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高招报名规定 阻击“高考移民”

2019-10-29 06:51:45

福建出台高招报名规定 阻击“高考移民”

2005-12-26 作者:

没有在福建读满一年的高中,将不得在福建报名参加2006年高考。这是继海南、广东、安徽等省之后,福建省出台的阻击“高考移民”的新规定。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除福建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福建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且已在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在福建省报考。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内的高考录取分数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同而不同,这是因为每个地方的录取线都是由高校在当地的招生总数和当地的考生人数所决定的。因为教育水平和考生人数的差异,有些地方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比较低。“高考移民”正是利用这一点,在高考报名前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在分数线较低的省份获取报考资格和较多的录取机会,这些考生绝大多数未在户口迁入地实际居住和接受高中教育。
据了解,和在10月份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查“高考移民”现象,违规移民将无资格参加高考。此前深圳市已出台规定要求严格审查有“高考移民”嫌疑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予以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