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神散(系列,更新中)

By 臧否先生 at 2017-06-09 • 0人收藏 • 508人看过
前言

  在相继发表几个帖子如沙粒沉入大海般毫无动静之后,十分沮丧的臧否先生痛定思痛,现学现卖地决定以一种“聚沙成塔”的发帖方法炒作自己,以冀得到广大网上同好的关注、鼓励和指教。
  
  这种“聚沙成塔”的发帖方法就是把自己所有的文章全部当成一个帖子发表。换言之,就是在把第一篇文章当作新帖发表之后,其他的文章全部当成回复的跟帖发表,从而使得自己的文章能以一个集体面貌呈现,并同时让自己的文章不断保持“不下沉”。这种发帖方法的卑劣动机和行为逻辑是:你们不是视而不见我的每一篇沙粒般的文章吗?那么我就让自己的文章累积成塔,杵在您眼前,使你们无法置若罔顾。
  
  这种卑劣而卑微的自我炒作方法当然不是臧否先生的发明,天涯里迄今已有无数先行者。但即便已是从众或者“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效仿,无须承担始作俑者的道德责任,臧否先生也很是觉得汗颜。因为,这种以众取胜群殴式的行径,决非好汉的作风,肯定应该遭到方家的不屑或嗤之以鼻。更何况,别人开先河自有别人的道理,臧否先生也如此这般还有东施效颦的危险。
  
  不过怎么办呢?谁让咱不是方家名角呢?谁让这年头就相信名人效应、就吃炒作这一套呢?别人晒出了那么好的锦罗绸缎样的锦绣文章,我多晾几条“大布犊鼻裈”,也就算“未能免俗,聊复尔耳”吧!好在,臧否先生炒作自己,求得自己的拙作能如网友们的法眼,也只是为了能够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教,最终获得进步。如此,大家也就不会笑话了吧?!
  
  最后,还有个说明:鉴于新文章会跟帖在后面,各位要看臧否先生的“文集”,似乎该从后面向前看——如果有人愿意看的话!
25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10-16
2017-06-12   #1
  谢谢各位老师的鼓励!
2017-06-15   #2
  昏了 失面子事小 失德事大 以后不能打肿脸充胖子了
  
  臧否不是指非议而是褒贬都有。臧是好否是坏。是否“臧否先生”的一个意思是与“好好先生”相对呢?
2017-06-15   #3
  天涯发贴是有字数限制的,你一次发很长的文章是发不上去的,只有一段一段地发.
2017-06-15   #4
  支持下~~~
2017-06-15   #5
  上穷碧落下黄泉
  
  爱读点书的人,大概都会有寻书觅籍的经历与体会:满架黄卷,书脊森然,左张右望,上蹿下跳;从浩瀚书海中觅得一本自己钟情合意的好书,其难度基本等于在芸芸众生中找到自己的梦中情人。万册悠悠水连天,过尽千帆皆不是——所以,傅斯年说寻书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一派辛酸浪漫情致。
  
  寻书之难缘于书的多且杂乱。在科技异常发达、连萨达姆都不难找到的今天,“大海捞针”一词基本上就剩修饰找书了。书海茫茫,万卷杂陈,想在其间找到一本自己要找的书,难!其实,书并不是不能排得条分缕析、秩序井然,但就我个人经验而言,书这玩艺,大凡排得有条不紊的,都是寥寥可数,就像我自己的藏书,诗歌、小说、散文各一本,想放乱都不行;而若要藏列丰赡,则大多排布混乱,譬如公共图书馆。不过,因为私藏菲薄“想寻也不得”,最终还是要去汗漫馆藏中体验“欲找而不着”,故而寻书难的前提与背境,必是书山册海,浩渺一片;而“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寻书况味,也多半生发在图书馆中。
    
  当然,世间不是没有“坐拥书城”的藏书家,但藏书家在自个儿书房中翻书,只好比封建帝王对后宫三千佳丽的临幸,随意而从容;我辈在图书馆中寻觅,却是大龄青年找对象,心急之余难免还要生出浮生三叹:一叹天下熙攘,再叹芳草难求,三叹时不我待。寻书之难的另一来由,正在于此。只是,难则难矣,寻书一事恰恰还须在这种种无奈下方见真味;若非前阵书目迷离,后方关门声催,寻书我辈又哪能领略“上穷碧落下黄泉”的艰辛迫切与辗转缠绵?而在关馆清场前的最后刹那找到自己心仪已久的书,那份欣喜与激动,又岂是藏书家在自家书房所能体会?先贤有云:书非借不能读。如此看去,找书的苦乐真趣往往也非借书而不能尽尝。藏书家翻检私藏算是莳弄家卉,借书者寻觅己好权作采撷野花;再丰足的藏书家也去过图书馆“上穷碧落下黄泉”,恐怕正是因为“家花不如野花香”吧。
    
  寻书的苦在于“长路曼曼,上下而求索”,找书的乐则在于“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但既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就会“两处茫茫皆不见”。余光中先生把读书等作交友,那么,寻书照例该算觅朋。而是觅朋就有广交天下、博览群书的豪气书生,从书架前飘然而过,顺手抽得闲书两本,不管是柏拉图的对话录,还是刘义伟的美食谱,都能有读无类,憋足了劲要“阅尽人间春色”;当然也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清高文人,生就兴趣矜高、口味挑剔,通场浏览下来直叹“相识满天下,知音能几人”;最可怕是严谨迂阔之学人,只为一册佐学孤籍,搜罗爬梳一下午,最终仍然空手而去。更多的还是像我这样的读书人,得闲去逛图书馆,在书山中阔步优游第一轮时,每每心高气傲、落落寡合,誓找心中那个“她”;待到第二轮时,通常已是左翻一本右抽一卷,到了“高不成低不就”之时候;倘若转至第三轮,必然韶华已去、关馆在即,只得胡乱抽本带回家勉强读读则个。
    
  几番铩羽而归之后,借书人如我已多少能了悟些寻书的妙谛所在,知道好书就像爱情,往往可遇而不可求。面对无边书海,你甫一蹈入,便必定有几卷与你早已订下木石之盟正在那厢等你,你若是手指翻飞、目光游移则难免与其擦肩而过;倒是你能悠然舒卷、随意翻阅,缘分一到,两厢自会如期对接,相顾莞尔。近年来,我去图书馆寻书,就都是以此种方式邂逅了众多好书。鉴于一次只能借出两本,我便把这些靓书相对集中在某处算作囿入深宫,然后再慢慢“宠幸”。只是“选秀”有年积少成多,读书的志趣却日益寡薄,不少好书很有可能会被辜负;想想几多年后,它们或许也会“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吧!
2017-06-15   #6
  有文学底子,我会关注.
2017-06-17   #7
  支持!
2017-06-19   #8
  支持一下,冲你这臧否先生的名字。估计同姓。握手,文写的老气!
2017-07-06   #9
  城里的月光
  
  写下这个题目时,我刚刚听完一首老歌——您猜得没错,它的名字就叫《城里的月光》,一首咿咿呀呀十分流行的老歌,从小女孩到老太太都有会唱的。我想,您接着会猜我是否也要在后面的文字中写下听歌的感想,换句话说,我也要用文字蘸着自己的缱绻深情对这首歌进行一次诗意的演绎,腻歪得就像大家经常看到的那些所谓乐评一样。呵呵,不好意思得很,这次,这次您又猜对了——大声嚷嚷惯了我也叽叽歪歪一把,粗俗如我者心中其实也有一个小资情调的梦。
  
  于是我开始怀想这首老歌的演唱者,这是写乐评的规矩。我想这个女子(请原谅我迄今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演唱歌曲时最好身着一袭教人怀旧的旗袍,摆出一种独倚晚风的姿势,一抹身影落寞、矜持,有点无可奈何的高贵。四下的灯光当然要柔和、暗淡,像她演唱时的心情,更像那曲子的质地: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此时倾听的人儿不可能激动沸腾,也不会如痴如醉,那种感受中没有心如刀绞,只是突然地就走了神,想叹一口气,又不知道为什么。
  
  接着我们该在听这首歌时想起什么。通常是让思绪就随着旋律流动,流着流着你就发现这歌儿本身就是那流水,在水中你会想起同样清澈柔婉的女子,想起两行清泪顺着面颊流下,你会觉得灵魂的外衣很单薄。你回忆起一段往事,但其中的人物除了自己都已面目全非无法辨认。你能听到岁月穿着双尖头“小牛皮”鞋根敲响一条名叫忧伤的石巷,时而清脆急促如恋女心跳,时而低缓幽长似怨女叹息,但终究是渐行渐远,慢慢依稀。你想着想着是否也会像我一样鼻子忽地一酸,兀自暗叹:嗨,怀旧这玩艺,真是他妈的。然后你该有点提升,有一点悲天悯人。你想起城里的月光照出城市的背影藏着城市的无奈:天涯歌女的凄清,下岗男工的大碗,乞丐的饥饿,蒙尘的花朵,喧嚣的孤独,微笑的悔恨……你想起一个文学青年为了感悟一首老歌把笔尖都咬破了,城里的月光能否也把他的梦照亮?
  
  我们继而建议:《城里的月光》最好别在车水马龙的街肆中播放,别在弥漫着阳光味道的白日里聆听,别让一个懵懵懂懂的年轻“追星族”去吟唱——这有点过分。因为它属于宁静、寂寥,属于黑夜、冰凉的梦境,属于沧桑、回首逝去的岁月。它属于一个艳冶女子洗尽浓妆后,端坐镜台前的沉思;属于某位成功男士卸下荣耀后,面对斑鬓时的感慨。它也属于爱情,但不是轰轰烈烈、披肝沥胆的那种。也没有海誓山盟、缠绵悱恻。只是一种朦朦胧胧,隐隐约约,仿佛上齿在下唇上留的淡淡印痕。也许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或一句不经意的诺言,只是分别时的一次握手,一丝不舍的眼神,可许多年过去了,我们还是禁不住地怀念。
    
  因此最好是一个人,当已安睡,你醒着。万家灯火俱熄,只有月亮亮着。人站在窗后,让一片月光穿透窗玻也穿透身体。歌曲在周遭袅袅升起,你发现一首老歌也会有宋词的婉约,发现孤独平平仄仄地彳亍真是有点儿凄丽,你发现“城里的月光”真需要有一片寂静来喂养,发现一些无由言说的心情正在月光的哺育下慢慢长大:世界万千的变幻,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喀——歌曲戛然而止,你遂又发现,在夜市上买来的水货单放机放盗版磁带,老是卡壳。
              2003年8月
2017-07-07   #10
  谢谢“臧”先生支持,在下不姓臧!
  希望下一次先生因为拙文而支持——为此我会努力!
  呵呵
2017-07-13   #11
  ︻╋████◤
2017-07-14   #12
  结束的话: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现在臧否先生决定结束“散文神散系列”的更新,以示对这一散文系列长期鲜人问津负责。
  谢谢所有跟帖的网友曾经给予的深情“惠顾”,虽然你们没有坚持成长为我的常年老主顾。
  以后如果再来“散文天下”发表帖子,一定一帖一帖地发。事实证明,在这里推行“套餐业务”,并不一定受到市场欢迎!
  呵呵,再见各位!
2017-08-01   #13
  好字。提!
2017-08-02   #14
  《红楼梦》与女人
  
  谈《红楼梦》是件极其危险的事——我是说,极有可能贻笑大方。记得我们当年写毕业论文的时候,班上不少青年才俊就准备搞《红楼梦》,他们的意思是有关资料馆藏丰赡,便于抄摘拼凑;然而系里的教授却一脸严肃,说什么百年红学熠熠皇皇,你等黄口小子还敢有什么想法怎么着?结果,这拨小子谁也没敢有所染指;“红楼”梦是做了不少,但“崔颢有诗在上头”呀!
  
  我不爱看《红楼梦》,一直觉得它是本婆婆妈妈、女人才爱看的书,咱不屑。这当然是个非常愚蠢无知的想法,可偏偏“无知是勇气的源泉”,因而虽然至今还弄不清焦大和赖大到底谁跟谁,但我照旧想说说这部“假语村言”,援他个“姑妄言之姑妄听”的老例。
  
  《红楼梦》中多为可怜女子,红学家们却多是可敬男人,这一点说明研究起女人来还是男人在行;但若论阅读《红楼梦》的男女孰众,我以为还是后者,毕竟关注同情女性最多的还是她们自己。我只记得,自己年幼懵懂、琢磨关羽和林冲到底谁更厉害那会,我们家隔壁的那个小妮子,往往都是在为大观园里的风儿吹皱了春水而蹙眉落泪。男人读《红楼梦》,通常是为名著所唬有种责任所在的意思,匆匆读一遍也算是对得起先贤的这份精神遗产了。女人读《红楼梦》则基本是兴之所至,常常一读便不可收拾无从抛掷。几遍下来,书卷风、胭脂气、闺秀的矜持和才女的孤高也就纸间身上了。
    
  我不知道,究竟有没有哪个少年才子“发迹”于“红楼一梦”,可女孩子因《红楼梦》而“小时了了大更佳”的事儿确是屡见不鲜。我家隔壁的那个据说十三岁是就能把《红楼梦》里开的药方背得烂熟,后来她成了医科大的研究生;我一老师的女儿,学理的,一手旧体诗词写得让我绝望地艳羡,一问,都是由于从小爱读《红楼梦》的缘故;前阵子,报载又有个可堪比附韩寒的小才女,中学方才毕业便已著述可观,好像也是得了《红楼梦》的泽被。《红楼梦》之于小女子,俨然是个“文化奶嘴”,在满足她们的阅读口欲的同时,给予了她们识见、学养、才情的哺育。
    
  当然,近些年来图书市场日益火爆,少年儿童书籍也层出不穷;“成人读物的儿童化”似乎在对我们年幼时的“儿童读物成人化”,进行着寓意深刻的反拨。靠一部《红楼梦》开蒙发智的日子已是一去不复返了。但是,又有哪个条件尚可的家庭不藏本《红楼梦》?又有哪位曾亲受“红楼梦”绕的母亲不希望这一名著继续陶冶自己的女儿?三脚钢琴上放有一部《红楼梦》,或许正可被看作现代家庭的“文化小康”。不过,回过头来想想,当年也好,现在也罢,那些过去食不果腹现在也未脱贫的穷困人家,他们家身着“扶贫衣衫”的小女儿,是否也会为“红楼恨史”洒上一掬清泪呢?坐在红木椅子上的娇慵女儿,一边吃着“红富士”一边阅读《红楼梦》,可能很见“书香门第”的遗韵;可站在黄草山坡上的牧羊女童,一边啃红薯一边看《红楼梦》的情景,就不太好想象了。所以,说“红楼缱绻”是“小资情调”该当掌嘴;但说其不大“希望工程”,想来是不用被塞“驴粪”的。
    
  话题扯远了,还是拉回来说女人。这阅读《红楼梦》,无论学问家们看到的是淫是易是排满,女人最留意的还是爱情。哪怕是戴着金边眼镜的女博士,我敢断言,她们案上《红楼梦》的字里行间,浸透最多的是她们感喟“高天厚地,痴男怨女”的泪瓣,而非其高论结构、主义、价值符号的唾沫。我曾有位女同学,也是个素有才女之称、一生钟爱《红楼梦》的主,噢不,的“奴”。相传她每晚入睡前必读一段《红楼梦》的记录已保持了近二十年,见风起流泪看花落伤心的习惯,害得那帮追她的傻小子争相送她治沙眼的诺氟沙星。可她对谁都一副妙玉模样,“真宝玉”据测只在她梦中方有。一次,我附庸风雅送地送她一首七绝:半匹黄昏细剪裁,描眉心事倩谁猜?听风漫读《红楼梦》,不觉葬花又一回;她看后倒是别有会心地莞尔一笑。
    
  前些天,我们老同学聚会,大家一番物是人非的嗟叹后,突然说起那首诗。此时已是职场白领并将为人妇的才女同学,一壁笑我那诗送得暧昧,一壁又不承认地问大家:我有那么矫情吗?你看你看,爱读《红楼梦》的女子,即使曾经是个葬花才女,最终也以一种否定的方式传递出了这样的信息:《红楼梦》带给现代女子的常是一种终将放弃的“矫情”,虽然这种“矫情”曾经那样美丽。
              2003年2月
2017-08-02   #15
  有趣和无聊
  
  首先,我要开门见山地申明,下面所写的文字绝非一篇文章,也就是说它没有言志,不须载道,更不必成就什么名山事业;它就是一堆没啥意义的文字,就像我们经常说的那些不着边际的话一样:今天天气哈哈哈。我之所以要这样申明,那是因为甫一动笔就要成就一篇文章的念头,这些年来深深地折磨着我,以至于现在我写一篇自己满意文章的难度,超过了生育能力日益低下的当代女同志们生小孩。
  
  现在,我要说的话题是有趣。显然,这是个我在无聊状态才想起来的话题。我的命题逻辑是:想要没事偷着乐它得先要有乐子,暂时没有乐子咱就自我逗乐。因而,我下面说的有趣的事,纯属自娱自乐。
  
  我发现,今天发生在我生活中最有趣的事儿,要属下午去人才市场取公积金了。
  
  在经过长达一年的被压迫之后,生为房奴的咱又迎来了个喘口气的机会了。这一天我要去人才市场,支取此前一年的住房公积金还房贷。来到人才市场的相关柜台前,看到工作人员正在接待一位有点“不着四六”的男同志办理保险。这位正在办保险的仁兄显然有点鲁钝迂阔,说话颠三倒四,办事有一搭没一搭的,搞得那位人才市场的女工作人员,面红耳赤、啧有烦言,差点没彻底爆发。
  
  本来,人才市场的工作人员给人办保险,那是本分工作,遇到点麻烦事就不耐烦那是服务态度差,缺乏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是要为我们所谴责的。然而此时,我却有点理解乃至同情那位女工作人员,一是因为她正在接待的那位仁兄实在有点难以理喻,二是在整个人才市场的大环境中,她能有那样的态度,已经十分难能可贵甚至有点出污泥而不染了——可能去过本地人才市场的人都知道,那里面的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的女工作人员,惯常摆着一张债主脸,你去办任何事都跟借钱似的,而且是跟一正处于更年期的人在借钱。这样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服务态度,在当前这个顾客至上、“打造服务型政府”口号满天飞的社会能够存在,简直是个奇迹。
  
  事实上,这位正在很烦且颇不耐烦的女工作人员,我是“见识”过的。一年前,我上一次办理公积金的时候,正是由这位年轻的女工作人员接待的。那也是一个金秋十月的午后时分,我在人才市场的一楼大厅柜台前办理公积金支取,接待我的这位女工作人员态度积极、动作麻利、言语温柔、笑容可掬,真让人有点如坐春风的感觉。办理完毕后,我微笑着问她:“你是刚参加工作的吧?”她听后微微一愣:“你怎么知道的?”我继续道:“因为你的服务态度很好!”
  
  如今一年过去了,当初那个让人如沐春风的“服务标兵”,现在正很不耐烦地干着自己的本职工作。时光的魔术师改变了她并将继续改变下去,就像一个人在不断向她借钱一样。
  
  轮到我了。或许是因为我刚才一直在微笑着看她不耐烦地接待别人,或许是因为她天才地还记得去年的我,很明显,她在为我办理业务时有点不好意思,甚至有点紧张。在办好手续后,她把支取单递给我,我接过来说:“身份证好还给我了吧?”她愣了一下——就像去年那样,说:“刚才不是给你了么?”这回轮到我愣一下了,仔细地翻了翻钱包:“没给我啊!你再找找呢!”她用她的目光在办公桌上扫了一下,坚定地说:“给你了!”我用商量的口吻对她说——事实上我比她更坚定:“你在你那再找找看呢!”
  
  这回她不坚定了,有点慌乱地在桌子上翻找,找到后更加慌乱,满脸通红地迅速还给我:“不好意思啊!”然后起身去倒水喝,走到一同事身旁还聊做解嘲地问:“要我帮你带水吧?”
  
  我收好东西往外走,正好碰到她端着水杯往回走,到了面前我问她:“这钱是不是到建行支取啊?”“是的是的,拜托你回头把第四联交回来!”“哦,要不要带身份证来啊?”她微微一愣,继而边笑边逃也似地走开了。
  
  呵呵,这就是我遇到的那件有趣事儿。您看了一定会觉得特别无聊,是的是的,不无聊就没有有趣。这世上少的不是有趣事儿,也不是缺少发现趣事的眼睛,关键是你要在无聊的时候去发现寻找。记住,这是一种活在当下且想活好的人生态度。
  
  ——妈的,又犯卒章显志的臭毛病了,最后一段掐掉。
2017-08-02   #16
  沉得真深啊,都快找不到了!
2017-09-16   #17
  语言不错,也有自己的发现。继续!
2017-09-28   #18
  :)
2017-10-05   #19
  过去的过年
  
  张爱玲说过:回忆总是令人惆怅的,过去的美好只会使人感到一切都已完了,而过去的烦恼,只会使人再度烦恼。在刚刚结束的这个春节里,我恰恰是在惆怅中度过。因为在这个七天长假里,连日雨雪,无所事事,年味寡淡到前所未有的历史新低,百无聊赖中只能回忆回忆过去的过年。虽然,透过记忆的大筛,“过去的过年”早已变得鸡零狗碎,而那些逝去的快乐或烦忧也只能徒增伤感;但是,我依然坚持着一贯的小知识分子的矫情:与其无聊,不如惆怅。
  
  追忆过去的过年,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我首先想到的便是吃。印象中,在我童年时代,我母亲是个极其节俭的人。每年岁末,一进腊月门,家中的饭菜就鲜见荤腥。我若要提出抗议,她必定叱道:馋什么馋,没看到马上都要过年了吗,到时有你吃的!待到大年三十那天,母亲准会一早起来张罗晚上那顿“满汉全席”,似乎要把整年的家居膳食营养毕其功于一役。而我历经一个月的清汤寡水后,嘴里早已像李逵那样淡出鸟来了,而且还是两只。母亲每做完一道菜,我必主动上前帮忙尝咸淡,不用到晚,我的肚子就“尝”饱了。于是,在15岁之前,每年的除夕年夜饭,我从来不参加饕餮。
  
  其次便是穿。“有钱没钱,买件新衣回家过年”,母亲再节省,每至春节她总是拗不过乡风民俗要给我买一身新衣服的。但是,正如大家可以料想到的那样,她为我买的过年衣服总会比实际需要大一两个尺码:裤子穿上可以顺带扫地,夹克衫长过现今摩登女郎的连衣裙,最可恨的是,穿上新衣服必定要戴护袖。母亲的逻辑是:小孩子长的快,衣服买小了一转眼就会穿不上。但事实上,少年时代我生长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我穿破衣服的力度,很多衣服远在可以“长袖善舞”时就已褴褛不堪。比起上衣、裤子可以卷起来将就,鞋子就麻烦得多。那些年的过年新鞋记忆中总大得跟小船似的,而“脚踩两只船”往往让我步履维艰。我母亲没有多少文化,我想她一定没听说过西方有句谚语:小孩子常常穿大鞋,而长大后总有“小鞋”在等着他。
  
  还有便是玩了。过年对童年时代的我们另一大诱惑就是拜年,特别在大年初一,小孩子们可以挨家挨户地上门“恭喜发财”,换来的则是满兜满袋的零食。等到下午,大人们基本上桌打牌了,小孩子们则更可以随心所欲地疯玩。记得有一年,年初一的下午我约堂兄去邻村。在幸福的乡间小道上,我在堂兄的一再逼供下向他承认,此去是为了看我的同学王小莉。王小莉是我当时小学二年级的前同桌,在和她同桌的那些日子里,我常常为一个问题冥思苦想,即如果我不流鼻涕的话她是否会嫁给我?不过还没等我想出答案,同桌就换成了张燕萍了,她鼻涕流得比我还多。
  
  在离王小莉家不远处,我们看到王小莉正在门前跳皮筋,旁边还有好几个其他女孩。王小莉一身俏丽的新衣服,两根冲天的羊角辫,蹦蹦跳跳俨然花丛中上下翻飞的蛱蝶。此时,她似乎也看到了我,但仅仅是瞟了一眼,就继续高傲地跳她的“二五六,二五七,马兰开花三十一”……
  
  少年的羞涩与矜持让我无功而返地结束了那次拜访,回家前我用路边的石块狠狠地教训了王小莉家的那条黄狗,以示报复。在回去的路上,下山前的太阳把整个村庄都镀上了一层金色光晕,一切都显得柔和而安祥。这时一阵风卷着沙尘吹了过来,迷住了我的眼睛。我眯着眼睛对堂哥说,你给我吹吹,吹吹。这一吹啊,时光就吹过了许多年。
2017-10-07   #20
  马齿徒增不快乐
  
  如果一个人,在他的生日那天,感叹光阴虚掷、马齿徒增;那么,他一定不再年轻,一定在某种程度上生活乖舛、心意蜩螗、事业蹭蹬,至少,他不那么快乐和得意。
  
  现在,我就是那个人。
  
  说这样的话,是因为我在自己的生日这一天,突然想起了已经久违的快乐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在自己的生日那天,当事者多半是会快乐的,哪怕是虚张声势的快乐。有很多人,过生日时整天甚至更长时间,都沉浸于快乐之中,快乐得决不会去想快乐者何。而我恰恰相反,在自己的生日这天,一点儿都不快乐,像个初涉忧郁的孩子,无精打采,落落寡合,沉默是金。我不快乐得都想起了快乐问题,这是一种哲学的极致,我发明的:不快乐到思考什么是快乐,乃极端地不快乐。
  
  如果说,快乐就是吃穿不愁、过活无忧,那么现在,我确实没有理由不快乐了。可是事实是没有那么简单也没有那么高蹈,我是说我不只那般简单地要求,也没有那等高蹈的境界。我想,如果我昨天还吃不饱、穿不暖、生活难以为继,今天这些问题就解决了,那么今天我无疑是会快乐的。但是明天呢,明天如果依然保持今天的状态,那明天就不会也不该快乐了。我是说,快乐需要理由,没有新的惊喜(教育工作者可以理解成:进步)的一天,就没有快乐理由也没有理由快乐。
  
  不是吗,在生日的那天,你会有新的惊喜、会有快乐的理由吗?如期而至的日子,意料之中的庆贺——连一个意料之外的问候都没有,除了告诉你又老了一岁,并向你表明以后每年都要如此老下去,这一天还有其他的意义么?
  
  当然,这一天也确实可以用来检验这世界上到底还有多少人关心你,包括客套的甚至假惺惺的关心。不过正如您猜到的那样,我的检验结果实在不容乐观,否则我也不至于此。那么,既然最终要面临糟糕的检验结果,则这个检验契机的出现,实属糟糕。
  
  同样的道理,生日这一天,本来也是成功人士摆评功业、点数身家进而赳赳自雄、沾沾自喜的日子。然而,这对于一个一事无成、一无是处且一筹莫展的人来说,又是多么地残忍?
  
  有鉴于此,过生日非但不一定快乐,而且还可能被当事者视作畏途,其畏就像本该衣锦还乡的失意中人如今无颜见江东父老那样。更为悲惨的是,这种无颜相见你却必须得见,除非你去学那楚霸王。
  
  最后,我想同志们都看明白了,上述文字是一个失意之人在他的生日那天,触景伤情、忧世伤生进行的一番自怨自艾、自悲自叹。对此,我不否认,不过为了在我的生日这天能有点积极向上的基调,我们是否可以把它当作为:一切皆因此人对自己要求甚严,他是志存高远、胸怀天下,如今时运未济、壮志未酬,发点儿牢骚感点儿叹实乃鞭策激励啊。
  
  呵呵,给点掌声吧!
  
  给点掌声嘛!
2017-10-08   #21
  看了前言,笑着进来,
  继续。会有人喜欢。:)
2017-10-08   #22
  很羡慕“臧否先生”这个名字。如果不是你下手比我快,“臧否先生”就是我啦,呵呵
2017-10-08   #23
  且把榨菜搭洋酒
  
  榨菜是普通的一块钱3袋的涪陵榨菜,寻常百姓常用来佐餐聊度清贫岁月的土产品;洋酒则是芝华士威士忌,来自遥远的苏格兰,足能把当代都市夜生活浇得纸醉金迷那洋玩意。这两样本该毫不相干的东东若能“勾搭成奸”,你一定会以为是最艺术的行为秀或现代版的庄子寓言。
  
  然而,这等奇事偏就让我的一位朋友给有幸遭遇了。不久前的一个夜晚,我那哥们伙同一帮子朋友驱车前往江对面的扬州HAPPY,在一家豪华夜总会里,他们就与榨菜洋酒这对怪异组合不期而遇。
    
  事情是这样的:在夜总会灯红酒绿的KTV包房里,服务生端着两瓶芝华士娉娉婷婷地上前,随着洋酒在茶几上放定后,又有几包榨菜同摆在了一旁。朋友见了大惊,心想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买一送一”?遂不耻求问。服务生的回答也很诲人不倦,她说:你们可以喝一口酒,吃一根榨菜,吃一根榨菜,喝一口酒,这样喝既饶有风味,又十分时尚。这可是当前酒吧里的一大流行啊。
    
  “哦,原来是搭酒的!”话到嘴边,朋友也没敢说将出来。要知道,如此有情调的欢场流行,哪能让“搭酒”二字给糟蹋?于是,在那个风月无边的夜晚,一群花钱买欢的男人,一边品啜着好几百一瓶的洋酒,一边大嚼榨菜。知道的人晓得这是在演绎时尚,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新时期的竹林七贤呢。
    
  榨菜搭洋酒的可行性事件就此出炉,剩下的该是知识分子们的解读了。为此,我们几个土老冒虽然很不知识,但还是越俎代庖地对其予以了用心理解和妄自揣测。
    
  朋友甲认为,用榨菜搭洋酒显然出于夜总会老板的经济考量。俗话说:下酒菜、下酒菜,无菜不下酒。用榨菜搭洋酒伺候客人,不仅可以多卖出几瓶洋酒,而且可以尽可能地节省菜钱。你要是用猪头肉搭,花费可要大得多。这位朋友的解读虽说可能比较接近真理,但是实在俗不可耐,因而不足为信。
    
  朋友乙觉得,榨菜搭洋酒之所以会成为一大时尚,首先肯定是因为榨菜与洋酒搭配起来味道很酷。你想,一个是咸咸的生活气息,一个是醇醇的奢华味道,两者混合起来不要太意味深长啊!同时,一边饮洋酒一边吃榨菜,这种雅俗互见、大俗大雅的行为,还恰恰符合当代人的审美情趣。它不时尚谁时尚?
    
  朋友丙的观点就比较知识分子了。他认为,榨菜代表传统文化、民生主义和脚踏实地的生活态度,而洋酒则代表西方美学、小资产阶级情调和快乐至上的价值观,这两者搭配起来,不但可以达成中西文化的互补,阐释快乐生活的意义,而且还可以做到民生主义对小资情调的必要救赎。这种搭配,既能让财富新贵们在榨菜的昔日清贫中,对今日洋酒的尊贵享受分外陶醉;也能让个别偶尔涉足娱乐场所的相关官员,在灯光酒影中突然想起下岗职工。
    
  最学术的还属朋友丁。他说,榨菜中含有锌、胡萝卜素、核黄素和多种氨基酸,而芝华士威士忌则含有钙、磷、镁、钾等微量元素以及一些特殊的酸,喝洋酒吃榨菜不仅可以开胃、健脾、强肾、利尿,还能防癌抗癌呐!朋友丁是朋友的朋友,我和他不熟悉。听他这番话,我猜这小子不是一技痒难耐的江湖郎中,就是哪家榨菜厂的业务员。
2017-10-16   #24
  谢谢楼上鼓励,为了您的跟帖,我也要继续下去——说实话,我已经想到过停止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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