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上海中职与普高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019-10-25 09:20:43

  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本市中职教育总体规模稳步发展,至2015年,保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将逐步推广自主招生入学,全日制招生学生规模保持在5.5万人;有1/3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水平,建设一批上海市中职改革示范校;今后三年,本市还将逐步扩大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招生规模,2015年达到当年招生规模的10%左右。

  逐步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

  根据规划,本市将继续推进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和实施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标准。鼓励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同一管理体制内有条件的中高职院校积极探索基于学分互认的中高职课程衔接等更加灵活的模式。对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中未覆盖或特色不明显,中职校中相应专业的办学积累有优势、行业特色突出的专业,按照专业培养的特殊需要,探索实施五年制一体化办学的专业试点。

  确保34%教育费附加足额用于中职教育

  市教委强调,至2015年,本市确保34%的教育费附加足额用于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性经费不低于普通高中并同步增长,确保职业院校财政性经费在教育财政性经费总额中的比例。示范骨干院校建设逐步推进。积极支持和鼓励创建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的上海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到2015年,有三分之一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水平;加强对4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后示范建设,重点建设3所国家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7所上海市级高等职业院校。

  同时,以绩效评估为抓手,完善80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推动开放实训中心能级提升,根据行业企业需要,依托职业院校新建20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在高等职业院校每年建设20个重点实训项目,到2015年达到60个;并根据上海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30个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建成200个高职院校示范性重点专业

  “十二五”期间还将改革和完善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至2015年,示范性院校每个主干专业至少与一家国际或国内的著名企业实行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3%的专业与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办学。创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150个精品特色专业和180门精品特色课程;重点扶持有条件的学校按照行业产业的新要求,开发一批新的专业教学标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与一二三产业对应的专业结构调整到3:40:57左右。继续建设一批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重点专业,至2015年达到200个。

  行业企业特聘兼职教师将达600人

  根据“规划”,本市将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加大资助力度,到2015年,行业企业特聘兼职教师达到600人。十二五期间,本市还将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师资队伍的补充机制不断完善,到2015年,按编制标准配齐教师,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比例逐年提升,专业教师数达到专任教师数的55%,其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兼职教师比例达到专业教师总量的30%。加强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培训。高职院校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任教师队伍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达到40%以上,使教学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现代职教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继续加强与人保部门合作,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推进和探索中职教育、高职高专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多种培养模式的有机衔接试点工作;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加强普职渗透,加快推动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融合,逐步探索建立弹性学制和学分银行。完成组建10个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和区域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工作,推动集团化办学和校企深度合作。健全中高职院校之间、学校企业之间实验实训等资源的共享机制,使80%以上的院校与行业企业成为紧密型合作伙伴。以创新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为核心,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引导、校企合作、市场运作”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