3、公开发表调查报告、文学作品,或在经管社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等;
4、对本类别某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获得重点中学校长推荐。
四、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先查看报名须知,然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类别,成功后即获得网报号和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元月8日。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2013年元月12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确认结果。报名材料不全或2013年元月12日后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的成绩、年级排名和获奖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并按要求写好相关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2)申请学生本人书写的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特长及爱好、对我校自主选拔学科或专业的认知等。
(3)本人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笔试报到时携带原件并进行查验)。
(4)凡以中学推荐条件报名的考生须另附中学校长的书面推荐信(加盖中学公章,格式可参考附件)。
五、初审与考核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2013年1月中下旬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13年3月3日,考试地点为湖北武汉、山东泰安,考生需按要求网上支付测试费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见初审后公告)。
考核内容包括笔试以及特殊专长考评。笔试科目为数学、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能力测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语言文字能力、知识掌握能力等。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经过核实的考生材料进行特殊专长考评,给出成绩,满分为20分。
3、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划定资格线,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将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