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朗读者”这样的周末档节目,在“有文化”的台湾,想都不敢想哈!

By 无住心剑 at 2017-05-31 • 0人收藏 • 104人看过
  在媒体传播学上,电视,被划入通俗媒体。好的通俗媒体,要“雅俗共赏”,寓德于乐。文以载道,电视是电子文媒,也应承载文化的小舟。

  象“朗读者”,把节目做成散文,用配乐诗朗诵来“拼收视率”,这就是我们华夏的电视,华服礼乐诗篇!------念诗,朗读文章,也可以卖广告!

  这类纯文化类电视节目,大陆从央视到省卫视,有几十个,线状,有的一做就十年,象“百家讲坛”。收视率很不低,有的还能长期打周末黄金档,成为电视台的王牌节目,象“一站到底”。。。。

  而反观自称“有文化”的台湾,文化与知性的节目,从来想都不敢想!就靠点带黄腔的风趣,十足的低级趣味,就连这都做不了了。

  哈哈。

4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07-12
2017-06-25   #1
  比较赞同
2017-07-10   #2
  跟台湾比这个,你已经lou了。化外之地给人家做几十年狗才换来点狗粮,配跟我们比吗?你别自掉身价。
2017-07-11   #3
  文化的星空,尽在中华。
2017-07-12   #4
  我看见字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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