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实施意见》,不仅要求领导要带头休假,还明确休假情况要公示。
《意见》要求,要提前做好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安排,原则上,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年1月份制订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年底前基本执行完毕。对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并对休假计划和休假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019-11-21 15:19:23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实施意见》,不仅要求领导要带头休假,还明确休假情况要公示。
《意见》要求,要提前做好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安排,原则上,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年1月份制订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年底前基本执行完毕。对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并对休假计划和休假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