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宗旨,改变以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逐步构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工作安排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15年我市中考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全市统一报名、填报志愿、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
(一)报名
1.凡2015年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者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在校高中阶段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
2.考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安排在3月27日—4月2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或考生自行登陆梅州教育城域网中考报名系统报名。
3.考生报名时需缴交考试费,收费按粤价函[2001]213号文中关于考试费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科收费10元,按10科计每生应缴交考试费100元。各县(市、区)教育局按9科(不含体育科)考试费的50%(每生45元)上缴我局。
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积极报考。
(二)填报志愿
1.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应认真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有关情况、招生章程以及有关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条件填报志愿。
2.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5月25日—31日,考生登陆梅州教育城域网中考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志愿。
3.各县(市、区)、各有关中学应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同时,要尊重考生的意愿,让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任何单位、学校、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预、限制考生自由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只报本地的中等职业学校,不报外地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只报公办学校,不报民办学校。
(三)考试科目
2015年中考科目共10个,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10科总分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30分)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体育60分。除体育科按其文件要求组织考试外,各科均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2015年中考在6月16日—18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理科类物理、化学、生物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考试,共130分钟,文科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考试,共9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
下午
6-16
语文(9:00-11:00)
物理、化学、生物(3:00-5:10)
6-17
数学(9:00-10:30)
、历史、地理(3:00-4:30)
6-18
英语(9:00-10:30)
(五)考务组织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我市中考有关考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考试以各县(市、区)为考区设置考场。为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考场设置应相对集中,每个考场必须至少由两所中学的考生组成。因特殊情况单独设立考场的学校必须报我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设置。各县(市、区)应充分利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组织考试。
3.要进一步规范考场试卷保管室建设,各考场原则上不设试卷保管室,确需设置试卷保管室的,必须符合试卷保管室设施设备要求,经市、市教育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从2015年起英语听力考试不再使用录音带,各考场使用统一声源播放光盘进行英语听力考试,要求各考场必须按要求配备统一声源播放系统。
5.体育考试按梅市教体〔2015〕5号文执行。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