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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雨2010

用户名:暮雨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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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活动于 2017-06-09
回复了主题 › 151XXXX8750的机主,我认识他已经十七年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上虽然是这么说的,我还是建议LZ要好好想想。认真的和你老公沟通一下,如果你无法原谅你老公的出轨,那就离;如果你可以委屈自己的接受,而你老公有诚心悔改,那就好好的继续下去。你老公若是毅然决定离婚,那也没什么可惜的,他今天抛弃了你和孩子,今后也会抛弃现在的这个无耻的女人,或者被这个女人所抛弃!像他这样没有责任感,不专一的人,就该让他一辈子孤单,他不配得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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