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要扎根在“姓语”的土壤

2019-11-04 09:58:21

  作者:赵福楼

  关于“语文”的本源问题讨论由来已久,我本来无资格也不愿意在一个各方论战、谁都说不清楚的问题上耗费口舌。可是有网友针对我的一篇文章里的引语——“语文姓语”表示不同意见。这自然引发了我关于语文教学取向和功能的思考,也就与一段语文教学何去何从的“公案”有关了。

  语文何来?1905年清政府废科举,办新学。当时设“国文”科,主要教授文言文。至1919年五四运动,倡导白话文,反对文言文,于是小学的“国文”改教“白话短文和儿歌”,名称随之改为“国语”。之后一段时间,“国语”和“国文”并存。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叶圣陶和夏丏尊提议合并“国语”与“国文”为语文。后来爆发,此事搁置。直到新中国成立,1950年叶圣陶受命编写全国统一教材,“语文”一科整合,这个名称沿用至今。

  语文是分科的产物,即学科功能由“全能”走向“专能”。由此,一直有人质疑:语文是什么?为此,叶公解释:口头为语,书面为文。然而分歧还在“文”的所指,是文字、文章;还是文学、文化等。在选文教材的基础上,大家直觉上认可文章的价值。一个当时并不显著的问题,却被掩藏起来,那就是——其实原来的“国语”,也是书面语的教学,而非教口语。因为那时,“文”特指的是“文言文”;而“语”所指向的更趋近口头语言的白话。所以,在默认的语境里,所谓“语”,教的还是白话文和儿歌,即与口语接近的白话。注意,其实语文课从初设,就没有把“口语”作为教学重点。也就是说,不能理解,语文之“语”就是口语交际。

  此后,语文是什么,即对语文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功能的认识,并没有因为叶公的权威而被同化。原因何在?有这么几个现象需要引起注意:

  其一,语文需要载负社会功能,是社会新文化创造的一环,也是传播和秉承传统文化的途径。在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以及建国初期的反封建,语文学科自然不能置身事外,其选文和引导的教学,注定需要打上鲜明的时代符号。语文的文化属性,尤其与的关联,一直是语文科的一部分。在很长一段时间,语文教学的化倾向是非常鲜明的。

  其二,语文老师来源于汉语言文学专业,其知识结构中“文学”的比重较多,而且很多人成为专业人士为文学感染,这决定了教师更喜欢用自己的所长来影响学生,造就他们的专长。于是,“鉴赏”“入境”和“被感染”一直是语文课所重视的课程效果。其三,语文课时很少,教材也有固定的容量,学生用在语文课程学习上的精力投入也在缩减,这样的现实状况也迫使语文教学业内进行学科本位的思考,其基本意识是,“做我能做的”。所以,关于语法、文法的研究,也就加强而教学中更为强调“双基(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落实。后来被人抨击的工具性认识源于此。

  其四,“国语”和“国文”,被一个名称统合之后,分段的学习被模糊了。尤其在文言文缩减,而以白话文学习为主之后。语文学习的初级、高级阶段的差异性不被关注。我们总是笼统地说,语文做什么;而不去区分小学做什么,初中做什么,高中做什么。而且在母语环境里,所谓“国语”,这个语言学习的初级阶段,也并不是侧重在口语教学的。英语要考查听力,而小学语文的重点还在文字和阅读。如今,我们认识“语文”偏义在“文”。在小学也是学文的,这不错。然而,这个“文”,又是什么?小学、初中和高中,甚至大学,这个“文”的所指一样吗?而且语文课程在新旧两个阶段,对所谓“文”的社会认识有了很大差异。初设语文课时,白话文初步兴起,它本身还不是一种很成熟的规范的书面语,如鲁迅的作品,就是文白杂色的。而且教育的文化普及,以及教学的规范等都不足,这时社会认同的“文”,其实就是识字、阅读,可以满足一般化的语言交流。而语文课在今天的背景里,现代汉语本身的发展、语言研究、文学繁荣和审美研究、文化发展给予语文的内涵等,都已然进入现代化发展的快行道。我们对于“语文”高端的期待,正在加强。认识一些常见字,可以初步阅读,不说粗话。这样的一般化的语文表现,在教育初步普及阶段是语文教学的主要目标。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现代语文所指向的“文”又是什么?

  “语文是什么”,是因为我们逐步认识“语文不是什么”而清晰化的。若离开语文教学实践,我们在这个“语文”本源性问题的认识上不会达成共识。最初语文趋向化,这被纠偏;再后,语文的文学化倾向突出,与基础教育阶段,大众普及教育的一般特征有所背离,对此也有反思,以为语文不是培养作家的;之后,语文走向偏窄,在语法教育上强化,字词的训练也脱离文本,我们以为这样的语文与应用是两层皮;近来,语文教学中人文倾向突出,即针对文本解读,增加了课堂互动性的讨论,究查文本的潜在含义,可是也出现了泛人文化的取向。

  我们看到,语文不是、不是文化、文学,不是语法,不是字词,至少不完全是这些。这些或许是枝叶,是显著化的东西;语文的根本是语言学习。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明确了语文课程是什么,聚焦在“学习语言运用”。口语也罢,书面语也罢;为了交际也罢,为了阅读也罢。语文关注的是语言现象和语言运用的行为,自然以文字形态——文章,各类的文章——文学的,文化的,实用的,作为主要的学习对象。强调语文扎根在“语言”,并不是说语文学习的指向在“口语”,也不是说要偏离于“文”,似乎是弱化“文”的学习和文化的滋养与传承。

  语文的教材是选文,语文教学的着重部分在读文,这是事实,不可改变的。强调扎根在“语”,侧重在书面语的“语”,文本表达形式的“语”,说白了,就是语用。这与叶圣陶老最初说,口头为“语”、书面为“文”,其实不同了。

  还是用《语文课质疑和探究的走向》一文里关于人教版教材四年级《尊严》一文的阅读教学为例来说,偏重“语”或“文”的差异。

  刘发建老师提供案例中看得出,对于“乞讨”和“尊严”,有三种不同的认识:其一,学生的文本认识。以为乞讨,是求助别人,他们一定是遇到了灾难和不幸,这是值得同情的。基于朴素的同情,他以为“乞讨者”也可怜,这个行为是有伤自尊的。其二,编者的文本认识。以为在遭遇困难的时候,大众的乞讨与未来成为石油大亨的默克的“不食嗟来之食”,构成强烈反差,由此看,默克更为自强自尊。其三,刘发建老师的意见。他以为按照现代价值观,人人平等,注重。即乞丐有乞讨的权利,这种行为与自尊无关,别人的同情也不应该是居高临下的,我们若对待弱势一方,不能有高人一等的认识。

  三者的认识差异,决定了两种不同的教学选择:第一条路,是从学生文本认识的起点,逐步发展达成与教材编者的认识同一;第二条路,是从学生文本认识的起点,逐步发展达成与刘发建老师认识的同一。

  学生在认识上弥合与编者的差异,也是有困难的。学生欠缺的知识联系包括:文本的解剖,认识到课文采用了对比的写法,众人接受施舍与默克以劳动付出赢得吃食,这两者行为的差异,说明了什么;联系我国古代知识分子的节操观,理解“不食嗟来之食”的内涵;联系现实生活,认识现代社会里的某些乞丐以此职业,廉价出卖尊严。

  在认识上,第一条路走通的话,不仅需要语文的知识,如分析对比写法,比较人物的行为差异,推敲人物的心理活动;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生活经验,知道乞丐是什么,乞食和施舍者的心态有什么不同;更需要具备一些文化知识,以阅读经验为基础,如古代“不食嗟来之食”与孟子的评价,可以使我们理解古代知识分子的节操观;此外需要的是一定的思想认识水平,可以对于乞丐行为进行评价,认识什么是“尊严”。

  语文教学实现认识的飞跃,无疑需要语文知识、阅读经验、生活经验、思想认识水平。所谓语文的不可教,或者缺少效果,原因在于我们无法超越学生的成长和阅历,拔高思想,要学生与成年人达成认识的同步。

  引导学生走第二条路,在以上面知识铺垫的基础上,还需要补充介绍现代社会的知识,在思想认识上,学生需要接受人与人平等,乞丐与施舍者,同样是有自尊心的,我们不应该在施舍,同情人的同时,有心理上的优越感。而这样的认识的输入,源自西方文化和思想,与我们的传统认识是有冲击性的,即使成年人也未必全部接受。孩子理解起来更加困难。

  这么看,为学习预设一个认识目标,要统一学生认知,就需要考虑在认知起点到这个终点,学生需要“怎样的知识铺垫”和“走一条怎样的思维发展的路子”。在语文的学习中,有些是语文老师可为的,有些是不可为的。生活经验若沉淀在学生记忆里,我们可以唤醒他,他缺乏的部分我们也可以补充一些;阅读经验缺少的部分也可以补充阅读,作出解释;而文化和思想的部分,以及涉及到理解能力和认识发展水平,价值倾向的东西,则不是可教的。

  王荣生教授主张,语文教学提高效率,就应该落实可教的,少在不可教的地方耗费功夫。上海师大吴忠豪老师针对语文的意义解读的有效性,做过一个调查,以一定的监测工具,获取的调查结果看,学生初读课文的理解准确度高达75%以上。而教师另外所教,获取的增值不明显。延长教师的教,也就是增加教的部分,其增值不增反降。这说明阅读中意义的解析不仅需要语文知识,还需要补充学生欠缺的更多的知识,以及需要一定的认知能力作为铺垫。很多条件不具备,教师满足于自己的教,而且是较高定位的教,最后反过来发现学生并无所得。

  教可教的,其实更主要指的是定位在文本阅读的语文行为。某种认识和思想,或许是果实,是花叶,它一定是有根的,根植在文本,在文本里要找到支持你的观点的语言,知道文本写的是什么,是怎么写的,思考为什么这样写,从语感到语理,都有分析和思考。如此学习那个认识的果子才是自己的。

  语文教学偏颇或泛化,就在于失去了思考扎根的土壤。我所理解的“语文姓语”,与叶公最初说的“口语为语”,其实不同。而且,事实上,现代语文教学,无论在小学还是高中学段,“文”与“人”、与“道”、与“生活”的衔接是共同秉持的观念,只是现实教学中出现了脱离语言环境而拔高思想认识的做法,这是需要警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