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首都之争

2019-08-26 11:21:20

  1912年元旦“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临时政府设在南京。2月13日孙中山辞职,袁世凯接任大总统,临时政府迁至北京,南京改称江宁县。

  1927年3月,国民革命军攻克江宁,江宁又改称南京。4月18日,宣布奠都南京、改北京为北平。1929年1月8日,改南京为“首都特别市”,这是我国首次以首都命名城市。1930年6月,南京首都特别市又改为南京直辖市,直隶行政院。

  1932年元月,在上海发动“一二八”事变,移驻洛阳办公,以远避威胁。3月5日,四届二中全会决议,定洛阳为行都,西安为陪都,改名西京。

  1937年12月13日,首都南京沦陷。是年11月,移驻重庆,各重要军政机关移驻武汉。在将近一年时间里,武汉成为我国事实上的首都,只是没有正式命名而已。

  1940年9月6日,为了反击汪精卫的阴谋,发布290号令,明定重庆为“永久陪都”,以区别汪精卫的南京。

  1946年5月5日,还都南京。

  所谓“行都”,应是以政府设在该地的时间为限。政府迁移,行都也就自动取消了。洛阳、武汉和重庆,无论当时如何命名,是否命名,从其实际意义上看,它们都在短时期内处在“行都”的地位。

  还都南京后,高层元老及史地、学界人士展开了“择都之争”。南方人士抬出孙中山“总理遗训”,建议定都南京;北方人士列举元、明、清三代定都北平,主张迁都北平。南北两论争执不下时,更有人主张建都武汉、建都西安和济南;有人认为兰州为我国几何中心,在兰州建都,顺应地理形势,应建都兰州。

  沸沸扬扬争了一年,1948年1月14日,明令称定都南京,以北平为陪都,重庆仍是陪都。

  有些城镇,在我国某一时期由于种种原因,一度亦成为“首都”。例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首都瑞金、中华共和国首都福州特别市,还有孙中山在广州建立过临时。但这些并非全国性,在国际上未得到承认,因此这些城镇只能算特殊地方的首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