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06年高考:熟悉考纲 摸准路径 提高实效

2019-12-06 19:54:54

高考语文学科总复习看似不着边际,其实有规律可循。教师如何指导学生复习才能取得实效?熟悉考纲,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复习方案,在实践中提高各种能力,调整应试态度,进行必要的心理训练等等,这些方法无疑能够提高效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高考语文学科总复习有点像过草地,望去茫茫一片,不似过雪山那样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前面横断几座山峰,于是有人慨叹语文总复习无处下手。

  其实,语文总复习看似平平,越是像过草地,越要求摸准路径。只有摸准路径,才能提高复习实效。

  高考语文总复习摸准路径,必须关注以下几点——

关注点一:“训练点”与“能力点”挂钩

  高考总复习,大家都在那里矻矻尽力,但是复习的收效却是大不一样的:有的把“训练点”仅仅放在做模拟试题上,眼睛只盯着做某省某市某地区的模拟试题,以为这里有什么新信息,训练的目标就是做完这些套试题。学生则到处搜集各种复习参考书,把自己淹没在题海中,这样做往往事倍功半。

  高考语文要想取得实效,必须把“训练点”与“能力点”挂钩。适当地做一些高考模拟训练题本身没有错,关键看你怎么做。如果只讲求数量,不注意质量,也就是做了一份试题后没有总结“类型题”的解题思路,没有在解题能力上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那么做题再多也是收效不大的,甚至会适得其反。做高考模拟试题不在多,而在精:一方面要精选若干套模拟训练题,以之为依托,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把“能力点”作为训练的目标。也就是在解题训练中着眼于提高某种能力或某几种综合能力,例如认识能力、思辨能力、联想能力、想象能力、分析能力、概括能力、推断能力、表述能力等等。

  有的教师可能认为这些能力靠平时养成,高考复习再讲能力就有点远水不解近渴了,不如给学生一些试题答案和试题简析更为实在。其实不然,“能力点”是可以通过“训练点”来落实的。训练的途径是每一次训练都把提高某种能力或某几种能力设为目标,通过强化学生的解题意识和掌握解题思路尤其是解决类型题的思路来达到目的。否则,学生面对浩如烟海的各种试题只能疲于奔命,结果收效甚微。学生在做题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往往根源只在某一处,就是某种能力有缺失。

  举2005年高考北京卷第24小题考查续写为例,试题要求“先用一句话拟写出一种你自己不认同的看法,然后写出自己的看法和充分的理由”。做这道题首先是个认识能力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审题能力问题,不少考生对“用一句话拟写出一种你自己不认同的看法”这句话的理解有偏差,于是答非所问。如果我们今年以这道题为训练题,学生也出现类似问题的话,我们就不能仅仅从解题的角度来找原因,而要从能力的角度来找原因,要通过提高学生的审题意识来落实认识能力的提高。学生的审题意识提高了,认识能力的提高就落在了实处。学生提高了认识能力,就有能力自己在实践中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摸索更多的经验。

关注点二:“着力点”与“考查点”挂钩

  高考语文复习的“着力点”在什么地方往往决定功效的大小。如果把“着力点”仅仅放在“多见一些题型”上,这种认识和做法是片面的,也是收效不大的。

  正确的做法是把复习的“着力点”与“考查点”结合起来:每做一次练习,都要心中清楚这次训练和《考试大纲》中哪一部分有关系,弄清楚高考语文的试卷结构,清楚每一部分的考查重点,清楚每一道题的“考查点”,也就是经常问问自己“这道题考查什么?”进而想一想针对这样的“考查点”,相应的解题思路是什么,解答的要求是什么,避免出现的问题是什么。从以往高考和模拟测试来看,丢分的原因往往不在知识积累上,而在不清楚某道题究竟要考什么,自己要答什么,怎样答才合乎要求。

  这就要求教师指导学生熟悉《考试大纲》,自觉地把自己的复习与考纲联系起来,自觉地把每一次解题过程和“考查点”联系起来。可能有的老师认为这样很繁琐,没有那么多时间做这些事情。其实只要养成习惯,学生增强了这样做的意识,掌握了方法,就可以自己去做,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了。一旦这种能力形成了,学生在见到一道考题时就容易做到“第一反应迅速到位”,并且在解题的过程中借助以往对应考点的解题思路来推知未知。

关注点三:“常考点”与“新特点”挂钩

  经历若干次高考有了备考指导经验的教师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善于总结经验,掌握“常考点”:常考的东西一般是重要的,重要的东西往往常考。不要因为已经考过而忽视该方面的复习;另一方面,千万不要满足于已有的东西,凝滞的经验有时会成为前进的阻力,单纯而大量地训练老题型老思路,是高考复习做无用功的重要原因。

  高考年年既有稳定的一面也有创新之处,如果我们只重视老题型而忽视新题型或“新考点”,那么学生往往用老思路去解决新问题,结果南辕北辙;如果我们过多地关注新题型而削弱了“常考点”或老题型的训练,也不利于学生解题能力的形成。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提高复习实效。

  换个角度说,每年各个自主命题省市的高考试题都有自己的特色,如果我们不注意研究某个地区试题的特点,那么高考复习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要想把握某地区高考试题的命题动向,可以拿该地区上一年的试题做研究并适当地参照其他试卷的新趋势。例如研究2005年高考某地区试卷的语用题,可以看出与其他试卷的共同点是开放,在这个总的趋势下,还有一些地方特色,例如试题内容更加注意联系生活和实用化,更加注意联系学生的实际、联系课本,解题要求更趋发散、演绎,答案更趋个性化等等。面对这样的考查趋势,我们就要有针对性地设计一些训练来提高学生做这类试题的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复习实效。

关注点四:“得分点”与“失分点”挂钩

  临近高考复习,我们不要只关注“得分点”而忽视“失分点”。

  就拿高考作文来说,平时我们训练的重点往往在怎样打开作文思路上,这无疑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我们忽视了减少“失分点”,也会让成绩在一点一滴中流失:有的考生不注意作文试题是否有“自拟题目”的要求,造成丢分;有的考生无视作文的字数要求,结果被扣字数分;有的考生不注意作文的卷面要求,字写得让阅卷教师看不清楚,会大大影响作文成绩。这些看似小问题,其实高考无小事,这里丢一点那里丢一点,就会发生“木桶效应”,导致成绩上不去。

  换个角度说,我们平时的语文复习,基本上是按照学校统一的复习计划进行。临近高考时,应该根据自己经常的“失分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自己的“个性化复习方案”。方法是把自己平时做过的若干卷子作一番分析,找出自己丢分频率较高的类型题,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如果觉得自己的薄弱环节是古诗词鉴赏,那就可以多做一些古诗词鉴赏题;如果觉得自己平时在现代文阅读上丢分较多,就重点突破现代文阅读,通过多做几次现代文阅读训练,摸清自己解题思路上存在的问题,积累一些解题经验,增强阅读题的解答能力。

  在这个调整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方面不要平均使用力量,要认清自己主要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不要觉得这也是薄弱环节,那也是薄弱环节,结果还是无法实现重点突破。高考在即,我们应该找到能够收到最大实效的复习领域,在这些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关注点五:“解题训练”与“心理训练”挂钩

  高考复习训练不要只关注解题训练,还要关注心理训练。临近高考,有些学生可能会产生一种焦虑心态,正像一位待考学生所说:“我平时语文成绩还可以,但随着高考临近却找不到做语文试卷的感觉了,心里很着急。”其实这不是什么反常的表现,很多学生临考时都有相似的感觉: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不会了,好像处处是漏洞。这个时候,不要自己吓唬自己,要多给自己发出一些正面的暗示。语文这个学科的特点就是面儿很广,望去茫茫一片,但是,一定是有路径可循的。要指导学生进行梳理,把所学的“一大片”梳理成“一条线”,指导学生纠正认为“语文无法复习”,“老虎吃天——不知从何下爪”的错误认识,否则学生会产生焦躁情绪,加重心理压力。要指导学生多给自己发出下面这样的信息:“工夫不负苦心人”“高考和平时的考试没什么大的区别,只要正常发挥就可以了”“第一科考试有点紧张是正常的”等等,从而稳定学生的情绪,增强学生的信心。须知“夫战,勇气也”,第一门考试,气可鼓不可泄。

  心理训练还包括调整应试态度,有的考生平时不肯在语文上合理投入,抱着临场发挥的幻想。其实语文和其他学科一样,是不能靠临场发挥来取得优胜的。还有的考生抱着投机取巧的心理,例如考前背好一篇作文,在考场上不管什么题目什么要求,往上一套了事。这种想法十分有害,因为“另起炉灶”的作文往往会一败到底。就拿去年的北京卷作文题来说,有“写一篇议论文”的明确要求。我们在高考阅卷中屡屡发现考生漠视这个写作要求,写成抒情散文、记叙文甚至诗歌,这当然会大大影响作文成绩。

  有的考生抱着另一种投机取巧的心理,例如去年高考前收到这样一封来信:“您好!我是一名应届高三学生。我很关注高考作文,想在这一方面有些亮点,写点让人意想不到的文章。几天前,我想到一种没有见过的作文形式,就是图文并用,不知会不会被判为在试卷中做标记呢?我一直认为这是‘走钢丝作文’,没敢写,也没把这个想法告诉我们语文老师……”这封来信颇具代表性,信中反映出相当一部分人的想法。那就是企望以花样翻新取胜,只想在文章的形式上玩花样,而不是靠增强文章的内涵取胜:有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在篇首来一段“题记”,尽管因与文章内容毫不沾边而显得不伦不类;有的全文分为好多个小节,每个小节取一个小标题,这种形式不是绝对不能用,但是如果运用这种形式反而把文章弄得支零破碎,那就弄巧成拙了;有的考生把明明不适合用话剧形式表达的内容用话剧形式表达,结果非驴非马,让人为之叹惜。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有针对性地把心理训练引入高考复习,通过心理训练有效提高学生的能力,是备考训练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作者为北京市学科带头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中语文教师)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6年2月22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