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爱我
By 天涯流苏
at 2017-06-23 • 0人收藏 • 176人看过
A
有年夏天,我在网络上到处流浪的时候,偶然在一个著名文学社区里看到了一个人的几篇文章,于是就没来由地喜欢上了。这样的开端确是带着偶然性的,那个社区里写字比他好的虽然不多,但不是没有,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能形容的喜欢他的东西,我想应该不是因为他的文字里常常弥漫着的那种死亡与绝望的味道,让我常常想象文字背后的这个男人的种种。
很多年以后,别人告诉我,文字和真实完全是两回事,永远不要因为文字去判定一个人。那时我也懂得这个道理了,可惜从前不是。
我是个习惯于和人分享所爱的女子,和八、九十号酒肉朋友朋友吹嘘推荐他的文字,热情洋溢地逼别人去看他的专栏。
QQ上,有个朋友问:“你是想和他网恋么?”
我笑:“远了去了,哪儿焊哪儿啊。”
他说:“嘿嘿,我说也是,我喜欢吃鸡蛋,但我不会喜欢下蛋的母鸡。”
我说:“嘿嘿。”
他说:“网恋多傻啊,是罢?”
我说:“是啊,没边没沿儿的。”
可就是这么奇怪,这个世界上偏偏有些人会去做一些明明知道是没边没沿的事情。
B
“是不是觉得我挺坏的?”我蜷在沙发的一个角落里,抱着一个大而柔软的靠垫,问在CD机架旁翻唱片的薇。我和她从中学起就是最好的朋友,已经十年。
她沉默地翻着唱片,可我知道我的话,每个字她都认真在听。
事情非常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说完,我在经历一场婚外网恋。
“网恋”这个词儿现在听起来多少有点儿象损人,可我找不出更合适的词语代替。
我很清楚,这对于经历单纯的薇来说,这是一件相当匪夷所思的事,荒唐且复杂。以前的我,做梦也不曾想过这样戏剧化的事情会发生在原本还算乖巧的我身上。
有次陪妈妈看电视,是一部挺沉闷的伦理肥皂剧,大概是讲婚外恋的罢。我在一边逗着猫猫玩,对于电视里的纠葛浑没留意,妈妈突然道:“明知道人家结婚了还去招惹人家,自作自受。”
本来在一边心不在焉的我,下意识地激灵了一下,突然觉得有些凉意。
看看妈妈,她若无其事地继续织着毛衣。
我开始专注于电视剧的情节,结局是男主角良心发现回到妻子的身边,那个第三者的女孩,独自站在滂沱的大雨中,脸上分不清雨水还是眼泪。
我忘记了自己以前看相似剧情的电视剧时,是什么样的立场,大概也会象妈妈一样鄙夷做第三者的人。
尽管有的时候,我会有些小小的出轨,和可接受程度之内的反叛。
不过,我知道自己还算是个善良的女孩,我所接受的教育足够让我拥有最完整的传统伦理道德观。
薇沉默了一会儿,叹口气,在我身边坐下,一手轻抚我略凌乱的头发,拉过我的手,轻轻握了握:“你爱他吗?”
C
他说:“我们是在犯错误。”
我点头:“是。”
“我们应该犯这个错么?”
我摇头:“不该。”
“那我们为什么在一起?”
“因为我们都快疯了。”我的声音很平和。
我想,自己的语气一定是决绝而无奈的。
我听得见他的坚强在一点点碎裂的声音。
他说:“请注意时态的运用,不是快,是已经。”
我在瓦解他,他也在瓦解我。
隔着遥远的太平洋,他在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我在屏幕的这端,眼泪无声地掉在手背上。
D
深秋的北京,夜晚的二环路,灯火璀璨。
我和三个朋友在路上走着,每人手里拿着一个卷筒。
那是刚刚路过麦当劳的时候,我坚持去买的,坚持要他们必须吃。
他们无奈,只能顺着我。
想起他说我的话:从来没见过象你这么倔强的丫头。
我猜想,他喜欢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的倔强。
很多恋爱中的人,都喜欢互相追问对方:你喜欢我什么?
我不,我不去问。
我只关心事实,不关心原因。
就想我只能想现在不能想未来一样。
我和他不知道是相遇的时间或其他因素弄错,所以注定没有结局。
夜风吹来,凉凉地拂着面颊。
应该清醒才对,怎么我的头竟有些微的眩晕。
哦,想起来了,刚刚在酒吧里喝的伏特加。
今天点酒水的时候朋友问我要什么,我想了想,说伏特加。
那是一种烈酒,当时喝的时候倒不觉得怎样,可是后劲却很猛。
我觉得自己的脚步开始有些虚浮。
我是个酒量比较差的人,这点我心里很清楚。
第一次喝醉,是在大学里过18岁生日的时候,十几个同学在宿舍里弄了很多菜,那些男孩搬了几箱啤酒,我不记得我喝了多少,只知道我的杯子里一直是满满的,我开心地笑着,和每一个敬酒的人对饮,一点不带耍赖。
后来,我喝得有点累了,便把头倚在同宿舍大姐的肩上,笑着看他们喝酒叫闹。
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慢慢爬满了面颊。
等他们发现的时候,我正把头埋在大姐的头发里轻轻抽泣。
大家吓坏了,以为我怎么了。
其实我没有怎么,不过是喝醉了,想流泪而已。
后来,是男友出国。
走之前,他叮咛我要好好照顾自己,乖一点儿,想我的时候就写信,别出去喝酒,尤其是不许单独和男孩。
我笑着说好好,你放心吧,我什么时候不乖了。
事实上,我没有听他的话。
我抵挡不了那种苦苦的思念,在心头轻轻一扯,就会异常疼痛。
可是,我不能和他说,他会担心,说不定会马上买张机票跑回来看我,他是这样的,想到什么就能做出什么。
我只能找大哥出来喝酒。
大哥比我大8岁,不是我亲哥,是在网上认识的,他知道我所有的故事。
我家附近有一家川菜馆子,生意不算好,每次去都是稀稀落落的几个人而已,我却喜欢他家做的毛血旺,一道很辣的典型重庆菜。
我的胃并不好,每次吃辣都会胃疼一段时间,但这种身体上的疼痛却使我心里的疼痛可以稍稍减轻。
所以,每次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的时候,都会叫大哥出来陪我吃川菜喝冰啤酒。
大哥总是喜欢叫一盘花生米,据说真正会喝酒的人都喜欢拿花生米下酒。
大哥总是了然的微笑着,听我絮絮叨叨的说自己的苦闷,在我有6、7分醉意的时候,就不许我再喝,然后把我送回家,他再自己回到住的地方。
后来,因为工作的关系,大哥调到了外地,而不久之后,那家馆子也易了主,大概是因为生意惨淡罢。
因为喝酒少了,吃辣的东西也少了,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的胃慢慢有些恢复过来。
而现在,我独自坐在出租车里,胃又开始不受控制的阵痛。
一阵清脆的“嘀嘀”声,使我的思绪从飘荡里拉回来。
一手顶着剧痛的小腹,我按下呼机的显示键,液晶屏幕上一行英文“COME TO THE OICQ。”应该是他从网上发的罢。
真霸道啊,我轻叹口气。
这个漂泊而随意的男人,一个绝对的浪子,想停就停,想走就走。
我知道,即使他妻子,应该和他厮守一生的那个女子,也不是他的港湾。
他这样的男人,是永远不会停泊的。
现在的他眷恋着我,甚至爱着我,可这不代表他会一直爱我。
我清楚这一点。
所以,在无数次他问我:你爱我吗?的时候,我可以模棱两可的冷静推搪“可能,很难说。”
我在沉溺,却不能那样把自己淹没。
那代表着一种彻底的崩溃,我知道。
E
我躺在自己柔软的床上。
刚刚的呕吐使我几乎全身脱力,头疼得厉害,意识却稍微清醒了些。
怕吵醒已熟睡的爸妈,我静静地让自己埋在枕头和被子里,努力使自己的状态慢慢正常起来。
呼机在我的手里一直握着,我在犹豫,犹豫该不该上线去看看他在不在,或者他会一直等下去,或者他会担心我出事。
有的时候会想,他对自己,真有那么在乎么?或者,他就是一个这样的浪子,可以和很多女人逢场作戏,不过是因为我的单纯执拗和那些女人格格不入才使得他对自己这样特别的眷恋。
不知道,这些答案。
恋爱中的女子不仅是傻瓜,还是瞎子和聋子,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
F
12点整,我看了看床头的表。
他应该已经下去了吧,没道理等那么长时间的。
或者,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
我忍着欲裂的头痛撑起身子,拨号上网。
当OICQ的小企鹅变成彩色的时候,意外地,又是希冀中地,看到了他的头像还在那里静静的呆着。
“收到我呼你了么?”他反应很快。
“恩。”
“刚回家?”
“恩。”
“怎么了你?”
“没什么,我早上做梦在雨里开车兜风。”
“晤……我下午开车冒雨出去买了点东西吃。”
我停下手,望着屏幕出神,很奇怪,与他之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有这样令人不敢轻易置信的默契。比如说常常会在同一时间说同样的句子,然后又会同时说你先说,然后两个人都呆住片刻,继而会心一笑。
用他的话说,两个人处久了,是会这样的。
我有点害怕这种默契,害怕他可以把我看得通透,害怕无所遁形。
“在么??”
大概是看我半晌没回应,他有些担心起来。
“在。 :)”
“在想什么?”
“我今天晚上和朋友出去,逼他们陪我吃卷筒了。”
“唔,好吃么?”
“有点苦 :(”
“傻丫头……”他打了一行省略号。
卷筒本来应该是甜的么,怎么会苦呢。
是啊。
大概是因为在吃的时候,想起了曾经有个人答应过我去清河挖沙子,一天赚5毛钱,每4天可以为我买一个卷筒,用棉衣裹着拿给我,是怕化了,看我在他怀里很香甜的吃着冰激凌,碧蓝如洗的天空,有清越的鸽哨声飘渺掠过。
我猜想这个时间,我们心里浮现的都是这个画面。
谁都知道,却谁都不说。
我们之间,本来就是一种绝望的沉溺。
明知道前面是悬崖,却又停不下脚步。
隔了很久,或者不是很久罢,在我概念里好象挺久的,我发现我们之间越来越象一张苍白的纸,谁都不敢在上面写字,哪怕轻轻一笔勾描,对方和自己都会有被划伤的可能。电话里的沉默习惯延伸到了网上。
“你,爱我吗?”他几乎有些小心翼翼的问。
这四个字,让我心里深处的某个位置轻轻地疼了一下。
记得以前,他总是很霸道的和我说“不要剖析我。”“不要替我拿主意。”“不要试图改变我。”……
曾经是如此骄傲而专制的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竟变得这样小心翼翼起来。
我猜想大概是因为他很在乎很在乎我。
我的眼睛很浅的湿润了,轻轻叹息。
“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要问?”
“是的,我知道。我是想听你亲口说。”
他第一次问我这个问题,是在长途电话里,我怔住了。
想了许久,认认真真地答:“不,我喜欢你,但不会爱你。”
事实上,从认识他开始,我就很清楚爱上他这样的男人,等同于走上一条不归路。
但是,我终究还是不受自己控制地走上了这条路,并且越走越远。
我望着屏幕,出了出神,打出一句话:“知道么?现在很想让你听首歌。”
“唔,什么?”
“直到世界末日。”
“把歌词打给我。”
“
他们说季节越来越无常,
就连雨水也跟着受伤。
整个世界象风中尘埃,
谁也不敢大声对人说,
你爱我吗? ”
许久。
“SIGH……”他叹气“看来你非要等到世界末日了。”
“是,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末日呢?”
“不。”我敲出一个字。心里却绞了起来,因为不管接受与否,终有一天我们会在彼此的世界里消失。
“如果我消失,你会伤心多久?”我轻轻的敲下这几个字。
“很久,久得连自己也不能想象。”我也不知道对于他这样一个答案,自己是否满意,因为就算他记得我再久,还是会在某一天他彻底地忘了我。
“本来想问问你,如果是你,会怎么样?不过算了。你的回答不外是:你知道的。”
我想,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多少有些无奈罢。
“其实在问你的时候,我自己也在想,如果是你呢,我会怎样。”
“想出了么?”
“ 如果,你只是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你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某个地方,那么我只要用时间去慢慢回忆或者忘记,就够了。 至于另外一种可能,还是不去想了。还有这么多爱着你在乎你的人,你不许对自己不好。”
“这么多人……告诉我,除了你,还有谁?”
我轻叹口气:“你的亲人,你的妻子,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
“这个‘我不知道’的……藏了很多话。你现在很善于运用双关了。”
“还不是跟您晓的么。”我贫了一句。
将这个不太敢去触碰的话题轻轻揭过。
G
本来以为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在痛和快乐的交织里滑过去,茫然得象没有尽头。
却在一个我的下午,他的午夜接到了他的一个电话。
“或者,我下个月起就不能再给你打电话或写信了。上网也会减少。”
“哦……”我有些不祥的预感,“你要忙了?”
他迟疑了一下,有些拗口的说:“我下周去办我爱人的签证,如果顺利的话,她下个月就会来这里了。”
“啊。恭喜你。”虽然这不啻是个意外的消息,我的第一反映就是淡淡笑着说出这几个字。
“我怕到时候再和你说,我们都放不下。”
“你真傻呵,还总说我笨。这是好事啊,她陪在你的身边照顾你,该多好。”
“我很担心你。”他的语气带着掩不住的痛楚。
我微笑着说没什么,早晚都是这么回事。以后我会好好的,去找一份很忙的工作,经常加班那种,心情好的话,再去找个男朋友,慢慢把你忘掉。
他叹口气,轻轻打断了我,别骗自己了,好么?
瞬间,辛苦建立的坚强统统被摧毁,所有的伪装又被打回原形,握着听筒,我知道自己从那一刻起开始相信宿命,相信那些关于相遇分离的安排。
他说我还记得我们的约定,我还要回去找你,你怎么能把我忘掉。
我说,不,这不一样,这是你欠我的债啊,你要还我。
他说,我一定会还。趁你还年轻美丽的时候。
我说你什么意思啊,我老了你就不还了么。
他说,不,就怕到时候就由不得我们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变得脆弱起来,开始悄悄的流泪,可是总想装出一副轻松的口气,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和他说话。
我让他挂电话,那时的我太需要时间来独自静下来。电话里这样沉默着听彼此的呼吸如在耳边是一种巨大的残忍。
他说,你是不想和我说话么。
我说,给你两个选择,一个上线,一个去睡。
他说好,我上线。
电话里我总是倔强不肯说出的,我在线上一字一字打给他:我 爱 你
他只回了四个字,心痛如裂。
我说我们有两条路,一条是现在就慢慢断,省得到时候断不开,疼。
另一条是,不管那么多,能在一起一秒是一秒,到时候是死是活也顾不了了。
他沉默。
我想了想,或者还有另外一条小路。你做我哥哥罢,很多人想当我哥呢。到时候你回北京也可以很自然的找我。
他说,不。
我说你试试。
他说不用试,我没办法象哥哥那样对你。
这样的讨论除了疼痛之外别无其他收获。
“你该睡了。“我看看表,是他的凌晨3点半。
“不想和我说话了?”很多时候,本应是个成熟男子的他,象个孩子。
“你该睡了。”我执拗地重复了一次,莫名地想起他很喜欢的一句崔健的歌词,于是红着眼睛笑嘻嘻的对他说“我知道你世上最坚强你知道我世上最善良。 ”
他笑了笑。
“还爱我吗?”很轻很轻的,从听筒那端传来。
我含泪笑着:“快睡罢,晚安,别乱想。”
把听筒轻轻放回电话上,我转身用手背抹了抹眼泪。
H
忙碌得没有空隙喘息的日子,冰水一样流过。
转眼,是那一年的圣诞节。
我和几个朋友在亚运村的一家KTV租了通宵的包房,房间里烟雾缭绕,茶几上,地上都是散乱的酒瓶。
有人在专注地叠色子塔,有人在抽着烟聊天,有人在走廊里用手机谈笑……
只有我在唱歌,专注地唱着一首叫《纯真年代》的歌。
“变幻的世界有多美
昨天的爱情象流水
你的心是否停留在那一回
相爱的日子有多美
纯真的年代象流水
想要追我们第一次流下的眼泪 ”
本来故事到这里,自己都懒得再往下讲了,俗套爱情故事的男主角浪子回头,和他温良的妻子从此过着久违的幸福生活,算是个美满的大结局了罢。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那个曾扮演反角的女孩努力当自己没遇到过男主角这个人,彻底戒了网,搞得以前那帮网友大惑不解,说你怎么这次做得这么绝,我答道都这么大了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还怎么在道上混啊。
我的时间统统花在很有意义的事情上,除了上班我学英语学企划学插花学古筝,自己感兴趣的一个不放过。
这样的忙碌其实也挺充实,除了偶尔在用电脑做事情时,会忍不住打开和他180万字的聊天记录,随机看上一两段。
电脑关了,也把心里的门关上。
可是唱着唱着,脑子里不受控制地开始想象,算算时差,在地球的另一边他和他爱人应该正在幸福地依偎在一起微笑对视渡过一个甜蜜难忘的CHRISTMAS EVE,眼底就有点湿热起来,想起“每逢佳节倍思亲”的俗句子,就把它归咎于在过节的时候人的心理状态大概比较脆弱罢。
放下麦克风我拿起桌上的烟盒随手抽了一支三五出来燃上,在哥们姐们诧异的目光里,我撇嘴笑说,“不至于罢,就抽颗烟就把你们新鲜成这样。”
“东子。”我叫住身边穿黑色皮衣的高个子男孩,“摩托车骑了吗?带我去兜兜风罢。”
东子的车技不错,飞快平稳。深夜的四环路上,我用全部的感觉纤维去体味飞翔一样的速度,有种接近失重的快感,在引擎的巨大响声里,我模糊的感觉自己是个失聪的人,幻想自己的身体随时可能象一颗枪膛里的子弹一样飞出去。
按说,在这个时候我的感觉应该是不那么灵敏的,但我还是很准确感觉出了背上包里微微地振动,是我的呼机,它放在最靠我身体那个侧袋里。
平时的话,我可能会并不着急看呼机信息,可是今天,我很渴望马上知道是谁呼的我,说了些什么。
我相信东子的技术,就没让他把车停靠到路边,摩托车依然呼啸飞驰着。
我把环在东子腰上的一只手移开,用它去够那个侧袋的拉链,摸出呼机,举到眼前,持续按阅读键,液晶屏幕的灯亮起来,清晰的字迹出现在我眼前。
这一切,应该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
当我手离开东子身体的时候,他下意识地一侧头,大概是想扫一眼我在干吗,他肯定是在奇怪这丫头怎么突然有练杂技的癖好了。
是的,这样短促的时间,也足够从前面路口突然拐出一辆体积巨大的货车,车灯晃花了东子和我的视线。
在什么还没来得及意识到的时候,我的身体真的象刚才自己臆想的那样,子弹一样飞了出去。事实上,这样的飞行用鸽子来比喻更贴切一些罢,平滑地掠过城市上空,身后是悠悠的鸽哨,极尽飘渺,或者只有那对专注依偎在一起的人才能听到,女孩在男子的怀里抬起眼睛,轻轻扯着他的袖子说你听见了吗听见了吗是鸽哨的声音啊。
然后,他们就一起微笑对视着倾听,直到天黑。
在空中,我努力睁大眼睛,徒劳地想看清楚自己会坠落在哪一个角落,真的不想连坠落都是如此茫然,我对自己笑了笑,在失去一切意识前,脑子里还是很邪门地回旋着刚才在KTV里唱的歌的调子“相爱的日子有多美,纯真的年代象流水,想要追,想要追,我们第一次流下的眼泪……”
席慕容说:距离遥远的两个城市,灯火一样辉煌。
美丽的圣诞树,妆成了幸福的圣诞夜。
在满地幸福的圣诞夜晚,有人把我渐渐冰冷僵硬的身体抬上白色的车子。
没有人留意,路边的草丛里,一个淡蓝色的小方盒子静静的躺着。
那是我的摩托罗拉精英228。
有些碎裂的液晶屏幕上,清晰的显示着一行字:
“你,爱我吗?”
有年夏天,我在网络上到处流浪的时候,偶然在一个著名文学社区里看到了一个人的几篇文章,于是就没来由地喜欢上了。这样的开端确是带着偶然性的,那个社区里写字比他好的虽然不多,但不是没有,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能形容的喜欢他的东西,我想应该不是因为他的文字里常常弥漫着的那种死亡与绝望的味道,让我常常想象文字背后的这个男人的种种。
很多年以后,别人告诉我,文字和真实完全是两回事,永远不要因为文字去判定一个人。那时我也懂得这个道理了,可惜从前不是。
我是个习惯于和人分享所爱的女子,和八、九十号酒肉朋友朋友吹嘘推荐他的文字,热情洋溢地逼别人去看他的专栏。
QQ上,有个朋友问:“你是想和他网恋么?”
我笑:“远了去了,哪儿焊哪儿啊。”
他说:“嘿嘿,我说也是,我喜欢吃鸡蛋,但我不会喜欢下蛋的母鸡。”
我说:“嘿嘿。”
他说:“网恋多傻啊,是罢?”
我说:“是啊,没边没沿儿的。”
可就是这么奇怪,这个世界上偏偏有些人会去做一些明明知道是没边没沿的事情。
B
“是不是觉得我挺坏的?”我蜷在沙发的一个角落里,抱着一个大而柔软的靠垫,问在CD机架旁翻唱片的薇。我和她从中学起就是最好的朋友,已经十年。
她沉默地翻着唱片,可我知道我的话,每个字她都认真在听。
事情非常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说完,我在经历一场婚外网恋。
“网恋”这个词儿现在听起来多少有点儿象损人,可我找不出更合适的词语代替。
我很清楚,这对于经历单纯的薇来说,这是一件相当匪夷所思的事,荒唐且复杂。以前的我,做梦也不曾想过这样戏剧化的事情会发生在原本还算乖巧的我身上。
有次陪妈妈看电视,是一部挺沉闷的伦理肥皂剧,大概是讲婚外恋的罢。我在一边逗着猫猫玩,对于电视里的纠葛浑没留意,妈妈突然道:“明知道人家结婚了还去招惹人家,自作自受。”
本来在一边心不在焉的我,下意识地激灵了一下,突然觉得有些凉意。
看看妈妈,她若无其事地继续织着毛衣。
我开始专注于电视剧的情节,结局是男主角良心发现回到妻子的身边,那个第三者的女孩,独自站在滂沱的大雨中,脸上分不清雨水还是眼泪。
我忘记了自己以前看相似剧情的电视剧时,是什么样的立场,大概也会象妈妈一样鄙夷做第三者的人。
尽管有的时候,我会有些小小的出轨,和可接受程度之内的反叛。
不过,我知道自己还算是个善良的女孩,我所接受的教育足够让我拥有最完整的传统伦理道德观。
薇沉默了一会儿,叹口气,在我身边坐下,一手轻抚我略凌乱的头发,拉过我的手,轻轻握了握:“你爱他吗?”
C
他说:“我们是在犯错误。”
我点头:“是。”
“我们应该犯这个错么?”
我摇头:“不该。”
“那我们为什么在一起?”
“因为我们都快疯了。”我的声音很平和。
我想,自己的语气一定是决绝而无奈的。
我听得见他的坚强在一点点碎裂的声音。
他说:“请注意时态的运用,不是快,是已经。”
我在瓦解他,他也在瓦解我。
隔着遥远的太平洋,他在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我在屏幕的这端,眼泪无声地掉在手背上。
D
深秋的北京,夜晚的二环路,灯火璀璨。
我和三个朋友在路上走着,每人手里拿着一个卷筒。
那是刚刚路过麦当劳的时候,我坚持去买的,坚持要他们必须吃。
他们无奈,只能顺着我。
想起他说我的话:从来没见过象你这么倔强的丫头。
我猜想,他喜欢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的倔强。
很多恋爱中的人,都喜欢互相追问对方:你喜欢我什么?
我不,我不去问。
我只关心事实,不关心原因。
就想我只能想现在不能想未来一样。
我和他不知道是相遇的时间或其他因素弄错,所以注定没有结局。
夜风吹来,凉凉地拂着面颊。
应该清醒才对,怎么我的头竟有些微的眩晕。
哦,想起来了,刚刚在酒吧里喝的伏特加。
今天点酒水的时候朋友问我要什么,我想了想,说伏特加。
那是一种烈酒,当时喝的时候倒不觉得怎样,可是后劲却很猛。
我觉得自己的脚步开始有些虚浮。
我是个酒量比较差的人,这点我心里很清楚。
第一次喝醉,是在大学里过18岁生日的时候,十几个同学在宿舍里弄了很多菜,那些男孩搬了几箱啤酒,我不记得我喝了多少,只知道我的杯子里一直是满满的,我开心地笑着,和每一个敬酒的人对饮,一点不带耍赖。
后来,我喝得有点累了,便把头倚在同宿舍大姐的肩上,笑着看他们喝酒叫闹。
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慢慢爬满了面颊。
等他们发现的时候,我正把头埋在大姐的头发里轻轻抽泣。
大家吓坏了,以为我怎么了。
其实我没有怎么,不过是喝醉了,想流泪而已。
后来,是男友出国。
走之前,他叮咛我要好好照顾自己,乖一点儿,想我的时候就写信,别出去喝酒,尤其是不许单独和男孩。
我笑着说好好,你放心吧,我什么时候不乖了。
事实上,我没有听他的话。
我抵挡不了那种苦苦的思念,在心头轻轻一扯,就会异常疼痛。
可是,我不能和他说,他会担心,说不定会马上买张机票跑回来看我,他是这样的,想到什么就能做出什么。
我只能找大哥出来喝酒。
大哥比我大8岁,不是我亲哥,是在网上认识的,他知道我所有的故事。
我家附近有一家川菜馆子,生意不算好,每次去都是稀稀落落的几个人而已,我却喜欢他家做的毛血旺,一道很辣的典型重庆菜。
我的胃并不好,每次吃辣都会胃疼一段时间,但这种身体上的疼痛却使我心里的疼痛可以稍稍减轻。
所以,每次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的时候,都会叫大哥出来陪我吃川菜喝冰啤酒。
大哥总是喜欢叫一盘花生米,据说真正会喝酒的人都喜欢拿花生米下酒。
大哥总是了然的微笑着,听我絮絮叨叨的说自己的苦闷,在我有6、7分醉意的时候,就不许我再喝,然后把我送回家,他再自己回到住的地方。
后来,因为工作的关系,大哥调到了外地,而不久之后,那家馆子也易了主,大概是因为生意惨淡罢。
因为喝酒少了,吃辣的东西也少了,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的胃慢慢有些恢复过来。
而现在,我独自坐在出租车里,胃又开始不受控制的阵痛。
一阵清脆的“嘀嘀”声,使我的思绪从飘荡里拉回来。
一手顶着剧痛的小腹,我按下呼机的显示键,液晶屏幕上一行英文“COME TO THE OICQ。”应该是他从网上发的罢。
真霸道啊,我轻叹口气。
这个漂泊而随意的男人,一个绝对的浪子,想停就停,想走就走。
我知道,即使他妻子,应该和他厮守一生的那个女子,也不是他的港湾。
他这样的男人,是永远不会停泊的。
现在的他眷恋着我,甚至爱着我,可这不代表他会一直爱我。
我清楚这一点。
所以,在无数次他问我:你爱我吗?的时候,我可以模棱两可的冷静推搪“可能,很难说。”
我在沉溺,却不能那样把自己淹没。
那代表着一种彻底的崩溃,我知道。
E
我躺在自己柔软的床上。
刚刚的呕吐使我几乎全身脱力,头疼得厉害,意识却稍微清醒了些。
怕吵醒已熟睡的爸妈,我静静地让自己埋在枕头和被子里,努力使自己的状态慢慢正常起来。
呼机在我的手里一直握着,我在犹豫,犹豫该不该上线去看看他在不在,或者他会一直等下去,或者他会担心我出事。
有的时候会想,他对自己,真有那么在乎么?或者,他就是一个这样的浪子,可以和很多女人逢场作戏,不过是因为我的单纯执拗和那些女人格格不入才使得他对自己这样特别的眷恋。
不知道,这些答案。
恋爱中的女子不仅是傻瓜,还是瞎子和聋子,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
F
12点整,我看了看床头的表。
他应该已经下去了吧,没道理等那么长时间的。
或者,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
我忍着欲裂的头痛撑起身子,拨号上网。
当OICQ的小企鹅变成彩色的时候,意外地,又是希冀中地,看到了他的头像还在那里静静的呆着。
“收到我呼你了么?”他反应很快。
“恩。”
“刚回家?”
“恩。”
“怎么了你?”
“没什么,我早上做梦在雨里开车兜风。”
“晤……我下午开车冒雨出去买了点东西吃。”
我停下手,望着屏幕出神,很奇怪,与他之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有这样令人不敢轻易置信的默契。比如说常常会在同一时间说同样的句子,然后又会同时说你先说,然后两个人都呆住片刻,继而会心一笑。
用他的话说,两个人处久了,是会这样的。
我有点害怕这种默契,害怕他可以把我看得通透,害怕无所遁形。
“在么??”
大概是看我半晌没回应,他有些担心起来。
“在。 :)”
“在想什么?”
“我今天晚上和朋友出去,逼他们陪我吃卷筒了。”
“唔,好吃么?”
“有点苦 :(”
“傻丫头……”他打了一行省略号。
卷筒本来应该是甜的么,怎么会苦呢。
是啊。
大概是因为在吃的时候,想起了曾经有个人答应过我去清河挖沙子,一天赚5毛钱,每4天可以为我买一个卷筒,用棉衣裹着拿给我,是怕化了,看我在他怀里很香甜的吃着冰激凌,碧蓝如洗的天空,有清越的鸽哨声飘渺掠过。
我猜想这个时间,我们心里浮现的都是这个画面。
谁都知道,却谁都不说。
我们之间,本来就是一种绝望的沉溺。
明知道前面是悬崖,却又停不下脚步。
隔了很久,或者不是很久罢,在我概念里好象挺久的,我发现我们之间越来越象一张苍白的纸,谁都不敢在上面写字,哪怕轻轻一笔勾描,对方和自己都会有被划伤的可能。电话里的沉默习惯延伸到了网上。
“你,爱我吗?”他几乎有些小心翼翼的问。
这四个字,让我心里深处的某个位置轻轻地疼了一下。
记得以前,他总是很霸道的和我说“不要剖析我。”“不要替我拿主意。”“不要试图改变我。”……
曾经是如此骄傲而专制的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竟变得这样小心翼翼起来。
我猜想大概是因为他很在乎很在乎我。
我的眼睛很浅的湿润了,轻轻叹息。
“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要问?”
“是的,我知道。我是想听你亲口说。”
他第一次问我这个问题,是在长途电话里,我怔住了。
想了许久,认认真真地答:“不,我喜欢你,但不会爱你。”
事实上,从认识他开始,我就很清楚爱上他这样的男人,等同于走上一条不归路。
但是,我终究还是不受自己控制地走上了这条路,并且越走越远。
我望着屏幕,出了出神,打出一句话:“知道么?现在很想让你听首歌。”
“唔,什么?”
“直到世界末日。”
“把歌词打给我。”
“
他们说季节越来越无常,
就连雨水也跟着受伤。
整个世界象风中尘埃,
谁也不敢大声对人说,
你爱我吗? ”
许久。
“SIGH……”他叹气“看来你非要等到世界末日了。”
“是,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末日呢?”
“不。”我敲出一个字。心里却绞了起来,因为不管接受与否,终有一天我们会在彼此的世界里消失。
“如果我消失,你会伤心多久?”我轻轻的敲下这几个字。
“很久,久得连自己也不能想象。”我也不知道对于他这样一个答案,自己是否满意,因为就算他记得我再久,还是会在某一天他彻底地忘了我。
“本来想问问你,如果是你,会怎么样?不过算了。你的回答不外是:你知道的。”
我想,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多少有些无奈罢。
“其实在问你的时候,我自己也在想,如果是你呢,我会怎样。”
“想出了么?”
“ 如果,你只是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你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某个地方,那么我只要用时间去慢慢回忆或者忘记,就够了。 至于另外一种可能,还是不去想了。还有这么多爱着你在乎你的人,你不许对自己不好。”
“这么多人……告诉我,除了你,还有谁?”
我轻叹口气:“你的亲人,你的妻子,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
“这个‘我不知道’的……藏了很多话。你现在很善于运用双关了。”
“还不是跟您晓的么。”我贫了一句。
将这个不太敢去触碰的话题轻轻揭过。
G
本来以为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在痛和快乐的交织里滑过去,茫然得象没有尽头。
却在一个我的下午,他的午夜接到了他的一个电话。
“或者,我下个月起就不能再给你打电话或写信了。上网也会减少。”
“哦……”我有些不祥的预感,“你要忙了?”
他迟疑了一下,有些拗口的说:“我下周去办我爱人的签证,如果顺利的话,她下个月就会来这里了。”
“啊。恭喜你。”虽然这不啻是个意外的消息,我的第一反映就是淡淡笑着说出这几个字。
“我怕到时候再和你说,我们都放不下。”
“你真傻呵,还总说我笨。这是好事啊,她陪在你的身边照顾你,该多好。”
“我很担心你。”他的语气带着掩不住的痛楚。
我微笑着说没什么,早晚都是这么回事。以后我会好好的,去找一份很忙的工作,经常加班那种,心情好的话,再去找个男朋友,慢慢把你忘掉。
他叹口气,轻轻打断了我,别骗自己了,好么?
瞬间,辛苦建立的坚强统统被摧毁,所有的伪装又被打回原形,握着听筒,我知道自己从那一刻起开始相信宿命,相信那些关于相遇分离的安排。
他说我还记得我们的约定,我还要回去找你,你怎么能把我忘掉。
我说,不,这不一样,这是你欠我的债啊,你要还我。
他说,我一定会还。趁你还年轻美丽的时候。
我说你什么意思啊,我老了你就不还了么。
他说,不,就怕到时候就由不得我们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变得脆弱起来,开始悄悄的流泪,可是总想装出一副轻松的口气,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和他说话。
我让他挂电话,那时的我太需要时间来独自静下来。电话里这样沉默着听彼此的呼吸如在耳边是一种巨大的残忍。
他说,你是不想和我说话么。
我说,给你两个选择,一个上线,一个去睡。
他说好,我上线。
电话里我总是倔强不肯说出的,我在线上一字一字打给他:我 爱 你
他只回了四个字,心痛如裂。
我说我们有两条路,一条是现在就慢慢断,省得到时候断不开,疼。
另一条是,不管那么多,能在一起一秒是一秒,到时候是死是活也顾不了了。
他沉默。
我想了想,或者还有另外一条小路。你做我哥哥罢,很多人想当我哥呢。到时候你回北京也可以很自然的找我。
他说,不。
我说你试试。
他说不用试,我没办法象哥哥那样对你。
这样的讨论除了疼痛之外别无其他收获。
“你该睡了。“我看看表,是他的凌晨3点半。
“不想和我说话了?”很多时候,本应是个成熟男子的他,象个孩子。
“你该睡了。”我执拗地重复了一次,莫名地想起他很喜欢的一句崔健的歌词,于是红着眼睛笑嘻嘻的对他说“我知道你世上最坚强你知道我世上最善良。 ”
他笑了笑。
“还爱我吗?”很轻很轻的,从听筒那端传来。
我含泪笑着:“快睡罢,晚安,别乱想。”
把听筒轻轻放回电话上,我转身用手背抹了抹眼泪。
H
忙碌得没有空隙喘息的日子,冰水一样流过。
转眼,是那一年的圣诞节。
我和几个朋友在亚运村的一家KTV租了通宵的包房,房间里烟雾缭绕,茶几上,地上都是散乱的酒瓶。
有人在专注地叠色子塔,有人在抽着烟聊天,有人在走廊里用手机谈笑……
只有我在唱歌,专注地唱着一首叫《纯真年代》的歌。
“变幻的世界有多美
昨天的爱情象流水
你的心是否停留在那一回
相爱的日子有多美
纯真的年代象流水
想要追我们第一次流下的眼泪 ”
本来故事到这里,自己都懒得再往下讲了,俗套爱情故事的男主角浪子回头,和他温良的妻子从此过着久违的幸福生活,算是个美满的大结局了罢。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那个曾扮演反角的女孩努力当自己没遇到过男主角这个人,彻底戒了网,搞得以前那帮网友大惑不解,说你怎么这次做得这么绝,我答道都这么大了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还怎么在道上混啊。
我的时间统统花在很有意义的事情上,除了上班我学英语学企划学插花学古筝,自己感兴趣的一个不放过。
这样的忙碌其实也挺充实,除了偶尔在用电脑做事情时,会忍不住打开和他180万字的聊天记录,随机看上一两段。
电脑关了,也把心里的门关上。
可是唱着唱着,脑子里不受控制地开始想象,算算时差,在地球的另一边他和他爱人应该正在幸福地依偎在一起微笑对视渡过一个甜蜜难忘的CHRISTMAS EVE,眼底就有点湿热起来,想起“每逢佳节倍思亲”的俗句子,就把它归咎于在过节的时候人的心理状态大概比较脆弱罢。
放下麦克风我拿起桌上的烟盒随手抽了一支三五出来燃上,在哥们姐们诧异的目光里,我撇嘴笑说,“不至于罢,就抽颗烟就把你们新鲜成这样。”
“东子。”我叫住身边穿黑色皮衣的高个子男孩,“摩托车骑了吗?带我去兜兜风罢。”
东子的车技不错,飞快平稳。深夜的四环路上,我用全部的感觉纤维去体味飞翔一样的速度,有种接近失重的快感,在引擎的巨大响声里,我模糊的感觉自己是个失聪的人,幻想自己的身体随时可能象一颗枪膛里的子弹一样飞出去。
按说,在这个时候我的感觉应该是不那么灵敏的,但我还是很准确感觉出了背上包里微微地振动,是我的呼机,它放在最靠我身体那个侧袋里。
平时的话,我可能会并不着急看呼机信息,可是今天,我很渴望马上知道是谁呼的我,说了些什么。
我相信东子的技术,就没让他把车停靠到路边,摩托车依然呼啸飞驰着。
我把环在东子腰上的一只手移开,用它去够那个侧袋的拉链,摸出呼机,举到眼前,持续按阅读键,液晶屏幕的灯亮起来,清晰的字迹出现在我眼前。
这一切,应该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
当我手离开东子身体的时候,他下意识地一侧头,大概是想扫一眼我在干吗,他肯定是在奇怪这丫头怎么突然有练杂技的癖好了。
是的,这样短促的时间,也足够从前面路口突然拐出一辆体积巨大的货车,车灯晃花了东子和我的视线。
在什么还没来得及意识到的时候,我的身体真的象刚才自己臆想的那样,子弹一样飞了出去。事实上,这样的飞行用鸽子来比喻更贴切一些罢,平滑地掠过城市上空,身后是悠悠的鸽哨,极尽飘渺,或者只有那对专注依偎在一起的人才能听到,女孩在男子的怀里抬起眼睛,轻轻扯着他的袖子说你听见了吗听见了吗是鸽哨的声音啊。
然后,他们就一起微笑对视着倾听,直到天黑。
在空中,我努力睁大眼睛,徒劳地想看清楚自己会坠落在哪一个角落,真的不想连坠落都是如此茫然,我对自己笑了笑,在失去一切意识前,脑子里还是很邪门地回旋着刚才在KTV里唱的歌的调子“相爱的日子有多美,纯真的年代象流水,想要追,想要追,我们第一次流下的眼泪……”
席慕容说:距离遥远的两个城市,灯火一样辉煌。
美丽的圣诞树,妆成了幸福的圣诞夜。
在满地幸福的圣诞夜晚,有人把我渐渐冰冷僵硬的身体抬上白色的车子。
没有人留意,路边的草丛里,一个淡蓝色的小方盒子静静的躺着。
那是我的摩托罗拉精英228。
有些碎裂的液晶屏幕上,清晰的显示着一行字:
“你,爱我吗?”
18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09-12
水如悠
2017-06-27
#1
感情的事﹐真是很麻煩的呢﹗
(缩写版)
和他的相识缘于偶然,是在一个著名文学社区,他是名高产的写手,拥趸众多。我是从他的小说开始注意他的,在这个男人的文字之中总弥漫着死亡与绝望的味道。而我在他一篇小说后面关于他文章中提到的一首箫曲的回复,让我们算是正式相识,那是夏天。
尽管之间隔着遥远的海洋和不可跨越的黑夜白天,到那一年秋天,几十万字的聊天记录,足够使我们相当熟稔起来,当然,这种熟稔仅仅是我所认为的精神上的靠近,不过让我们知道彼此的姓名籍贯毕业学校所读专业基本经历偶尔会涉及到彼此的生活习惯或者是性格的鲜明特征,当然这些不过是通过文字和符号传达,我猜想他和我一样小心翼翼保护着倔强骄傲后面那个脆弱的自己不被轻易触碰。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会为他的一些言语态度而心情起伏,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告诉我他在变得很注意我,既而“注意”悄悄变成了“在乎”,我因这些细小而欢喜的同时也总有种有患得患失的不安。
我们争执得很厉害的一次,他留下一句:“再见,我曾经喜欢过的女子。”转身下线。我想伸手拉住他的袖子拽他回来,在他面前大哭一场让他知道我的委屈。可是,我的手徒劳停住,面前不过是电脑屏幕与空气。
一晚反侧之后决定咬牙要忘记他的第二天,却意外接到了他的长途电话,很温和的声音,我对他说起本以为你声音会是很冷酷那种,他笑笑说,若一个人对你很冷酷,那只说明两件事,他根本不CARE你,或他太CARE你。
那以后很自然地我们就开始经常通电话了,素日活泼的我大半时间总在沉默是因为不知该说什么,他却总不急不徐地和我说些关于他的细碎事情比如他通常习惯打个鸡蛋下碗面条房间收拾很干净可人很懒只穿黑色T恤白色衬衫牛仔裤一年四季等等。
渐渐地,除了上课睡觉之外我们几乎都在电话两端,他每晚临睡前和我通话困倦得握不住电话掉到地上又捡起来再掉下去这样折腾却依然舍不得挂电话清晨醒来时常常发现是抱着电话睡去的,甚至在他做饭洗澡时依然放不下,我听了无数次叮叮当当的锅勺声和哗啦啦的水声。这样的情形有些奇妙,两个素未见面的人,却象终日生活在彼此身边,分分钟厮守一起似的。
所以当我开玩笑地说我们是不是都快疯了的时候,他很郑重地纠正我,请注意时态的运用,不是快,是已经。
本来以为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在痛和快乐的交织里滑过去,茫然得象没有尽头。却在一个我的下午他的深夜接到他的电话,告诉我从下月开始他不能再给我打电话或写信,上网也会急剧减少。我问为什么?他有些拗口地说我下周去办我爱人的签证,如果顺利的话,她下个月就会来这里了。我觉得被什么瞬间重重砸了一下,可我马上很懂事地笑着对他说恭喜。
没有什么是不能忘记的,朋友说,忘记一个人再久,三五年也足可以。与他分离之后的第二年出差时与一个和他相熟的哥哥碰面,知道他又有了新的网上女友。我微笑问,他们在一起挺好罢?
哥哥犹豫了一下,他挺好的。大概是为了转开话题,哥哥的眼睛落到我无意识抚弄颈中一条有小巧十字架吊坠的细白金链上。
哥哥很有意味地笑着问,满特别,是谁送的?
我怔了一下,笑着告诉他:陌生人。
和他的相识缘于偶然,是在一个著名文学社区,他是名高产的写手,拥趸众多。我是从他的小说开始注意他的,在这个男人的文字之中总弥漫着死亡与绝望的味道。而我在他一篇小说后面关于他文章中提到的一首箫曲的回复,让我们算是正式相识,那是夏天。
尽管之间隔着遥远的海洋和不可跨越的黑夜白天,到那一年秋天,几十万字的聊天记录,足够使我们相当熟稔起来,当然,这种熟稔仅仅是我所认为的精神上的靠近,不过让我们知道彼此的姓名籍贯毕业学校所读专业基本经历偶尔会涉及到彼此的生活习惯或者是性格的鲜明特征,当然这些不过是通过文字和符号传达,我猜想他和我一样小心翼翼保护着倔强骄傲后面那个脆弱的自己不被轻易触碰。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会为他的一些言语态度而心情起伏,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告诉我他在变得很注意我,既而“注意”悄悄变成了“在乎”,我因这些细小而欢喜的同时也总有种有患得患失的不安。
我们争执得很厉害的一次,他留下一句:“再见,我曾经喜欢过的女子。”转身下线。我想伸手拉住他的袖子拽他回来,在他面前大哭一场让他知道我的委屈。可是,我的手徒劳停住,面前不过是电脑屏幕与空气。
一晚反侧之后决定咬牙要忘记他的第二天,却意外接到了他的长途电话,很温和的声音,我对他说起本以为你声音会是很冷酷那种,他笑笑说,若一个人对你很冷酷,那只说明两件事,他根本不CARE你,或他太CARE你。
那以后很自然地我们就开始经常通电话了,素日活泼的我大半时间总在沉默是因为不知该说什么,他却总不急不徐地和我说些关于他的细碎事情比如他通常习惯打个鸡蛋下碗面条房间收拾很干净可人很懒只穿黑色T恤白色衬衫牛仔裤一年四季等等。
渐渐地,除了上课睡觉之外我们几乎都在电话两端,他每晚临睡前和我通话困倦得握不住电话掉到地上又捡起来再掉下去这样折腾却依然舍不得挂电话清晨醒来时常常发现是抱着电话睡去的,甚至在他做饭洗澡时依然放不下,我听了无数次叮叮当当的锅勺声和哗啦啦的水声。这样的情形有些奇妙,两个素未见面的人,却象终日生活在彼此身边,分分钟厮守一起似的。
所以当我开玩笑地说我们是不是都快疯了的时候,他很郑重地纠正我,请注意时态的运用,不是快,是已经。
本来以为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在痛和快乐的交织里滑过去,茫然得象没有尽头。却在一个我的下午他的深夜接到他的电话,告诉我从下月开始他不能再给我打电话或写信,上网也会急剧减少。我问为什么?他有些拗口地说我下周去办我爱人的签证,如果顺利的话,她下个月就会来这里了。我觉得被什么瞬间重重砸了一下,可我马上很懂事地笑着对他说恭喜。
没有什么是不能忘记的,朋友说,忘记一个人再久,三五年也足可以。与他分离之后的第二年出差时与一个和他相熟的哥哥碰面,知道他又有了新的网上女友。我微笑问,他们在一起挺好罢?
哥哥犹豫了一下,他挺好的。大概是为了转开话题,哥哥的眼睛落到我无意识抚弄颈中一条有小巧十字架吊坠的细白金链上。
哥哥很有意味地笑着问,满特别,是谁送的?
我怔了一下,笑着告诉他: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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