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二三十年南京自主政策

2019-10-31 20:49:47

  自主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制定本国,管理本国的海关和处理海关收支的权力。自主也是一个国家独立的标志。鸦片战争后,英国用鸦片和大炮打开了的大门,1842年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规定:“应纳进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即规定协定税率。后在《天津条约》和《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中又规定:海关由外国人帮办税务,进货物一律按“值百抽五”征税,外国商品入内地只加征百分之二点五的子口税。从此的就开始为外国侵略者所控制。1912年帝国主义国家又以不能如期偿还外债为借口,以清理积欠为名,草拟办法“八条”,将所有完全移交外国银行,这样就使的海关行、海率、收支与保管等业务完全被列强所掌握。北洋政府曾数次努力试图实行自主,但均以失败而告终。1924年,第一次实现后,“一大”会议宣言中明确提出: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如外人租借地、领事裁判权、外人管理权等。1927年4月18日南京建立,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在国民面前表现出独立自主的形象,也为了获得较好的国际地位,更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于是决定实行自主。

  1927年7月19日,南京宣布自主。7月23日,发表布告,声明:自9月1日起,在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6省,实行自主,裁撤厘金;同时规定,外国进口货物除按5%的税率征税外,普通品值百抽7.5,甲种奢侈品值百抽15,乙种奢侈品值百抽25,丙种奢侈品值百抽57.5。但此举遭到列强的激烈反对,迫于压力,南京只得暂缓实行。1928年6月,南京发表对外宣言之际,要求各国“遵正当之手段,实行重订新约,以副完成平等及相互尊重之宗旨”。7月,发表宣言又指出:与各国间的条约,已届期满者,当然废除,另订新约;尚未期满者,以正当之手续解除而重订之;旧约已期满,而新约尚未订定者,应由另订适当临时方法,处理一切。

  出于种种利益上的考虑,于1928年7月25日首先与签订《整理中美两国关系之条约》,条约规定:历来中、美两国所订立有效之条约内所载关于在进货物之税率、存票、子口税并船钞等项之各条款,应即撤销作废,而应适用国家完全自主之原则。于是,承认从1929年2月1日起实行自主。随后,法国、挪威、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荷兰、瑞典、英国、西班牙等国也陆续与南京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条约”。

  由于得到多数列强的承认,南京于1929年2月1日开始实施自主以后的国定税则:实行1925年议定的差等税率,即分七等,税率从7.5%至27.5%不等。这虽然提高了,但仍算不上是完全的自主。因为列强之中,日本不同意自主,理由是仍未履行其在1925年北京会议上作出的裁厘承诺。为此,中日双方进行了长期协商,在作出了重大让步后,1930年5月,双方签订了《中日协定》,规定由日本进口的棉货类、鱼介及海产品、麦粉三类货物在三年中,杂品在一年内,维持旧有的5%税率不变;向日本的布、绸缎、绣货也在三年内保持旧有税率。在上述条件得到实施三年后,日本同意自主。至此,自得到各国的共同承认,南京于1930年12月7日公布了新的国家税则,自1931年1月1日起实行。这个税则将税率从5%至50%,分为12级。这个新税则降低了一些工业原料的进口税率而提高了一些制成品的进口税率,因而增加了财政收入,保护了民族工业。此后在1931年7月、1932年3月和8月、1933年1月,又相继对作了修订,主要是提高了进口税率,彻底废除了常,并征收10%的海关附加税。1933年5月乘中日互惠协定期满,对作了根本的修正,税率从5%至80%共分13级,并大大提高了进口税率。日本对这个新税则强烈抗议,认为它妨害了日本对华贸易。于是1934年7月,又实行了新的税则,降低了棉货、海产品和纸张的进口税率,但提高了重工业品、化学工业品的进口税率。至此,南京自主政策大体完成。

  南京所实施的自主政策,提高了进口,降低了商品的税率,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外国资本主义对的商品倾销,保护了的民族工商业,对社会经济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其进步作用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一政策的完成,标志各国都承认了的自主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任人欺侮宰割的局面,增强了民族自尊心,提高了的国际地位。同时,由于打破了协定税率,即值百抽五的固定税率,较大地提高了进口税率,从而大大增加了的财政收入。

  其次,税率的提高,使收入激增,因而提高了收支在国家财政总收支中所占的比重。据统计,1927年到1934年,每年的收入分别是107089330元、128274076元、238101285元、281405583元、383404217元、295954026元、325388702元、300403908元。1916年收支在财政总收入中仅占24.4%。至1934年已上升到40.6%。在正常情况下,南京财政收入中,收入占半数以上,有些年度甚至高达60-70%。收入的剧增,对支持一个全国性的具有重要意义,为废除苛捐杂税,改革税制创造了极为有利的物质条件。

  第三,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民族工业和国内市场,抵制了外货的倾销。以缫丝业为例,由于1929—1931年世界经济危机的严重打击,海外丝价狂跌,国内也受到很大影响,如江浙丝业即陷入恐慌之中,这时豁免了生丝税,并增加了人造丝的进口税,施行以后,积压的生丝稍见减少。又如提高水泥的进口税,保护了国内水泥业,1930年税则规定,水泥进口每担征税0.24金单位,1934年税则增加到每担征税0.83金单位,因此输入锐减。当时长称:“即想保护本国实业,亦非求自主不可。而我们政府办理外交,先由自主下手,也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不可否认,南京自主是不彻底的。自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税率自;二是海关行。税率已基本自主,但也未完全自主,仍受到列强的控制,1930年和1934年对日本无理要求的重大让步即为明证。海关行仍由外国人掌握,直至1937年,海关的几乎所有负责人仍为外国人。

  总之,南京自主政策,虽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也没能从根本上改变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但是,其在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保护民族市场,促进工商业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应该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