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最近出台。
据了解,2008年普通高校选拔保送生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另外符合、印发的《普通院校招收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英烈子女也被列入保送范围。
(作者: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