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的意思_以身试法的成语解释

2019-12-02 07:33:32

以身试法yǐ shēn shì f

[释义]身:亲身;指生命;试:尝试;法:法律;刑法。拿性命去尝试法律。

[语出]《汉书·王尊传》:“太守以今日至府;愿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正音]试;不能读作“sì”。

[辨形]试;不能写作“式”。

[近义]违法乱纪作奸犯科

[反义]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以身殉国

[用法]含贬义。用作书面语。一般作谓语、宾语、定语。

[结构]偏正式。

[辨析]~和“知法犯法”都指明明知道是犯法的事;还要亲自去做。但~偏重于亲自去做犯法的事;仅指犯法;“知法犯法”偏重于“明明知道犯法”;还故意违犯;并含有违犯规章制度等意思;应用范围较广。

[例句]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事实上;甘心~的人毕竟是不多的。

[英译]challenge the law personally

[成语故事]  王尊,西汉高阳人,从小丧父,依靠伯父为生。他很爱读书,每天出外放羊时总要带上一本书。王尊13岁那年,伯父介绍他到郡典狱长身边当一名听差。王尊在这期间,刻苦认真地学习了许多刑法方面的知识。

  一次,王尊到太守府办事,太守很赏识他的才能,就留他做了文书副官。过了几年,王尊专攻儒学经典,后升为安定太守。安定郡十分混乱,官僚作威作福,百姓怨声载道。王尊一上任就发出告示:官员要忠于职守,贪赃枉法要立即改正,不要以身试法。

  张辅是个心狠手辣的贪官,王尊把他逮捕法办,抄出赃银百万。王尊还惩办了一些罪行严重的豪强,安定郡出现了安定的局面。王尊嫉恶如仇,执法如山,受到了百姓的尊敬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