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录取照顾手续这样办

2019-12-04 09:06:56

普通高考“注意录取”考生照顾手续5月8日至15日办理,逾期不予受理。昨日,泉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了相关说明。

  考生领取《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后,须到有关单位盖章或提供有关证明后,应届生将材料交学校,由学校汇总交县(市、区)高招办,社会考生直接将材料交县(市、区)高招办。

  具体办理“注意录取”考生照顾手续如下:

  ■烈士子女,由设区市核实盖章。

  ■应届生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以及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者、体育优胜者、文艺获奖的考生,本人提供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校长签名、学校盖章,送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交县(市、区)高招办审核(体育优胜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台湾省(含金门、马祖)籍考生,由设区市核实盖章;

  ■享受加分照顾的少数民族(永安青水乡、宁化治平乡畲族)考生,由设区市民族宗教局核实盖章;散居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由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出具证明原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

  ■“五老”后代考生记载栏(不加分,只认定资格),由县(市、区)老区办核实盖章。

  ■省、设区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随附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具的证明原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签名。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安置办出具证明原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签名。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随附设区市出具的证明原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签名。

  ■教育世家、教工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原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签名。

  ■应届生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应出具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签名。

  ■省级以上表彰的劳模、先进工作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应出具相关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

  ■基层卫生院(所)技术干部子女,由县(市、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原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应出具部队师以上(含师级)证明原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应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证明原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早报记者陈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