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花

By 蝴蝶亲老虎 at 2017-05-23 • 0人收藏 • 82人看过
  
  
      
    
    谁能忘怀晨雾中 有你吻着半醒的身
    谁能忘怀长夜中 共你笑着 笑的多真
    痴共醉、多么的想跟你再追, 然而从没根的我必须去…
    
    抬头前行吧,请你!
    尽管他朝必然想你…
    来年和来月请你淡忘 曾共风中一野花躺过……
    曾共风中一个她恋过……
    
    来年人随年渐长 你会发现你的方向,
     忘遗从前流浪中 倦了爱睡我的…
    风共我 也许一天于天涯途上
    来回寻觅中找到我所想…
      
      
    临行前来吧,准我,泪水哭出之前舍你,
    来年或来月请你尽淡忘,曾共风中一野花躺过,
    曾共风中一个她恋过。
      
    ———— 野 花 * 林忆莲
      
      
       
    
  曲终人散的时候,我孤单的赖在这里不肯离开。
      
    
  所有人都劝我回家。他们指的家是一个温馨的地方,有小格的琥珀色木头地板,深棕色的木制家具,洁净明亮的厨房、铺满浅色瓷砖的卫生间。我尤其对家里的卫生间满意,虽然它通俗的名称是厕所两个字,我却从来感觉不到臭味。偶尔晚归的时候,我不想睡觉,拿着一本书躲在里面安静地看着,淡雅的木吊顶上泛着沐浴后的热气,弯得象月儿的壁灯挂在墙的一侧,橘黄色的灯光穿越满室的潮气,弥漫在整个空间。
      
      
    
  我有时会偷偷关了门拿着手机在厕所里聊天,聊着聊着就坐到了洗衣机上,看着半身镜里的自己,对电话那头的爱人嫣然巧笑,然后妈妈在门口咚咚的敲门,让我快去睡觉。上一个冬天里,所有的记忆都是关于他的,那个网上的男人。
      
        
  在那个冬暖夏凉宽大舒适的家,我和父母过着平静快乐的生活。现在我却不肯回到那里,独自萎缩在这个城市,自生自灭。
        
    
  很多人说我爱上了飘泊,其实这样寄居在外对我而言只是迫于无奈,没有人逼我,但我必须这样。在这里,我拥有寥寥的几个朋友,一套租来的一室居与一片网络的世界,我努力地思考着其他的拥有,很可惜没有,这些就是我全部的家当。因此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将会是件很简单的事,我抱着塞满衣物的旅行包,坐上任意一趟火车,就可以永远地离开这座城市。
          
    
  我不喜欢谈永远,任何有关永远的承诺都是脆弱乏力的,无论你现在表述得有多坚强,时间会是一道激光,在通向永远的路途中残酷地将现实与理想斩断。而今我常常三天不出门的坐在家中,眼里看不到一丝光彩,也就无所谓谈到现实与理想了。
      
        
  我大概每天会吃一顿饭,我的胃基本上都处于半饥状态,这样使我常常会遗忘饿的滋味。我一般所保持的姿势是躺下与坐着,躺在床上,或是坐在电脑旁,好象除了这两样,我就没干过别的事了。屋子的门窗都关着,阳光照不进来,于是我随时都会开着灯,等到快睡着的时候,关上灯,房间里就一片漆黑了。长期以来,我不再将窗外太阳的升起作为一天的开始,而是依据自己的睡去与醒来划定白天黑夜。
          
    
  有时我会发呆,但我几乎没去想过那个男人,分手36天,我已经忘了他与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有什么必然联系。而我与这座城市呢?唯一的枢纽已经抽身而去了,这是一座空城,陌生而冰冷。
      
        
  我呆在这里再没有任何意义,我与它的缘分断送在和他那个无法改写的结局上。我是宽容的,可以理解他的种种难处,或者我是狠心的,在要不到全部的时候断然割舍,宁愿全部不要。割爱的痛苦搅动我的心,我无法抑制地痛哭过几次,去酒吧豪饮,到卡拉OK唱歌的时候狂哭。唱那首林忆莲的“野花”,泪流满面,哽咽得失声,这首未能圆满完成的歌却博得了观众长久热烈的掌声。我确信自己如此真切地爱过一个人,快乐过幸福过,也曾甜蜜地享受过他的宠爱。可是,一切都太短暂,习惯了拥有后他不再将我捧在手心,万千宠爱集一身的幸福不过是一个童话。这个童话一旦谢幕,就不会再有撑开帷幕的时候。
          
    
  在分手的20天后,我自认为经历完了所有的悲伤。爱情的苦难使我飞快的成长,早在他日渐冷淡的日子里,我就将忧伤一遍遍洗涤,等到几次彻底的释放后,差不多复原。屡遭感情挫折的女子,伤痛越磨越浅,而那个人的影子越来越容易被遗忘。
          
    
  奇怪自己不是纠缠不清的女人,一个多余的电话也没给他打,虽然自己是极其不忍地了断这份情。比起从前,这是一种进步,心中明确了爱情的模样,放弃现在是一种对将来的成全。我想着和他告别,既然两人还有余情未了,一个凝重的告别算是对这段感情的一个交代。
          
    
  那个夜晚,我设计的最后一次见面,他姗姗来迟。我一定要让爱情的结束与开始一样充满浪漫色彩。我们坐在沙发上聊天,刻意回避着什么话题,我们怎么会不明白彼此还是相爱的呢?他笑着对我说,和你做朋友都这么开心。是啊,我们从网上认识,然后我只身奔赴他的城市,如此不可能的故事已经演变成事实,应该有一片美好灿烂的未来。可是天意弄人,我们又不得不将彼此拉开,重新成为网络上的两端。爱情真是太脆弱的东西,一个举手投足就有可能使它崩裂破碎,那么永远是什么呢?一个不可企望的词语。
          
    
  我们去酒吧喝酒,没有谁想把对方灌醉,可是没有酒这个媒介,他怎么好意思留下来不走呢?这是最后一夜,预示着疯狂、毁灭与隔日的新生。    
      
    
  我们最后一次睡在一张床上,我偎在他怀里任他抚摸,这是一个熟悉的身体,一切都很自然,我热爱他的一切。然后我们紧紧拥抱着,快要将对方勒入骨髓,我心里充满了绝望,想象着今后会赤裸裸地被另一个男人抱着,心中有着无法排除的罪恶感。只有这个身体,我可以那么自然地与它接触,与之交缠,可是今生今世,我都得远离它,去寻找另一个可以依靠的港湾。
        
    
  他进入的那一瞬,我突然泪流满面,象溃堤的洪水凶猛地泛滥出来。我忍住不哭出声,他还是感觉到了,一边用手帮我抹去眼泪,一边厉声说不许哭,不许哭!我偏要哭,这最后的时刻,我要哭得干脆彻底,我偏不听他的话,让他不能忘记我。
          
    
  所有的日子都会飘然过去,不管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过了那一夜,我不打算和他之间继续藕断丝连,便选择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告诉他我马上就离开这座城市。隔日,在qq上我对他说已经回到老家了,感觉真好。
          
    
  我没走,但是对我而言,这个城市与他再没有关系。我辞掉了工作,然后依然留在这里,看着街上的人群来来去去,总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我不想回家,这样飘零地生活成为一种惯性,孤独而自由。我不能接受活在熟悉的人群中,看到他们怜惜的眼神,至少在这里,我可以享受一些安静,拥有一些自由。
          
    
  在与他分手后第35天的黄昏,我兴致很好,步行去麦田村连锁店吃饭,不小心又怀念了他一次。我要了一份他喜欢的咖喱鸡饭和贡丸汤,然后一口气全部吃完。我看着贴在店内的一张张彩色纸条,想起了和他第一次来这吃饭时,他望着几个墙上的数字愉快地对我喊道:1314520!一生一世我爱你!我的眼里噙着泪花,终究没有让它掉下来。
          
    
  走出餐厅,风大雨大,寒冬已经来临了。我穿暖了衣服,自己照顾自己。日子是一段重复,不怪生活没有颜色,是我变成了色盲。我在这个城市沉下去,不想浮起来,也许有一天会有一股力量托起我,让新的一天对我展开笑颜。而现在没有根,就飘着,没有爱,就等着,我是一朵被春天抛弃的野花,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又要往哪里去。
      
  
  
      
  
  后记:怎么忘得了你,杭州。2001年11月
      
  
  
5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05-23
2017-05-23   #1
  麦田村的东西,也就是咖喱味的勉强能下咽。还有我喜欢那句话;妈妈说到有很多穷人的地方去帮忙。
  忘了和这城市有关的心碎吧。做个没心没肺的人,我担保那样会比你现在快乐。
花开了,又谢了,毕竟开过了
你来了,又走了,毕竟来过了
我爱了,又忘了,毕竟爱过了
2017-05-23   #2
  
  第一次去吃麦田村就是和男朋友,那时我和他刚刚恋爱,对坐间尽是眉目传情。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那里的饭很好吃。后来又去了很多次,身边都没有他,便觉得那些饭菜实在难以下咽。
  
  现在想起来,麦田村也好,杭州也好,仿佛都在梦中了。
  
  
2017-05-23   #3
  好文
  
风再起时,我还在睡...
2017-05-23   #4
  
  秋风就是那个和北京的朋友理论过的同志啊?
  呵呵,幸会!
2017-05-23   #5
  我不喜欢杭州的饭,因为每次和他吃饭都会说到不开心的事情,我会胃疼,又不敢表现出来。所以我不喜欢吃饭。
  我喜欢去吃点心和小吃,哪个时候我们就是吃,什么话也不说。
  我们第一次吃的是猫耳朵。我一直记得哪个时候我都没有吃,看他了!呵呵。。。

登录后方可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