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为官的“怪招”

2019-07-26 12:33:05

作者:戴永夏
  
  清代中期,扬州地区活跃着一群不流于俗、风格独特的书画家,被人称做“扬州八怪”。这“八怪”所指,尽管有几种不同说法,但其中都有郑板桥的名字。这是因为,不管从声望上,还是艺术成就上,郑板桥都是“扬州八怪”中的重要代表人物。
  
  其实,郑板桥不但在艺术上独辟蹊径,有其怪异之处;在为人处世上,也常常与众不同。尤其他在山东潍县做知县时,为政办案,都有许多“怪招”。
  
  巧计妙法惩盐商
  
  乾隆十一年(一七四六),郑板桥从山东范县调到潍县任知县。潍县地处渤海南岸,自古盛产海盐。然而具有丰厚利润的盐业却多被官府和盐商霸占,百姓的生活异常困苦。为了谋生,一些穷苦百姓只能偷偷地贩点私盐救急,却常常受到盐商的欺压。对此,郑板桥非常气愤。他在《潍县竹枝词》中写道:
  
  绕郭良田万顷赊,大都归并豪富家,可怜北海穷荒地,半篓盐挑被人拿。
  
  行盐原是靠商人,其奈商人又赤贫。私卖怕官官卖绝,海边饿灶化冤磷。
  
  有一次,某盐商将一个贩私盐的小贩捉到,扭送到县衙要郑板桥处置。郑板桥本来就痛恨这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盐商,但碍于当时的法律,他又不能不管。他见那小贩衣衫褴褛,形容凄苦,知其为穷苦良善之人,顿生怜悯之情。于是他心生一计,对那盐商说,我要对他严加惩罚,给他戴枷示众。那盐商听了十分高兴。于是郑板桥命人找来芦席,编成一个高八尺、宽一丈的大枷,中间挖一圆孔。他又画了许多竹子和兰花贴在枷上,然后让小贩将头钻进大枷的圆洞中,站在盐商的店门口示众。大枷将盐商的店门口堵得严严实实,前来观“示众”的人山人海,一天到晚络绎不绝,使盐商无法营业,损失很大。过了不长时间,盐商就受不了了,只得苦苦哀求郑板桥,撤销对小贩的惩罚。郑板桥见打击盐商的目的达到,这才撤掉大枷,释放了小贩。从此,盐商对小贩的欺压便有所收敛。
  
  明断僧尼风流案
  
  郑板桥虽是封建官吏,却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但他的思想比较开明,对一些封建旧礼教敢于大胆反对。
  
  据《小豆棚杂记》记载,在潍县某处,有两处庵寺“门当户对”,僧尼比邻而居。有一对妙龄僧尼经常来往,日久生情,不免坠入爱河。有一次,他俩约会时,被当地好事者捉到,以“有伤风化”为名,捆绑到县衙,请求县太爷发落。郑板桥升堂后,问明来由,见二人老实本分,并非之辈,遂生同情之心。他想,妙龄少年,,此乃人之常情,何罪之有?纵是僧尼,也免不了七情六欲,也要食人间烟火。想到这里,他对二人既不打,也不骂,在征得他俩同意的情况下,令二人还俗,结为夫妻。怕空口无凭,他又取来纸笔,郑重地写下判词:
  
  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祧。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戏送“厚礼”刺钦差
  
  郑板桥为官,清正廉洁,刚直不阿,一向自律甚严:“人皆以做官为乐,我今反以做官为苦。既不敢贪赃枉法,积造孽钱以害子孙,则每年廉俸收入,甚属寥寥。苟不入仕,鬻书卖画,收入较多于廉俸数位。”(《家书》)同时,对那些以权谋私、坑民害民的官吏,他又十分痛恨。他把污吏比作残害百姓的豺狼:“豺狼到处无虚过,不断人喉抉人目”(《悍吏》),每遇他们敲诈勒索时,便毫不客气地予以“回敬”。
  
  有一次,一个钦差大臣到山东视察,在各地明里暗里地受贿敛财。当他来到潍县时,虽知郑板桥为官清廉,仍不肯罢休,千方百计地作出暗示,想从郑板桥这里捞点“外快”。郑板桥也心领神会,待钦差要离开潍县时,便派人给他送去一个大礼盒。钦差见大礼盒沉甸甸的,料定里面一定装了不少白银。待送礼人走后,他兴高采烈地打开礼盒一看,立即傻了眼!原来,食盒里装的不是银子,而是一些潍县特产大萝卜!里面还附了郑板桥写的一首诗:
  
  东北人参凤阳梨,难及潍县萝卜皮。
  
  今日厚礼送钦差,能驱魔道兼顺气。
  
  钦差看了又气又恨,想报复郑板桥,但又苦于一时抓不到把柄,只得哑巴吃黄连,把一腔怒气憋在心里,灰溜溜的返回京都。
  
  从以上点滴趣事可见,郑板桥确实很“怪”。但他的怪,既非旧官僚的古板偏执,也非新官员的虚伪作秀。它是对贪腐的仇视,对弱者的同情,对百姓的关心,因此深得民心,合乎,在社会上广为流传。(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