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天起,举报间谍行为最高奖励50万

By wangx84071335201 at 2017-07-04 • 0人收藏 • 146人看过
  今天,北京市国家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奖励办法,公民举报间谍行为,对侦破间谍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最多可获奖励50万元。而诬告他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反间谍工作急需发动群众
  据介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交往明显增多,出入境人员逐年递增。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也借机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分裂颠覆、情报窃密、勾连策反等破坏活动。
  还有一些人出于个人私利,出卖国家利益,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可乘之机。北京作为首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颠覆、分裂、破坏和窃密等活动的首选地。
  基于以上原因和背景,反间谍侦查工作急需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广泛发动群众,激发群众维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逐渐构筑起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
  根据线索功效分三级奖励
  市民若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目前可通过三种形式举报:一是拨打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二是通过信件向机关举报,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三是直接到机关举报,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有专人接待。
  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后,北京市国家经过核查后将根据该线索的作用、效果等进行评定,分三级进行奖励,分别给予10万至50万元、5万至10万元、1万至5万元奖金。举报人可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9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直接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
  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公民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新闻链接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根据《反间谍法》第38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的活动;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案例
  渔民发现间谍器材获重奖
  现实中有很多间谍活动,比如,外国间谍情报人员到我国进行非法测绘、拍照等,很多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举报发现的,甚至是被人民群众扭送到司法机关的。
  今年1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渔民张某在我国黄海近海海域捕鱼作业时,捞获一个不明装置,上面有清晰的外文文字,其朋友万某获知情况后,认为事关,即刻向机关电话举报,机关立即派员带回可疑装置并进行技术分析,发现该装置为国外制造和使用的间谍专用器材,正在收集我有关数据。举报人获得机关重奖。
  北京晨报记者 王歧丰
6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07-15
2017-07-07   #1
  只要危害人民安全窃取国家信息都是间谍!
  
2017-07-10   #2
  网上的怎么举报,这里两版主就是间谍啊
  
2017-07-10   #3
  以后大家会不会在街上抢间谍?行走的50万啊!
  
2017-07-11   #4
  间谍的定义是什么?受境外基金资助在境内活动的算不算间谍?
  
2017-07-11   #5
  能举报50万?那得瘫多少?面瘫?装穷?哈哈哈哈
2017-07-15   #6
  @是谁给你的自信
  只要危害人民安全窃取国家信息都是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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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民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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