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危改办用08年政策逼迁导致住户自杀!!!】
By shmiyzz
at 2017-05-17 • 0人收藏 • 91人看过
我们是成都市成华区亚光小区的住户,自今年六月以来,我们住户不断受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殴打、辱骂和恐吓,部分住户甚至被断水断电反锁在家中达三天之久。
就在昨日,小区内一位被逼迁的女住户蒲某终于不堪重负,于2014年1月3日早晨在家中割腕自杀!!鲜血长流!!这一切的源头,还要从我们小区的“模拟拆迁”开始说起。
成都二环路东一段30号亚光小区是2001年修建的新房,房屋结构良好,根本和危房毫不沾边。今年六月,成华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在没有任何事前通知的情况下,强行开始了第一次“模拟拆迁”。结果,由于不得民心,在截止日期内签约率尚不足85%,按规定拆迁予以终止。但就在几个月后,成华区危改办又以“住户强烈要求”为名,再次进场又启动第二次模拟搬迁。而这一次模拟搬迁的相关信息,如起止日期等,在成华危改办官网上至今都没有看到任何的公示。
第二次“模拟搬迁”开始后,我们住户的噩梦就此开始。大家不断遭到不明身份的人士威胁,部分住户竟被断水断电反锁在家中达三天之久!更有甚者,拆迁工作人员竟然大白天闯入职工单位亚光厂内,在住户蒲女士上班时间强行将其架离出厂拖至派出所围困直至凌晨三点!!声言不签字不准走人。
在种种逼迫下,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许多住户不得不签字。但尽管如此,第二次模拟搬迁截止12月20日依然没能达到95%的签约率。目前已是2014年,距成华区危改办当初公告的截止日期早已过去,但拆迁单位至今仍未返还我们被收走的房产证,并且依然还在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签约活动!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在成都力求构建和谐法制社会的今天,这种公然的危害人民的违法行为竟然出自政府的职能机构,不能不让广大老百姓为之心寒!
鉴于在成华区危改办屡次问询无果,对此,我们亚光小区住户就整个模拟拆迁过程提出如下质疑:
(1)2001年新建的楼房是否属于危房改造的范围?拆毁新房是否符合提出的厉行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2)在签约过程中出现的针对未签约住户进行殴打、辱骂、恐吓、堵门等行为的不明身份人员,和拆迁单位是否有所关联?他们的这种种行为是否涉嫌违规违法?
(3)小区内十余户“拆迁积极分子”曾无意说出的关于收取拆迁单位“点子费”以鼓动小区其他住户拆迁的事情,是否属实?这种“发动群众斗群众”的方式是否有违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
(4)目前已是2014年,在本次所谓的“模拟拆迁”中仍然按照2008年的“惠民工程”政策,即“4815元每平米上浮35%”的水平,在二环房价均价一万多的今天,是否仍然合适?此外,这次模拟搬迁合约中对提前搬迁的住户仅有1万元的奖励,这明显和成都市《成办发57号》文件中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最高8万元搬迁奖励的明文规定大相径庭!对于处在成都市二环路上的亚光小区来说,这样的安置及赔付方式是否合理??
(5)假设成华区危改办进行的第二次“模拟拆迁”是合法的,那么在这次签约开始时所公示的截止日期应该是有正式法律效应的。今天已经是2014年元月4日,早已过了截止日期且签约率远未达标,为什么成华区危改办仍然还在开展签约行为,并且依旧扣押住户房产证不予归还?危改办是否有权扣押?
其实,有谁不愿意换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有谁不愿意和左邻右舍和睦相处、共享快乐的生活?但是,在这次模拟搬迁过程中,成华区危改办所提出的严重不符实际的不合理苛刻搬迁条件、勾结不法势力对住户所做的违法行为、还有利用蝇头小利笼络少数人发动无耻的群众内斗,直至最后导致住户不堪重负选择自杀,这种种做法,无不让我们住户愤慨、忿怒!!!
在此,我们亚光住户将不会再畏惧报复而选择沉默,我们不仅要对那些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坑害邻里的“拆迁积极分子”以强烈的谴责,而且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合法权利!!同时,恳请四川省政府、成都市政府、成华区政府对这次拆迁过程中的渎职违法人员依法予以严惩,还我们百姓一个公道,还我们一个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
就在昨日,小区内一位被逼迁的女住户蒲某终于不堪重负,于2014年1月3日早晨在家中割腕自杀!!鲜血长流!!这一切的源头,还要从我们小区的“模拟拆迁”开始说起。
成都二环路东一段30号亚光小区是2001年修建的新房,房屋结构良好,根本和危房毫不沾边。今年六月,成华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在没有任何事前通知的情况下,强行开始了第一次“模拟拆迁”。结果,由于不得民心,在截止日期内签约率尚不足85%,按规定拆迁予以终止。但就在几个月后,成华区危改办又以“住户强烈要求”为名,再次进场又启动第二次模拟搬迁。而这一次模拟搬迁的相关信息,如起止日期等,在成华危改办官网上至今都没有看到任何的公示。
第二次“模拟搬迁”开始后,我们住户的噩梦就此开始。大家不断遭到不明身份的人士威胁,部分住户竟被断水断电反锁在家中达三天之久!更有甚者,拆迁工作人员竟然大白天闯入职工单位亚光厂内,在住户蒲女士上班时间强行将其架离出厂拖至派出所围困直至凌晨三点!!声言不签字不准走人。
在种种逼迫下,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许多住户不得不签字。但尽管如此,第二次模拟搬迁截止12月20日依然没能达到95%的签约率。目前已是2014年,距成华区危改办当初公告的截止日期早已过去,但拆迁单位至今仍未返还我们被收走的房产证,并且依然还在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签约活动!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在成都力求构建和谐法制社会的今天,这种公然的危害人民的违法行为竟然出自政府的职能机构,不能不让广大老百姓为之心寒!
鉴于在成华区危改办屡次问询无果,对此,我们亚光小区住户就整个模拟拆迁过程提出如下质疑:
(1)2001年新建的楼房是否属于危房改造的范围?拆毁新房是否符合提出的厉行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2)在签约过程中出现的针对未签约住户进行殴打、辱骂、恐吓、堵门等行为的不明身份人员,和拆迁单位是否有所关联?他们的这种种行为是否涉嫌违规违法?
(3)小区内十余户“拆迁积极分子”曾无意说出的关于收取拆迁单位“点子费”以鼓动小区其他住户拆迁的事情,是否属实?这种“发动群众斗群众”的方式是否有违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
(4)目前已是2014年,在本次所谓的“模拟拆迁”中仍然按照2008年的“惠民工程”政策,即“4815元每平米上浮35%”的水平,在二环房价均价一万多的今天,是否仍然合适?此外,这次模拟搬迁合约中对提前搬迁的住户仅有1万元的奖励,这明显和成都市《成办发57号》文件中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最高8万元搬迁奖励的明文规定大相径庭!对于处在成都市二环路上的亚光小区来说,这样的安置及赔付方式是否合理??
(5)假设成华区危改办进行的第二次“模拟拆迁”是合法的,那么在这次签约开始时所公示的截止日期应该是有正式法律效应的。今天已经是2014年元月4日,早已过了截止日期且签约率远未达标,为什么成华区危改办仍然还在开展签约行为,并且依旧扣押住户房产证不予归还?危改办是否有权扣押?
其实,有谁不愿意换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有谁不愿意和左邻右舍和睦相处、共享快乐的生活?但是,在这次模拟搬迁过程中,成华区危改办所提出的严重不符实际的不合理苛刻搬迁条件、勾结不法势力对住户所做的违法行为、还有利用蝇头小利笼络少数人发动无耻的群众内斗,直至最后导致住户不堪重负选择自杀,这种种做法,无不让我们住户愤慨、忿怒!!!
在此,我们亚光住户将不会再畏惧报复而选择沉默,我们不仅要对那些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坑害邻里的“拆迁积极分子”以强烈的谴责,而且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合法权利!!同时,恳请四川省政府、成都市政府、成华区政府对这次拆迁过程中的渎职违法人员依法予以严惩,还我们百姓一个公道,还我们一个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
14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05-26
可恶的德国大胡子
2017-05-18
#1
帮顶
你这个钉子户够牛哈!!!!说瓜话!!!光放屁!!!尽说些是人都不想听的瓜话!!!我们百分之九十几的住户都是占政府便利的人,只有你们几户人才是走正道的.你不过是想钉政府的三套房、二、三万一个平方的人。你不过是痴人做梦而已!!想死?你就死快点!!!教你个死得壮烈的方法,你皮厚,直接割动脉血管快些!!!我们见过恶心人的,但没见过你这么皮厚恶心的!!!
我们也是成都市二环路东一段30号亚光小区的住户, 为了能早日搬入新居,改变现在的居住环境,我们90%多的住户都早早就和政府签了合同。只剩下你们这几个贪得无厌的无耻之徒漫天要价。还用做秀以死相威胁, 真是不要脸到了极点。
真想死, 就直接割动脉,或者直接跳楼。象你这样明显做秀, 真是太恶心、太无耻了 !!!
楼猪提到“点子费”,完全是在造谣污蔑,特别提醒楼猪, 网络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楼猪有种就把你的谣言再转发500次 。
楼猪多次提到不堪重负,你们重负了啥? 你们各人都有几套房子,自己住在外面的高档小区,把亚光小区的房子租出去收房租,不象我们天天守在亚光小区的破旧房子内,天天盼着搬新房。谁在负重 ? 楼猪少一点贪心,多一些对我们的理解,你们也许就能感到更轻松。
最后,请你们少数几个卑鄙的贪婪之徒不要代表我们广大的亚光住户, 我们丢不起这人。
最后,再次善意地提醒,网络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人在做,天在看,人贱自有天收,请多积点德 !!!
楼猪:你简直是睁眼说瞎话,我们晓得你是铁钉,想发笔横财,还说你是代表亚光住户,你还要不要脸,你就是贪得无厌,不仅在这里造谣生事,还歪曲事实,也不怕天打雷劈,你简直找死。
举报 回复 作者:知足长乐哈2014 时间:2014-01-10 23:25:43 死钉子,明天你将会是一个什么死法?碰墙?撒泡尿淹死自已?你干尽了坏事还想把屎盆扣在别人身上.说什么辱骂、恐吓什么的....应该是你死钉子吧?到处造谣生事、告黑状,你吓谁?亚光 全体住户是被你吓大的索。。。。你想政府赔你什么才满意呢?要不赔你天安门吧。。。。。
我们也是成都市二环路东一段30号亚光小区的住户, 为了能早日搬入新居,改变现在的居住环境,我们90%多的住户都早早就和政府签了合同。只剩下你们这几个贪得无厌的无耻之徒漫天要价。还用做秀以死相威胁, 真是不要脸到了极点。
真想死, 就直接割动脉,或者直接跳楼。象你这样明显做秀, 真是太恶心、太无耻了 !!!
楼猪提到“点子费”,完全是在造谣污蔑,特别提醒楼猪, 网络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楼猪有种就把你的谣言再转发500次 。
楼猪多次提到不堪重负,你们重负了啥? 你们各人都有几套房子,自己住在外面的高档小区,把亚光小区的房子租出去收房租,不象我们天天守在亚光小区的破旧房子内,天天盼着搬新房。谁在负重 ? 楼猪少一点贪心,多一些对我们的理解,你们也许就能感到更轻松。
最后,请你们少数几个卑鄙的贪婪之徒不要代表我们广大的亚光住户, 我们丢不起这人。
最后,再次善意地提醒,网络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人在做,天在看,人贱自有天收,请多积点德 !!!
楼猪:你简直是睁眼说瞎话,我们晓得你是铁钉,想发笔横财,还说你是代表亚光住户,你还要不要脸,你就是贪得无厌,不仅在这里造谣生事,还歪曲事实,也不怕天打雷劈,你简直找死。
举报 回复 作者:知足长乐哈2014 时间:2014-01-10 23:25:43 死钉子,明天你将会是一个什么死法?碰墙?撒泡尿淹死自已?你干尽了坏事还想把屎盆扣在别人身上.说什么辱骂、恐吓什么的....应该是你死钉子吧?到处造谣生事、告黑状,你吓谁?亚光 全体住户是被你吓大的索。。。。你想政府赔你什么才满意呢?要不赔你天安门吧。。。。。
2017-05-26
#10
哎呀,我再绝对不会同情那些所谓的"钉子户" ,那些都是一些贪得无厌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老几,前几年东边某个拆迁区域,一套30几平方的公租房喊要赔偿三套成户型的商品房才签字拆迁,公租房哟!!!喊陪三套房...我的个天,也不怕把人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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