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市)

2019-11-06 08:43:17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

  二、学校地址

  校 本 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延长校区:延长路149号 邮政编码:200072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20号 邮政编码:201800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报名对象和条件

  1.凡符合《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资格的学生均可报名。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六、报名方法和时间

  1.凡报考上海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及艺术类专业统考加试报名。详见《2011年上海市艺术类考生报考指南》。

  2.我校今年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中“美术学”专业不参加市统考,由学校组织校考,其余专业必须参加全市统考。凡报考“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还必须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3.“美术学”专业、“音乐学”专业的校考报名办法:考生必须在2011年2月5日上午8:00—2月17日中午12:00登录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b.shu.edu.cn/yslsh)报名并下载报名表格。

  4.校考领准考证:2011年2月19日13:00—15:3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高考报名号、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一张、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及报名费,到上海大学校本部J楼大厅(上大路99号)领取准考证。

  5.报名考务费:美术学专业70元;音乐学专业100元。

  七、考试时间:2011年2月26日八、录取总原则

  1.按市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学校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划定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及外语单科最低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学校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2.报考市艺术类统考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划定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线,报考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校考合格。

  3.在招生录取中,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依次按合成分(详见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志愿的专业)。

  注: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文理科计划数,按照录取期间各专业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计算确定。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计划进行(音乐学专业除外)。⑵本简章内的招生计划数为暂定,以《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九、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住宿费: 校本部:每生每学年1500元;嘉定校区: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或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监督约束机制:上海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工作在校招毕委领导和监察小组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校纪委、校监察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艺术类需校考的专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十二、其它须知学校网址:ww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66133280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前往上海大学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的主要公交线路有:767路、185路、110路、58路、727路、地铁七号线(上海大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