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日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立案侦办,至6月4日检察机关初战告捷,这起高考移民案件全部浮出水面。
从受益者到制造者
从发生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的这起特大高考移民案件的证据链条看,始作俑者是北京某大学的在校学生刘某和内蒙古某大学的在校学生谢某。
据了解,现年24岁的刘某,原籍在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后随母迁居到山东省单县居祝在内蒙古居住时,他的妹妹因病死亡后未按规定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后来其母改嫁到山东省单县,他也随母迁移至单县读书。高中时,刘的同学谢某为了顺利考取国内重点大学,家长花钱让谢顶替刘的妹妹户籍在内蒙古参加高考,并成功地考取了内蒙古大学。
刘某说:“我和谢从‘移民’考试中得到启示,便想通过办理‘移民’到内蒙古参加高考的手段挣钱。于是,我和谢联手合作,在山东省单县寻找一些今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家长,动员他们花钱把子女的‘户口’办到内蒙古参加考试。”
从2005年夏季开始,刘某利用暑假在单县联络了14名2006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家长,自称能把他们的孩子从山东办到内蒙古参加考试,谢某也在单县联络了5名考生家长。
开始,他们向每位考生家长收取了6500元的“活动费”,学生家长交了钱后,刘某将所收费用中的一半给了谢某,并委托谢某在呼市找人帮忙办理落户及学籍等事宜。今年春节期间,谢某突然告诉刘某费用不够,每名考生必须再交纳5500元。为了办成事,刘某又向每位学生家长收取了5500元。
制造者缘何反戈一击?
应该说,刘某与谢某操作的移民高考,进展十分顺利。6月2日,检察机关从谢某的大学宿舍里搜出了19名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验证结果显示:都是发证机关填发的合法有效证件。这么一件看似顺利的事情,为什么在临近高考的日子,突然露馅了呢?
直至6月4日办案人员才明白:原来是情与钱作怪,使刘、谢两位合作伙伴反目。刘某的未婚妻既是其大学同学又是谢的姐姐,今年5月两人突然分手;而在移民高考的问题上,刘、谢因为分赃不均也掰了。
据刘某介绍,按照约定,从今年的5月31日起,所有来自单县的移民考生及家长陆续在呼和浩特市集合,准备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参加6月7日开始的高考。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已经通过花钱打通关节并拿到当地招生办发放的准考证的谢某,手里掐着准考证和身份证,额外要求每个考生必须增加2000元,否则不给准考证和身份证。
受此要挟,考生家长开始对刘施加压力。刘某的思想发生了突变,他觉得谢某的姐姐在情场上坑他,谢某又在钱财上坑他:“好哇,我不玩、大家谁也别想玩1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刘某毅然决然地向媒体与检察机关兜出了全部案情。
谁是移民案的真正制造者?
检察机关的领导以曾经发生的高考移民被取消学籍的例子来规劝这些家长尽快带着孩子们返回原籍参加高考。并且语重心长地嘱咐“千万不要因此事影响了孩子们的考试心情。”
望着拼尽全力“跳龙门”的孩子们,望着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的家长们,记者的心在抖……真的,忽然间产生了一种茫然、产生了一种疑问:是谁制造了这起高考移民案件?
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若冰说:“‘高考移民’,在中国任何一部法律上都找不到这个名词,这是‘中国特色’。本来高考全国都是同一试卷,录取也应是同一道分数线,这才叫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但是,由于我国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为了照应落后地区的考生,才在高考中有了不‘不平等’的录取分数线。”
张主任认为,“高考移民”这个词,早晚会在我国消失。但是,当国家还没有取消这一政策时,他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应遵纪守法地应对高考。
6月3日凌晨,检察机关将主要嫌疑人谢某捕获后,立即调集车辆接待考生家长,向他们讲明案件的利害关系,并且抓紧时间取证。局长刘文志说:“办案首先要讲社会效果,19名考生是案件的受害者,我们一定要让孩子们按时赶回原籍参加高考,绝不能因为办案影响孩子们。”
令人欣慰的是这些家长告诉记者,他们在出发前都做好了两手准备,就是在山东省也都参加了高考的报名,并且还都拿到了山东省的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