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录取政策:最多降30分

2019-10-11 17:06:19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考试3月1日举行,按照相关规定,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天津大学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获得自主选拔合格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4年高考,且自主选拔批次(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根据其自主选拔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1、经考核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上海、江苏考生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  2、单科(数学或物理)考核成绩位于前20名,面试合格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  3、单科(物理)考核成绩位于前30名,面试合格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且报考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工程科学相关专业,即可被录取。学生进校后按照工程科学实验班模式培养。  4、获天津大学“工程科学”夏令营A证书者,可在我校录取线下降30分录取到工程科学相关专业;获“建梦天大”夏令营A证书者,笔试通过后,免徒手画测试。  5、获天津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者(推荐号为14开头的6位编码),经面试考核合格后,可在我校录取线下降30分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  6、以上1、2、5三条中,学生若高考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徒手画测试在面试时进行,测试地点为天津大学,具体安排请关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7、以上1-5条中,降分后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且学生在填报专业时需服从专业调剂。  8、以上提到的“录取分数线”在平行志愿省份指“最终模拟投档线”。  9、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2014年7月5日),考生需填写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高考志愿填报回执》,并按时提交,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