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批判提出的“两个凡是”

2019-09-17 08:06:43

“、反击右倾翻案风”是定的,然而还是同意复出了;“”是“事件”,这也是定的,然而却已经承认群众前往天安门悼念,是“合乎情理的”。
  
  这两件事本身,与的“两个凡是”相矛盾。
  
  其实,还有所做的两件更为重大的事件,与“两个凡是”相矛盾:
  
   
  第一,抓捕“”,就是违反“两个凡是”。
  
  众所周知,从1974年2月以来,虽然对“”进行了批评,但是只是说“我看问题不大,不要小题大做,但有问题要讲明白。上半年解决不了,下半年解决;今年解决不了,明年解决;明年解决不了,后年解决”。并没有说要打倒“”。
  
  在去世之后,抓捕了以“遗孀”为首的“”,显然违背了的意愿。
  
  第二,在的提议下,为保存了遗体,建造了纪念堂,也是违反“两个凡是”的。
  
  早在1956年4月27日工作会议会间休息时,在秘书递来的倡议实行火葬的折子上签了字。1958年提出自己死后骨灰撒向大海喂鱼,因为他活着时吃了很多鱼。
  
  所以本人所作所为,也并非真正依照“两个凡是”办事。所说的“两个凡是”,无非是借的话来压制反对的声音。
  
  1977年5月24日,在与、邓力群谈话时,抓住了自身的矛盾,尖锐地批判了提出的“两个凡是”:
  
  前些日子,办公厅两位负责同志(引者注:指和李鑫)来看我,我对他们讲,“两个凡是”不行。按照“两个凡是”,就说不通为我的问题,也说不通肯定1976年广大群众在天安门广场的活动“合乎情理”的问题。把同志在这个问题上讲的移到另外的问题上,在这个地点讲的移到另外的地点,在这个时间讲的移到另外的时间,在这个条件下讲的移到另外的条件下,这样做,不行嘛!同志自己多次说过,他有些话讲错了。他说,一个人只要做工作,没有不犯错误的。又说,马恩列斯都犯过错误,如果不犯错误,为什么他们的手稿常常改了又改呢?改了又改就是因为原来有些观点不完全正确,不那么完备、准确嘛。同志说,他自己也犯过错误。一个人讲的每句话都对,一个人绝对正确,没有这回事情。他说,一个人能够“三七开”就很好了;我死了,如果后人能够给我“三七开”的估计,我就很高兴,很满意了。这是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是个是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应该像同志说的那样对待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说过“凡是”,列宁、斯大林没有说过“凡是”,自己也没有说过“凡是”。
  
  的这一谈话极为重要,第一个站出来批判“两个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