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招生计划须公布
省招生办规定,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也必须向社会公布。
保送生录取名单要公示
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则必须把有关的招生政策、录取条件和原则向社会公布,并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上报录取名单。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符合加分条件者也要公示
另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级优秀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
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
今年,各高校需将录取操作规程及操作办法,如进档考生人数、分数情况,分档、录取原则等,如实向社会公布。
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
不合理退档必须纠正
省招生办公室今年将公布部分“热门”高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投档最低分数、各专业志愿录取最低分数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加以纠正。
省招生办公室对高考试卷保密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凡出现大面积考生试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县市,都将被取消考场设置资格。而触犯刑律的,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