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凡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白银户籍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我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白银户籍外地返银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0日。本市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将报名资格进行公示后报县区教育局;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区)的考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只能对应填报面向报考所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和外地返银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报名;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凭户口簿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到所在县区招生部门填报职业学校,或直接到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免试报名就读。
学校负责对考生信息(考生信息包括报考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籍号、学籍辅号、是否体育艺术类等情况),并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务必于4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附电子版),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生学籍情况、照顾特征由学校和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查,要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采集的信息一致。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学生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或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生报考号共10位,左起第1位为年份码(6),第2位为县区码(会宁1、靖远2、景泰3、白银4、平川5),第3至5位为学校码(学校码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编定),第6至10位为学生码。
中考报名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将初中会考考试费调整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7〕179号)规定标准执行,考试科目为5门,考试费按每生每科2.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