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高中《中国近代现代史》教材将三大改造的完成作为制度在中国确立的基本标志。对于这个问题,常有同学提出疑问:为什么不将新中国的成立作为制度确立的基本标志呢?笔者认为:
首先,从中国革命的性质看。新中国的成立是中国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标志。新民主主义革命是革命的必要准备,而后者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革命的转变,到1956年才基本完成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革命任务。
其次,从生产关系建立的特点看。以往的社会形态的更替,都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新的生产关系能够在旧制度里产生并得到发展,与新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国家一旦建立起来,就标志着进入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生产关系的建立则不同。代替资本主义,是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不可能在私有制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只有先推翻旧有的,建立起人民的国家,然后才能在这个的保护下去建立的生产关系。所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利用人民的力量,接管帝国主义在华企业,没收官僚资本,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建立全民所有制经济;改造农业和手工业,建立起集体所有制经济。生产关系建立的特点表明新中国的成立是为建立制度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基础,而不能标志着我国已进入社会。
再次,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来看。任何社会形态都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二者缺一不可。到1956年底,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农民、手工业者劳动群众个体所有的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资本家所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加上原来没收官僚资本后建立的国营经济的巨大发展,我国国民经济中,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的公有制经济,已经居于绝对统治地位。就是说,经济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经济是社会制度的基础。中国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些都是上层建筑中保障我国社会向过渡的强大的因素;现在经济基础已经建立,它们就担负起为巩固和发展经济基础服务的工作,实现了二者的统一。
三大改造的完成基本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改造,因此说它标志着我国制度的基本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