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7月1日起养老保险全市覆盖

2019-08-10 08:05:14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月实施,15个区县先行试点
  
  ■包括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纳入其中
  
  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预计惠及2400万城乡居民。目前,具体申办时间、地点及手续正在商讨中,参保人享受待遇时间均从今年7月1日算起。这项制度实施后,意味着养老保险在我市实现全覆盖。
  
  纳入这一制度的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如何?参保后待遇如何?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了详细解读。
  
  参保人员
  
  三类人员参保须具有本市户籍,先在15个区县试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三类人员纳入其中,符合条件者均可自愿参保。
  
  这三类新增人员均须具有本市户籍,包括16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60岁以上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待遇的人员。
  
  据了解,我市将遵循“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先“低水平、广覆盖”,再逐步适时提高标准。
  
  “今年,我们将选择大渡口、南岸、万州、黔江、合川、南川、永川、潼南、垫江、武隆、九龙坡、梁平、北碚、酉阳和巫山15个区县进行试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预计到2012年,该制度将覆盖全市区县(自治县),让所有这三类人员都能参加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参保人员以60岁为界分两类,60岁以下有四个档次,60岁以上有三个档次
  
  “考虑到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情况,我市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设定了多个缴费标准,以满足多层次需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这三类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按60岁以下和60岁以上分为两大类。
  
  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按每年200元、400元、600元、900元四个档次缴费,由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年限至少须满15年。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按每月40元、60元、90元三个档次,自愿选择并实行一次性趸缴。趸缴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计算,小于60个月或超过75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即最低2400元(40元×60个月),最高16200元(90元×180个月)。
  
  养老待遇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者,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则由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除以文件规定计发月数(即139个月)确定。
  
  60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在一次性缴足费用后,也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仍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档次标准发放,即分别为40元、60元、90元。
  
  该局强调,新增参保人员中,三类人还可享受特殊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养老金;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养老金;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的,将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本人死亡时上月基本养老金。
  
  实例解读
  
  例一:60岁以下市民参保
  
  一位16岁的市民参保,若选择每年600元的缴费档次标准,连续缴费至退休,共需缴26400元;参保后享受待遇为每月领取398.8元,若按领取至其75岁计算,则可领到71800元,超出缴费金额45400元。
  
  例二:60岁以上市民参保
  
  一位60岁的市民参保,若选择每月60元的缴费档次标准,共需缴纳10800元;参保后享受待遇为每月领取140元,若按领取至75岁计算,则可领到25800元,超出缴费金额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