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四书”之首:《女诫》

2019-12-11 07: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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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诫》是东汉班昭写作的一篇教导班家女性做人道理的私书,包括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七章。由于班昭行止庄正,文采飞扬。此文后来被争相传抄而风行当时。

  价值意义

  此书为《女四书》之首,是民国初期及以前几乎所有读书的女孩子的启蒙读物。

  历史评价

  《女诫》在古代是女子教育的楷模,在近代,《女诫》是男尊女卑祸首,被视为班昭的罪责。譬如女子教育开始在中国创兴之时,班昭的《女诫》重新被阐释,上海爱国女学校伦理教习叶瀚(浩吾)便曾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中国之《女诫》、《女四书》,即教成女子倚赖幼稚、卑屈之男子之法之教科书也。对幼稚之人而更自屈于幼稚,对卑屈之人而更自守其卑屈,则中国女子之人格甚可想见矣。”1898年,晚清人吴芙赞誉“曹大家是女人当中的孔夫子”,而到1907年,何震则贬斥班昭为“女子之大贼”。还有人说班昭所鼓吹的封建道德教条,对于压抑女性的思想,它是很彻底的。更由于出自于班昭之手,所以影响极大,几乎影响了中国近二千年的女性观,客观上起了极其的作用。因此五四时期倡导女性解放的人们竭力非议《女诫》,那时候是的需要。但是,班昭是有意要将自己的骨肉姐妹推进“水深火热”之中去吗?《女诫》,到底是女人处世的宝典还是封建礼教赐予女人的精神枷锁呢?

  从当时她所处的历史背景来分析,其主观目的却是想矫正时俗,预防重新出现外戚专权跋扈的现象。她的身份地位,决定了她只能用写作《女诫》这种“曲线”方法,来达到防制外戚,以挽救国运的目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女诫》本来便是为宫廷女性而写的。《女诫·原序》提到写作目的时虽然口口声声宣称“男能自谋矣(时班昭之子曹子谷已被封为关内侯,后官至齐相),吾不复以为忧。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加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他门,取耻宗族,……因作《女诫》七篇,愿诸女各写一通,庶有补益,裨益汝身。”但《女诫·原序》明明白白地说过她自己“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今四十余载矣。”可见,班昭写作《女诫》时,至少已经五十四岁。汉普遍崇尚早婚,身份越高贵,结婚越早。班昭十四岁即作新妇,(丈夫曹寿字世叔早卒)见《后汉书列女传》相同。据此推算,可知班昭五十四岁时决不可能还有未嫁之女;即使有之,也不可能一直待到她们要出嫁时,才想到需要对她们进行教育,以免其“失容他门,取耻宗族。”从后一条说,一则班昭是一贯主张女子教育的,自已便因在宫廷为皇后及诸嫔妃讲学而被人敬称为“大姑”;二则班昭父家与夫家皆有对女子进行教育的传统。班昭自己固然“博学多才”,其夫妹(小姑)曹丰生“亦有才惠”,曾为书评述《女诫》,以为“辞有可观”。可见班昭《原序》所谓《女诫》乃为自己未适诸女而作,显然是一种不便道出本旨的假托说《女诫》是为宫廷女性而写,还因西汉之后,宫廷内部淫风盛行,延及东汉,犹未好转;而且班昭之时,汉室已有女性干预朝政,外戚跋扈擅权的苗头。于是班昭试图通过对宫中女性的教育,来矫正时弊防患未然,可谓用心良苦。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看看当时以下事实。

  一、俗语有称“脏唐臭汉”,汉之淫风泛滥成灾。从吕后开始,政府积极倡导早婚,不但宫廷争做表率,如昭帝即位只有八岁,便有六岁的上官皇后;平帝九岁即位,安定皇后也是九岁;而且还以法令鼓励早婚,汉惠帝六年便有“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者收五算”,使得早婚迅速成为社会习俗。早婚弊多利少,一方面缩短了人寿命,以致东汉十四帝,除被弑者外,活上四十岁的只有俩人;另一方面,早婚使身心未成熟的少男少女们很早知道了男女之事,助长了淫风。试看《汉书》所载汉诸王的荒淫,便足令人咋舌:燕王刘定私通父妾并使生下一子,又强夺弟妻为已妾,又了她的三个女儿;赵太子丹与亲姐及宫女;江都王建在其父死后未葬时,就了其父爱妾,又与已妹,甚至还强使宫女与羚羊及狗,观之以为乐;齐王终古也曾令其所宠之奴与妾八子及诸近身侍婢,或让他(她)们与犬马交配,自己在一旁观看取乐。诸王如此,寡居后的公主们也不落后:汉武帝姑姑馆陶公主宠幸董偃;女鄂邑盖公主私通丁外人,等等。这些都说明西汉宫廷中淫逸之习的严重。东汉紧接西汉,宫中淫风当然不会自然断绝。东汉帝王多早夭折,便是早婚和淫逸的结果淫风的流行,本来是男女双方所应共同负责的,可世人却往往将此责任委之于女性的不守“妇道”。似乎只要女性完全驯服于自己的丈夫,将丈夫的意志看作不可违逆的天的意志,那么生活的天平便不会失去平衡。班昭受儒学影响颇深,所以《女诫》通篇所言,皆为女子如何柔顺地服从男性,以家庭的正常生活,和谐的伦常之道为最高追求。班昭有为皇后和诸嫔妃讲学的任务,向她们灌输这样的观点,便自以为对矫正淫风会起一定作用,这是可以理解的。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