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7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按1:1比例投档

2019-09-25 07:36:57

本报南昌讯4日,记者从江西省高招办获悉,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即将举行,为此,我省日前制定出台了《江西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

  专业考试

  省内高校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据了解,我省普通高校2007年将继续实行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内各高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景德镇陶瓷学院作为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仍可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省统考成绩合格才能参加外省院校专业考试

  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美术、音乐两大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在全省各设区市所在地进行,时间为1月13日;音乐类专业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老校区)进行,时间为1月20日-26日。

  文化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高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6月份的高考。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三校生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

  合格线划定

  本省专业合格线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

  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当年艺术类本科、独立学院、专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各层次的专业合格线。参加外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合格线划定为:美术类专业总成绩120分,音乐类必须有一门达到60分。

  本省文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数1:1.5划定

  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在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艺术类招生计划数1:1.5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省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录取

  艺术类本专科招生按1:1比例投档

  我省规定,艺术类本科(含独立学院)录取原则为:在达到同层次艺术类专业和文化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专科(高职)录取原则为:在达到专业专科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处罚

  考生违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新出台的规定指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省高招办将会把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有关招生院校将把其违规情况书面报江西省高招办,由江西省高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记者:黄小路实习生:殷冰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