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女子因家庭琐事杀夫分尸 二审被判处死缓

2019-12-06 20:57:44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刘春华)4月24日,省委托资阳市中级人民对李彦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判决依法改判李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1年8月24日,资阳中院对李彦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李彦犯故意杀人罪,,。李彦对判决的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省于2012年8月20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报最高人民核准。最高人民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尚不够确实、充分为由,发回省重审。省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1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二审经审理认定,2010年11月3日晚,在安岳县岳阳镇某楼盘工地小卖部内,李彦与其夫谭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李彦持火药枪枪管击打谭某后脑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后又进行了分尸等处理,并于11月4日中午和5日凌晨,先后将尸块抛弃于厕所和河道内。另查明,李彦与谭某婚后经常发生纠纷,李彦曾因遭受到谭某多次殴打而向安岳县妇联求助,也曾向安岳县外南街派出所报警。

  二审认为,上诉人李彦因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持枪管连续击打丈夫谭某头部致其死亡,并分尸抛尸,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起,被害人谭某对本案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李彦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对李彦,可不立即执行。原判认定事实和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依法改判李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李彦故意杀人一案随着二审依法判决而终于落下帷幕,但对于如何依法、理性、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生活纠纷所带来的启示却远未终止。法官提醒:法律是维系婚姻家庭关系、处理家庭成员间生活纠纷的重要底线,任何触碰、甚至超越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