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电动车限行,哪些特殊行业用车将面临整改?校车管理将出什么“新招”保安全?……多个备受关注的交通管理热点、焦点问题在昨天市人大、市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到了权威解答。
据市副局长钱伟介绍,目前,全市道路总长达到6000余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96万辆(截至本月20日),驾驶员超过216万名,汽车保有量居全国第2位,道路车辆密度超过300辆/公里,全国最高。目前,深圳道路资源远远赶不上需求的增长,交通拥堵现象严重。《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圳道路交通法制建设的大跨越,将成为深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有力武器。
深圳将在2012年6月底前,将《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具体配套办法全部制定出来并实施,同时通过各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把深圳打造成“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严格、最规范城市”。
钱伟表示,目前该局已确定了10项重点落实内容、10个重点整治方面、40余项配套制度和办法,包括规范电动自行车出行,专项治理“新手”驾驶员违法等。
热点聚焦
1.近期内不会限制车辆上牌
作为全国道路车辆密度最高的城市,“限牌”传闻已经在坊间流传多时。昨天,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明确表示,近期内深圳不会用行政命令手段限制车辆上牌,但将大幅提高车辆使用成本。
据悉,市交委已经会同市交警局起草了一个详细意见,对中心城区的停车收费进行上调,旨在增加深圳车辆使用成本。
2.校车将实行政府财政补贴经营
校车问题是近期市民关注的热点,记者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深圳校车有望由专业公司统一运营,实行政府财政补贴经营。
为了对校车安全进行有效管理,《条例》强制规定,校车应当在所有座位上安装安全带,乘坐校车的学生应当系安全带。不按规定安装安全带的,由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校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五千元罚款。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由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在发布会上表示,深圳校车未来拟由财政补贴支持运营,具体办法还在商定中。
3.明年7月咪表将重出江湖
根据《条例》,深圳将对路边停车位收取使用费。深圳已经确定重新启用咪表进行路边停车位收费,计划于明年6月底出台路边停车位收费办法,拟于7月1日正式实施。
路边停车位收费将由公共事业单位进行行政性收费,并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以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拥堵治理。
4.快递等驾驶电动车上路将发牌
昨天,徐炜表示,有关电动自行车限行的方案已完成,将在公交覆盖充分的道路和主干道实行限行措施。
快递、送水、送报、送牛奶等民生需求的用车特殊领域将实行灵活的管理办法,即对交通影响不大的用车行业,发放长期上路牌照;短期对交通影响较大的特殊行业,将设置整改过渡期。
5.路面将设“交通安全督导员”
他们不是协管员,他们是协管员的“升级版”。《条例》借鉴香港经验创新设置了“交通安全督导员”一职,并明确规定市民若不服从督导员指挥将被处以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