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称元旦放假6天方便民众 专家称存法律障碍

2019-10-15 08:56:10

  自2013年元旦假日安排公布后,其“休假零散”和“节后超长工昨日”受到质疑。之后,海南省政府通过官网发布通知称,12月31日将举办全省“欢乐节”,放假1天。这相当于拼出了一个长达6天的假期。

  近日,“海南式拼假”引发热议。有网友称其人性化、呼吁各地效仿,但同时也有专家指出,目前推广“地方假期”存在法律障碍。

  日前,海南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告诉新京报记者,每年海南欢乐节都会放假一天,今年主要是考虑到能够“凑整”,将假期安排在一起,方便老百姓更好地休假。

  “海南式拼假”人性化获赞

  按照今年办公厅公布的元旦假日安排,12月29日、30日为双休日,12月31日正常上班,1日至3日放假。由于1个工作日被夹杂在5个休息日中间,有网友吐槽其为“史上最坑爹”假期。在此之后,海南省政府通过官网发布通知称,12月31日将举办全省“欢乐节”,放假1天。这样就拼出了6天假期。

  “以前也有单位自行拼假,全省‘拼假’印象中是首次。”旅游经济和管理专家、中国旅游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魏小安介绍。

  “海南式拼假”因其人性化安排受到赞誉,有网友建议各地都选择一定时间节点,同国家假日安排相衔接,拼接“地方式长假”。但多位专家也提出,这种“地方式拼假”若推广,尚存一定法律障碍。

  专家称地方政府无权“拼假”

  全国、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认为,从情理上,“海南式拼假”照顾到市民需求,无可非议,但实际上它“看似合理,却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中国法定节假日11天,加上双休日104天,节假日总量是115天。“无论怎么安排,假日总量是一定的。按照法律法规,任何一级政府都没有权力多(安排)出一天。”他认为,“地方式拼假”不应推广。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和研究中心副主任朱茂林表示,按照劳动法,只有法定节假日、包括地方法规规定的休假节日才是受保护的,单位应当安排休假。也就是说,除非将休假写入地方法规,否则地方政府没有权限决定“拼假”,而且这样的假期是否能够落实,劳动者也得不到保障。

  ■ 焦点

  省级政府有无“放假权”?

  针对“主张各地酌情多放假,作为法定节假日补充”的说法,朱茂林认为,省级政府无此权限。他说,劳动法写明,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这其中,应包含行政法规和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朱茂林称,除非休假写入地方性法规,否则地方政府没有权力临时根据法定节假日安排“拼假”。

  蔡继明认为,如果公民自行决定休带薪假,或企业安排放假,“这属于职工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没有问题的。”但地方政府“命令”增加放假天数,实质上相当于“政府要放假,让企业买单”,是不妥的。他还提出,地方政府自行决定“拼假”,还会导致各地行政系统办公时间不一致。“假如一个省政府部门都休假了,外地公务人员来办公,怎么办?”

  记者查阅《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发现,“地方假期”只限于少数民族节日,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可按照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决定休假确无依据。

  “地方假期”能否获保障?

  海南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告诉新京报记者,“欢乐节”是基于海南省实际情况决定的。他说,每年海南欢乐节都会放假一天,今年主要是考虑到能够“凑整”,将假期安排在一起,方便老百姓更好地休假。这样的假期能否落实?陆志远表示,政府部门都会按要求放假,企业“一般也都会放假”。根据海南省政府的通知,在欢乐节放假期间不能停止作业的单位,“要安排好工作,确保正常作业”。

  资料显示,海南欢乐节是全省性旅游节庆,自2000年起开始举办,一般都选择在年末,但具体日期并不固定。比如,2009年欢乐节便是11月18日开幕。据海南省政府文件,今年欢乐节放假时间原定为12月29日。而办公厅出台元旦放假安排后,海南省政府依据元旦放假方案调整了欢乐节假期,更改为12月31日。

  朱茂林称,“海南式拼假”实际上只具有参考、倡议性质,不具有强制效力。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劳动者放假,劳动者也难以主张权益。

  不休“拼假”有无加班费?

  朱茂林表示,“海南式拼假”由于没有强制力,用人单位“可以放假,也可以不放假”,因此,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继续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不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工资”范畴。也就是说,在“海南式拼假”中,如果劳动者没有得到休假,也无法主张“加班费”。

  事实上,北京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时,也曾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公布“放假令”。随后,因在非法定节假日放假可能会涉及工资争议问题,当时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别配合“奥运假”出台了通知,要求放假期间,在京企业应视同职工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放假的劳动者,企业应当安排补休。

  ■ 专家说法

  “节假日安排可通过听证决定”

  假日改革专家准备向假日办建议,将假日调整规则向社会公布

  实际上,除了“海南式拼假”外,引发公众质疑的更是现行节假日制度本身凸现的一些不合理问题。比如,节假日安排的“计划”色彩,“全国一盘棋”带来的消费集中、资源紧张问题,以及市民“今年不知明年哪天休假”的不够人性化。

  鼓励职工自主计划假期

  目前,中国每年“全民公休节日”假期是通过调整双休日来实现集中休假的。具体的节假日休假安排每年由办公厅统一发布。

  据假日改革专家蔡继明介绍,1999年以前,我国并不发布节假日安排通知,但随着“黄金周”以及2008年小长假的启动,每年年底都要发布节假日安排,主要是确保行政部门统一办公时间,方便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办理事务。

  蔡继明表示,国外一些节日是按照第几个月、第几个周的星期一或星期五来确定的,因此能够自然而然形成长周末。而中国节日都是固定的月份和日期,所以每年都要确定如何“挪动”双休日。对此,他所领衔的课题组也准备向假日办建议,将假日调整的规则向社会公布,使之“约定俗成”,方便公众提前安排假期。蔡继明认为,休假制度的完善,应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基础,鼓励职工利用带薪休假制度自主计划假期,尽量减少统一放假。

  可实行“隔周双休制”

  实际上,2008年已发布并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其初衷之一就在于改变原有集中、单一的出行方式,缓解“全国一盘棋”的扎堆放假现况。

  旅游专家魏小安表示,目前中国的假日矛盾核心在于消费过于集中。“按照高峰期配置资源,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做到。”他建议,在不增加假日总量的前提下,可实行“隔周双休制”,每个月挪出两天,一个季度集中6-8天休假一次,形成一个结构性黄金周。“这样没有增加假日总量,但起到了分流作用。”

  劳动法律师朱茂林认为,节假日的具体安排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但民众恰恰对此缺乏参与权和话语权。他建议,在目前节假日制度下,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征集意见等形式,让节假日安排能够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