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规定执法部门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

2019-12-06 09:28:23

  石市下发《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争创全国一流发展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收费目录以外收费项目企业可拒交

  10月25日,石家庄市着力推进两个“两个环境”建设暨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上下要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突破口,以改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为重点,力争经过三年努力,使石家庄市发展环境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为此,近期石家庄市将实施八个专项行动。

  “大讨论”专项活动:各部门郑重承诺不损害发展环境

  2012年年底前,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认真开展“着力改善发展环境专题大讨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查找在发展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直各部门确定各自要抓好的重要事项、重要问题,明确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体会,每个人都要表态承诺自己承担的责任,不发生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各级优化办对干部职工的承诺内容备案。

  改善政务环境活动:行政审批时间将再压缩50%

  重点清理一些部门和地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一律取消。抓好市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的有机衔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和省、市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重新实施。

  突出抓好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的简化和规范,凡可以采取事后和间接管理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简化环保、土地、规划等前置性文件评审程序;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取消工商注册登记时环境影响评价、消防的前置许可条件(餐饮、娱乐场所除外);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得擅自委托下级机关增加审核环节。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办结”的模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再压缩50%。

  改善政策环境专项活动:目录以外收费项目企业可拒交

  制定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具体落实意见。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外,允许各种经济成分、各类民间资本自主选择各类行业投资创业,对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列明的经营项目,且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积极予以支持。

  实行涉企收费目录制,收费项目一律公开,每年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凡目录之外的收费项目、未取得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和不填写企业收费登记卡的,企业有权拒缴。每年对收费票据和执行标准进行审验。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限制,凡国家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照下限执行。

  全面推行个体私营企业零收费注册,放宽近似名称认定条件,实行内资企业零首付登记,注册资本不超过300万元的内资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实行货币出资免于提交验资报告制度,注册资本不超过500万元的内资公司制企业,可以银行凭证作为验资证明。放宽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条件,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确实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可提交产权单位相关证明。

  改善市场环境专项活动:罚没款不得与福利挂钩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上缴国库,不得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

  加大企业税费清减力度,严禁征收“探头税”、“过头税”。取消新办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一年一次性办理退税政策。严格控制涉企评比、庆典等活动,不得强制企业参加培训。

  政府执法部门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各部门开展的涉企检查,必须报同级行政效能监察部门批准。多个部门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时,由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进行协调,实行联合检查。

  改善法治环境专项活动:废止修订“落伍”规章

  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2年年底前,对现行的政府规章和市、县两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及不适合优化发展环境的内容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各项执法监督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执法犯法行为。

  改善生态环境活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树立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导向,对作风飘浮、放松要求、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及时警告提醒,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修订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把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把考核成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改善社会环境专项活动: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把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2015年实现医疗保险人群全部纳入市级统筹,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力争到2015年年底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基本达到20%,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5%。

  改善硬件环境专项活动:提高全市公路通行能力

  加快构筑交通运输方式基本协调、顺畅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增强市区与县城、县城与县城连接,形成覆盖全市、连通周边的“7纵7横2环2连”干线交通网络,提高全市公路通行能力和通达深度。积极争取拟建高速公路项目列入国家、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