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随迁子女6月25日前补交相关报名材料即可先填志愿、参加中考。深圳市教育局昨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实施暂行办法》,对今年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中考流程作出微调。
今年,深圳实施随迁子女过渡期政策,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暂延续2012年政策。2013年,凡已在深圳初三年级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如果符合深圳“1+5”文件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可以在深圳报名参加中考。市教育局决定在执行今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对随迁子女报名参加中考的具体流程作出微调,采取两项人性化措施,具体为:
因未及时办好有关报名材料而未进行中考网上报名的考生,若预计保证能在6月25日前补办好相关材料,可于4月28日至5月8日期间向所在学校申请补报名;现已进行中考网上报名但有关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若预计保证能在6月25日前补办好相关材料的,可向所在学校申请保留报名信息。上述两类考生,可先填报中考志愿、参加中考,但须于6月25日前补交相关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