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
By 慕容燕嫣
at 2017-06-14 • 0人收藏 • 90人看过
近来频频丢失了好些东西。
SWATCH表,派克笔,铂金项链,雷宝太阳镜,曼秀雷敦润唇膏,遮阳伞……
偏生自己行踪不定,四处漂移,待得发现它们不见的时候,要找寻,简直要找遍全世界。
虽然都是些小事物,可是需要的时候,没有,多少有点不方便。
比如说,伞,晴天遮阳,雨天挡雨,实用得很,也一把接一把的不见了。
丢到第四把的时候我开始郁闷,不仅是因为买它的时候花了200多大元,更是因为它是我手头最后一把伞。
恰在这时,愈告诉我,她也丢了伞。
她的伞是进口的,300多大元。我觉得她比我不幸,心理马上平衡起来。
依稀记得百货大楼有两个大大的伞专柜,国庆那天,我们便一起相约去买伞。
到了百货大楼一带,天桥,地下街,人挤人,一寸一寸地挪动,烈日无情地当头照下来,各种气味在人群中蒸腾。
我们吓得面青唇白,马上打道回府,转头直奔梦之岛,在必胜客安坐压惊。
愈断然道:“那一带是平民区,不是我们的地方,以后不要再去了。”
我微笑。她一向是用这种口吻说话的。
就象她总是对我说:这不是适合你的环境,这不是适合你的工作,这不是适合你的男人。
我知道她替我不值,可是这么直白,几句话就把我的前半辈子给抹杀了,还是有点受不了。
毕竟,将就过久了,就习惯了,忽视了其他可能性,仿佛温水里的青蛙。
仿佛那款SWATCH表,是朋友送的春节礼物,虽然便宜,可是很喜欢,于是天天戴着,简直感觉长在手上一样。
可是也丢了,而且,什么时候丢的,在哪丢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于是左手手腕就一直空着,直至现在。
初时有点不适应,后来也就无所谓了。
我以为我真的喜欢那只表,可是它丢失了,我却这么不在意,看来,我喜欢的,不过是朋友当时表示的那份心意罢了。
就象有时你以为你爱上了一个人,其实你只是爱上了被爱的感觉。所以当那个人对你的宠爱呵护不再的时候,他在你心中的地位,也就立即不再。
丢东西的好处之一,就是有理由更新换代。
所以,曼秀雷敦唇膏丢了,就马上换了Kiehl’s,早就嫌曼家的唇膏滋润不持久。
太阳镜丢了,再去买一架同款式不同镜片颜色的,喜新不厌旧。
伞丢了,就买把更遮阳更实用的新款。
铂金项链丢了,噫,我一向不喜戴金饰,正好研究和田玉。
反正付得起代价,反正现在流行快餐文化,快餐爱。
可是丢失的东西,如果跟流金岁月有太多关联,有了太多回忆的,终究会有点舍不得。
比如,那支跟了我七年的老派克。
发现它不见了的时候,真真有点难过。七年,多少人换了多少人,它还一直跟随着我。
而我居然把它给丢了,真该死。
到梦之岛看万宝龙,入得了眼的那支笔,居然要价6000多。
我偷偷打开手袋,咨询钱包的意见,它很坚决地对我说:不。
悻悻走掉,临行不忘很清高地撇下一句:“没有万宝龙,我也很快乐。”
其实你我都知道,那是绝对不一样的。买得起而不买,和买不起而自欺欺人,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有时闲下来,也会想起,我丢失的这些东西,会落在什么人的手里。
如果接手人如获至宝,那当然是最佳结局。如果弃如敝履,那也在意料之中。可是,如果,对方弄不清楚它们到底值得几何,因而猜来测去,取舍不定,那,可就有意思得很了。
不过,这已经和我不相干了。丢失了的东西,不管是我主动丢弃的,还是被动失去的,都已经不是我的,所以,它们的结局如何,老实说,我才不会放在心上呢。
SWATCH表,派克笔,铂金项链,雷宝太阳镜,曼秀雷敦润唇膏,遮阳伞……
偏生自己行踪不定,四处漂移,待得发现它们不见的时候,要找寻,简直要找遍全世界。
虽然都是些小事物,可是需要的时候,没有,多少有点不方便。
比如说,伞,晴天遮阳,雨天挡雨,实用得很,也一把接一把的不见了。
丢到第四把的时候我开始郁闷,不仅是因为买它的时候花了200多大元,更是因为它是我手头最后一把伞。
恰在这时,愈告诉我,她也丢了伞。
她的伞是进口的,300多大元。我觉得她比我不幸,心理马上平衡起来。
依稀记得百货大楼有两个大大的伞专柜,国庆那天,我们便一起相约去买伞。
到了百货大楼一带,天桥,地下街,人挤人,一寸一寸地挪动,烈日无情地当头照下来,各种气味在人群中蒸腾。
我们吓得面青唇白,马上打道回府,转头直奔梦之岛,在必胜客安坐压惊。
愈断然道:“那一带是平民区,不是我们的地方,以后不要再去了。”
我微笑。她一向是用这种口吻说话的。
就象她总是对我说:这不是适合你的环境,这不是适合你的工作,这不是适合你的男人。
我知道她替我不值,可是这么直白,几句话就把我的前半辈子给抹杀了,还是有点受不了。
毕竟,将就过久了,就习惯了,忽视了其他可能性,仿佛温水里的青蛙。
仿佛那款SWATCH表,是朋友送的春节礼物,虽然便宜,可是很喜欢,于是天天戴着,简直感觉长在手上一样。
可是也丢了,而且,什么时候丢的,在哪丢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于是左手手腕就一直空着,直至现在。
初时有点不适应,后来也就无所谓了。
我以为我真的喜欢那只表,可是它丢失了,我却这么不在意,看来,我喜欢的,不过是朋友当时表示的那份心意罢了。
就象有时你以为你爱上了一个人,其实你只是爱上了被爱的感觉。所以当那个人对你的宠爱呵护不再的时候,他在你心中的地位,也就立即不再。
丢东西的好处之一,就是有理由更新换代。
所以,曼秀雷敦唇膏丢了,就马上换了Kiehl’s,早就嫌曼家的唇膏滋润不持久。
太阳镜丢了,再去买一架同款式不同镜片颜色的,喜新不厌旧。
伞丢了,就买把更遮阳更实用的新款。
铂金项链丢了,噫,我一向不喜戴金饰,正好研究和田玉。
反正付得起代价,反正现在流行快餐文化,快餐爱。
可是丢失的东西,如果跟流金岁月有太多关联,有了太多回忆的,终究会有点舍不得。
比如,那支跟了我七年的老派克。
发现它不见了的时候,真真有点难过。七年,多少人换了多少人,它还一直跟随着我。
而我居然把它给丢了,真该死。
到梦之岛看万宝龙,入得了眼的那支笔,居然要价6000多。
我偷偷打开手袋,咨询钱包的意见,它很坚决地对我说:不。
悻悻走掉,临行不忘很清高地撇下一句:“没有万宝龙,我也很快乐。”
其实你我都知道,那是绝对不一样的。买得起而不买,和买不起而自欺欺人,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有时闲下来,也会想起,我丢失的这些东西,会落在什么人的手里。
如果接手人如获至宝,那当然是最佳结局。如果弃如敝履,那也在意料之中。可是,如果,对方弄不清楚它们到底值得几何,因而猜来测去,取舍不定,那,可就有意思得很了。
不过,这已经和我不相干了。丢失了的东西,不管是我主动丢弃的,还是被动失去的,都已经不是我的,所以,它们的结局如何,老实说,我才不会放在心上呢。
7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07-03
一个潜水员
2017-06-16
#1
呵呵,沙发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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