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 工人民主制

2019-11-28 17:14:25

《宣言》在谈到未来的社会时写道:在未来的联合体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这表明,自由和民主是未来社会应有之义。在苏联存在的历史上,曾多次出现有关的争论,但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及党自身的状况,每一次争论都是以强调集中制或高度集权的方针而告终。
  
  有一种说法,认为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源自马克思恩格斯。然而,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谈过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是苏联时期的理论界制造出来的。苏联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中文第1版)名目索引中单列了一条“民主集中制”,但没有标出具体的卷次和页码,只是说“见——原则”。当人们按图索骥,找到“”中“原则”,并按其中所指各卷页码查阅时,却始终找不到“民主集中制”一词,看到的只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章程的一些论述,并且那里说的是“民主制”,而不是“民主集中制”。例如,恩格斯在《关于同盟的历史》中写道:“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的密谋狂的道路……这个新章程曾交付——现在一切都按照这样的民主制进行——各支部讨论,然后又由第二次再次审查并于1847年12月8日最后通过。”[2]看来苏共马列研究院的专家们,把马克思恩格斯所谈的内部的民主制同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混为一谈了。
  
  集中制以及围绕集中制的争论
  
  “民主集中制”一词源自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不过最初出现的词是“集中制”。
  
  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前后,针对俄国处于沙皇专制统治之下,针对党内分散的小组习气,针对党内有人提出实行“联邦制”,列宁坚决主张建立一个以少数职业革命家为核心的,在党内实行由铁的纪律来维护的集中制。列宁在《怎么办?》和《进一步,退两步》等著作中,一直强调要建立严格集中制的党,强调秘密工作和职业革命家的作用。这里的“集中”是针对“分散”而言的。列宁认为只有这样的才有可能领导革命取得胜利。
  
  1899年,列宁在《我们的当前任务》一文中写道:“社会民主党地方性活动必须完全自由,同时又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3]1904年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中指出:《火星报》建党基础的基本思想之一,“是集中制思想,它从原则上确定了解决所有局部的和细节性的问题的方法”。[4]他在《怎么办?》一文中反对在党内实行“广泛民主原则”。他认为“广泛民主原则”要包含以下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完全的公开性,二是一切职务经过选举;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并且这种公开性还要不仅限于对本的成员。[5]而这两点在沙皇专制制度的压制下是做不到的。
  
  然而,当时普列汉诺夫、卢森堡、托洛茨基等人都不同意列宁的“集中制”方针,他们担心这种集中制会扼杀,形成少数人的。普列汉诺夫指责列宁企图建立“对的专政”。孟什维克阿克雪里罗德把这种集中制叫做“官僚的集中制”、“机械的集中制”。[6]
  
  对集中制提出系统的批评意见的是卢森堡的《俄国社会民主党的问题》(1904)一文。卢森堡批评列宁的“集中制”,指出这种集中制是根据以下两个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第一,使党的一切及其活动,甚至在最微小的细节上,都盲目服从机关,这个机关单独地为大家思考问题,制定计划和决定事情;第二,把党的有的核心同它周围的革命环境严格地隔离开来。”而这就是“把布朗基密谋集团的运动的原则机械地搬到社会民主党的工人运动中来。”[7-1]这是“布朗基式的密谋主义的集中制”。文章认为,“社会民主党的集中制不能建立在党的战士对机关的盲目听话和机械服从的基础之上”,因为这样的集中制有可能变成把工人阶级降低为委员会执行工具的“官僚集中制”。[7-2]
  
  托洛茨基在《我们的任务》(1904)一文中也强调,必须防止集中制变成压制党内不同意见的工具。他认为“党的体制不能是兵营体制”。“新制度的任务是很复杂的,只有通过经济建设或建设的各种不同方法的竞争,通过长久的‘争论谈判’,通过不断的斗争,不仅是世界同资本主义世界的斗争,而且是内部各种派别之间的相互斗争(当专政将提出几十个、几百个新的、谁也无法预先解决的问题时,这些派别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出来),这些任务才能完成。任何一个‘坚强有力的’都不能为了加快这一过程和使它简单化而压制这些流派和意见分歧”。[8]“就像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这些办法将导致下列结果:党代替党,委员会代替党,最后者代替委员会。”而制度要求“在内部的各种派别之间”展开公开的竞争,工人阶级不会容许对它自己实行专政。[9]
  
  在对集中制的批评意见中,还有人提出,如果出现一个大权在握的无能的人,那么严格的集中制就很容易断送整个事业。列宁承认出现这种情况是可能的,但认为“同志式的影响”能够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开始时可由各个分组作出决议,随后由它们向机关报和委员会提出申诉,直到最后(在最坏的情况下)推翻完全无能的当权者。”[10]由于当时还没有真正碰到这种问题,列宁显然把问题想得简单了。后来的历史证明,对于这种因高度集中制而大权在握且滥用权力的人,“同志式的影响”是无济于事的。
  
  反对者的主张,简而言之,就是必须实行民主制,发扬民主,发挥广大党员和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他们的这一主张无疑是重要的。但他们在关注党自身制度建设时,却忽视了俄国当时的环境与迫切任务,这就是在的俄国夺取的任务。
  
  “民主集中制”的出现
  
  列宁主张集中制,认为在当时的条件下实行“广泛民主原则”,是一种毫无意思而且有害的儿戏。针对反对者的指责,列宁指出,他所主张的集中制不是“官僚的”集中制,而是“民主的”集中制。这里,“民主的”是相对于“官僚的”而言的,其基本落脚点仍然是集中制。
  
  1905年俄国爆发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在革命的压力下,沙皇发布了《10月17日宣言》,宣布公民享有全部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人身不受侵犯的自由。革命者活动的社会环境开始发生变化,由此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都肯定了“民主集中制”,孟什维克在1905年11月首先使用了“民主集中制”这个词,以区别于布尔什维克的“集中制”。
  
  1905年12月布尔什维克派召开了代表会议,会上通过了关于“党的改组的决议”。该决议第1条写道:“代表会议确认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不容争论的,认为必须实行广泛的选举制度,赋予选举出来的各机构以进行思想领导和实际领导的全权,同时,各机构可以更换,具有最广泛的公开性和严格的报告工作制度。”决议还认为,二级选举制是“不符合完备的民主制的做法”,只有存在无法克服的实际障碍的情况下才能容许。[11-1]这里确定的“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包括:选举制、选出的机构可以更换、公开性、报告工作制以及选出的机构的领导权。就实质而言,这与民主制并无多大差别。
  
  1906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召开有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派参加的党的第四次。布尔什维克提交大会的决议草案中有一项为“党的基础”,其中写道,“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在目前条件下虽然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困难,但是在一定限度内仍然是可以实行的,因此建议:党的选举原则应该自下而上地予以贯彻,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放弃这一原则,实行二级选举或者由选举机构遴选,等等。[11-2]
  
  党的四大通过的第一次写入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定“党的一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大会后列宁就大会决议写道:“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方面,在保障任何少数和任何忠实的的权利方面,在每个党的自治方面,在承认党的一切负责人必须由选举产生、必须报告工作并且可以撤换等方面,我们的意见都是一致的。”[12-1]这里所说的“我们”是指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这就是说,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方面两大派已经达成一致。
  
  布尔什维克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开始谈论民主、选举、公开性,是因为经过1905年革命,在一定程度上争得了集会、结社、出版的自由,用列宁的话说,“赢得了一半的自由”。“在新的条件下,在向自由过渡的情况下,必须转而采用选举原则。”[12-2]社会民主工党也确实利用了“昙花一现的自由时期”尝试建立一个公开的理想的民主制度:实行选举制和按有的党员人数选举的代表。1907年由列宁本人编辑出版的《十二年来》文集中收入的《进一步,退两步》一文删去了近一半的过时内容。①1907年9月列宁重申,“一旦有了公开活动的条件就立即向工人的民主过渡”。[13]可以看出,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形势、环境和任务的变化而变化的。
  
  然而,由于1905年革命失败,沙皇加强了,昙花一现的“民主”随即烟消云散。1907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在伦敦召开了党的第五次,此后直到1917年二月革命,再也没有召开过党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部存在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个大派别,而在不同时期每一个派别内部又存在若干个小派别,党内根本不存在统一的纪律,各派自行其是,既无民主,也无集中可言。不过作为党内一派的布尔什维克派内部始终实行高度的集中制。也正是这种高度集中的、有铁的纪律的党,保证了它所领导的十月武装起义的胜利。
  
  国内战争中的“战斗命令制”
  
  夺得后,布尔什维克党走出地下,成为执,按理说可以实现广泛的了。事实不然,不久苏俄遭遇了国内战争和外国武装干涉,苏维埃共和国宣布全国为“军营”,而作为这一军营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的布尔什维克党,不得不实行党的“军事化”,在其内部实行“战斗命令制”,即“上的集中制和党的集体机关的紧缩”。按照这种战斗命令制,党的领导机关发出的战斗命令,党员必须绝对无条件地执行,不得加以讨论。选举制被任命制所取代,公开性根本谈不上,定期报告工作制无法实施,等等。这一切是战争环境使然,是保证胜利的需要,对此没有人提出异议。
  
  1921年,在党的第十次的报告中指出,这种制度有几个特点:的集中制,冻结党的一切集体机构,取消各种争论,等等。在国内战争期间采取的形式是“军事集中制,工作方法是战斗命令制”,[14-1]一切服从于军事需要。这是“集中制”或者“民主集中制”的最的表现。
  
  不过即使这样,在列宁领导下还是尽一切可能来运用民主机制,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创造性。例如,在战争岁月下按期每年召开了党的,在两次之间召开了党的代表会议,还不断召开全会;重大的问题都由、代表会议和全会决定,有关签订布列斯特和约问题最后是由党的第七次拍板的;在国内战争最激烈的1919年召开了党的第八次,在各项迫切的问题之外还列入了看起来并不那么迫切的党纲问题,在会上就党纲中的许多理论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这种做法看起来甚至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战斗命令制的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正是在国内战争时期,集中制滋养了和脱离群众的倾向,命令制变成了压制的形式,必要的战时特权变成了各种舞弊行为的凭借,党机关的必要紧缩削弱了党内的精神生活,等等。用列宁的话说,集中制变成了“的集中制”。所以,一俟战争基本结束,实行问题马上提上了日程。
  
  “工人民主制”及其命运
  
  1920年国内战争基本结束,国家开始转入经济建设。这时一些党内人士和派别提出需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废除“集中制”和“战斗命令制”,实行广泛的民主制,具体讲就是“工人民主制”。
  
  党内出现一个“民主集中派”,强烈要求改“集中制”为“民主集中制”,实行“工人民主制”,加强。“民主集中派”的代表人物萨普龙诺夫在党的第九次代表会议上直言不讳地说:“我们的委员会曾长期主张的集中制”,“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不止一次地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每一次都否定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民主集中派的另一位领袖奥新斯基撰文指出:我们早就主张实行“民主和民主集中制”。他在解释“民主”的概念时说,这种民主要求:1.把尽可能多的问题的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集中在广泛的开放的委员会,而不是集中在狭小的封闭的委员会内,或者甚至集中在个别人手中;2.如果把执行权同立法权分开的话,那么执行机关应切实对广泛开放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一切经选举产生的机构都要经常改选、向选民报告工作、吸引群众参加这些机构的实际工作等等;4.机关要接受工农的监督,为此,这些机关的会议应公开进行,工人和农民应当有可能在报刊上或在会议上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他还提出,要使党内派别合法化,“没有各种意见的交锋,没有各个派别的斗争,没有‘’,就不可能有民主”。他的根据是,国内没有,作为替代,党内应当有派,它们应当可以在党的会议上自由发表意见,而不受任何。“只有这种合法化能够保证实行执行机关报告工作制和负责制,才能保证我们实行共同的监督,如果没有这种监督,就没有、也不可能有工人民主。”[15]他们对“民主”、“工人民主”的呼唤是颇有代表性的。他们关于合法化的要求现在听起来似乎离经叛道,然而就在提出这个要求后不久,党内在工会问题争论中就合法地出现许多派别,甚至列宁也参加了一个叫做“十人纲领派”的派别。
  
  1921年春天召开的俄共(布)第十次,是在极其紧张的气氛下举行的。会前全国各地有大量的反对粮食征收制的农民,有工人群众对军事不满的罢工风潮。更为严重的是长期作为革命堡垒的喀琅施塔特爆发了水兵,水兵们的要求之一就是实施“工人民主制”,实行选举制。而在此前党内又爆发了把统统卷入的工会问题的争论。在这种情况下,俄共(布)第十次面临两大问题:一个是在农村废除粮食征收制,一个是在党内抛弃军事命令制。面对严重的和经济危机,党的十大不得不匆忙宣布放弃军事,改行以粮食税为标志的新经济政策。
  
  大会讨论了问题,通过了一个实行“工人民主制”的《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决议。
  
  关于党的建设问题,代表作报告的是。他说:现在我们在党内应当实行工人民主制,它可以表现在选举制、广泛的争论,等等。这符合党的自我教育任务。我们面前的中心任务、局势要求解决的任务,是党的形式问题,必须建立工人民主制来解决这一任务。谈到关于党的建设的提纲时,说:“在制定提纲时我们的出发点是,形式和工作方法都不是固定不变、一劳永逸的。从革命马克思主义观点看,不能认为某种形式或者相应的工作方法在任何历史时刻都是最优秀的,最合适的,最可以接受的。我们要强调指出,这些形式也好,工作方法也好,都取决于党工作所处的那时刻的条件,党在该时刻所面临的任务。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起码真理。”[14-2]
  
  大会经过讨论通过一个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决议的导言写道:“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根本否认能找到一种绝对正确的、对革命过程中的一切阶段都合适的党的形式和工作方法。相反,形式和工作方法应当完全取决于具体的历史环境的特点以及由这种环境直接产生的任务。”
  
  根据这一重要观点,大会做出了实行“工人民主制”的决定。决议认为,这种工人民主制“排斥一切委任的制度”,从下到上的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工作制和监督制等。工人民主制的工作方法是:对一切最重要的问题,在全党必须遵守的党的决议通过以前展开广泛的讨论和争论,充分自由地进行党内批评,集体制定全党性的决议。决议一经通过,就必须遵守。决议对党内生活作了许多具体规定,从党员大会直到支部大会,要经常广泛讨论有关全党生活、一般生活和地方生活的一切最重要的问题,要把召开党的领导机关的公开会议作为一种制度,普通党员可以出席这种会议。要使党的对领导机关的工作进行经常的监督。党委会不仅要向上级,而且要向下级报告工作。上级党的机关只有在下级公然违反党的决议以及根据决议进一步做出的指示或指令时,才能解散下级,等等。[16-1]
  
  通过这样一个决议表明,布尔什维克党在进入和平的经济建设阶段的时候,打算中止建立在集中基础上的“民主集中制”,实行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工人民主制”,从而实现从革命党向执的转变。这是党的原则和工作方法的一个根本性的转变。
  
  应当说,这是苏联存在将近一个世纪里关于党内生活准则,关于的最好的一个决议。贯彻这一决议无疑能够防止个人专权,可以做到集思广益,广泛调动全体党员积极地创造性地投身于的建设事业。
  
  然而与此同时,还通过一个“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这是针对在工会问题争论中党内派别林立的状况做出的决定。决议规定禁止一切派别活动,立即毫无例外地解散一切不论按何种政纲组成的集团,凡是不执行这项决议的应立即无条件地。决议的第7条规定:如果委员进行派别活动,“就把他降为候补委员,甚至采取措施,把他”。[16-2]这个并不长的决议,对以后苏共的命运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它成了某些人手中党同伐异、打击异己的尚方宝剑。
  
  列宁和大会代表意识到此决议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担心会被滥用,所以对涉及委员的第7条作了特别限制,规定采取这种措施时应当召开全会,并请全体候补委员和全体监察委员参加,需得到2/3票的多数通过。同时还规定,决议第7条不公布。列宁在1921年3月16日的一个短短的发言中,三番五次地强调,这是一种“措施”,不希望动用。他解释说:“我们提议不公布第7条,是希望不用这一条,这是一种措施”,“只有觉察到情况十分危险,才能例外使用。”列宁严肃指出,“让选出的委员会有权开除委员,这是任何民主制和任何集中制都不容许的。”[17-1]然而,在以后的中,全会开除委员几乎成了惯例,成了家常便饭。
  
  这涉及委员会同的关系问题。党的最高是。委员会是选出来的,委员会自然无权开除自己的委员。
  
  由于工会问题的争论,俄共(布)十大代表的选举是按不同纲领进行的。在讨论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时,梁赞诺夫曾建议对草案作如下补充:“最坚决地谴责任何派别活动,同时,也同样坚决地反对按不同纲领进行的选举。”这又涉及的权力了。列宁不同意这种提法,他反驳说,“这次对下次的选举,不能加以任何约束”,如果出现像缔结布列斯特和约那样的意见分歧,那又得按不同纲领进行选举了。这是无法禁止的。“如果发生了根本的意见分歧,是不是能够禁止把分歧意见提交全党来裁决呢?不能!这是一种奢望,是无法实现的。”[17-2]列宁是非常注意的程序和准则的。
  
  俄共(布)十大本意是要根据已经出现的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扩大,使党的生活走上正常的道路。这是同经济上推行新经济政策同步的措施。只有党内生活民主化,才有可能实现国内生活的民主化,而国内生活民主化则是本身所要求的。然而,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的通过,大大冲淡了民主的气氛。在以后的宣传中只提禁止派别的“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而根本不提“党的建设的决议”,以致很长时间里人们根本不知道十大还有一个主张实行“工人民主”的决议。“禁止派别”变成了压制批评、打击不同意见者的借口。
  
  结果,俄共没有能够为经济上的改革准备好一个较为民主自由的环境,没有能够使俄共完成革命党向执的转变。后来列宁看到了这个问题,在他口授的“遗嘱”即最后书信和文章中提出了改革制度的建议。[18]然而,这时候列宁已经重病不起,他的建议始终停留在文本上,而没有能够付诸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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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列宁全集:第4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97[-1],101[-2].
  
  [18] 列宁全集:第4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337.
  
  ① 删去了其中关于问题斗争和机构人选斗争的部分,对其他各节也做了某些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