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明中秋、国庆纪律要求 公布举报方式。

By 王者风范02 at 2017-06-01 • 0人收藏 • 111人看过
  辽宁:严明中秋、国庆纪律要求 公布举报方式
  来源: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14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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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辽宁省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顶风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持续发力加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行为。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隐形变异“四风”,严肃执纪问责。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行为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禁而不绝,对违规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省纪委将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辽宁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24)12388
  举报网站:辽宁纪检监察网http://www.lnsjjjc.gov.cn;点击“我要举报”窗口 (http://liaoning.12388.gov.cn)
  举报信箱:辽宁省纪委信访室(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邮编:110822)
  (辽宁省纪委)
2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06-05
2017-06-03   #1

  楼主是党的政策义务还是职业宣传员?
2017-06-05   #2


  楼主只负责发贴,全部是党和政府的大事件转贴


  但楼主基本上不参与论坛讨论,也基本上不回贴


  感觉像机器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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