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目前世界上的大部分地区,像欧美以及咱们生活的亚洲地区都有住房保障体系,我国的住房保障条例以及政策出台较晚,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刚刚推出的时候,由于资格审核不太严格,导致了很多并不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住上了经适房,而那些原本没有房子的家庭依然是“无家可归”,这一不好现象在近几年得到了重视,各地政府机关制定了一系列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以此来保护那些没有住房或者租不起房的人。
㈠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试用对象
什么叫住房保障制度,简单说就是在社会不断发展之下,贫富差距拉大,为了让那一部分买不起住不起房子的人也能住的起房买得起房而推出的。亲注意喽,一个社会文明的标准就是“民有所居”。人要想生存离不开衣食住行,所以住就显得尤为重要。
另外住房保障条例规定:“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所提供的住房,保障房分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住房三种构成”,他们和市面上的商品房有着本质的区别,规定不可以上市交易,使得他有了实实在在的用途,另外它主要为买不起房住不起房的老百姓提供住房服务。
㈡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制定后的具体实施
在各地新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出台后,各地都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到十二五计划快要结束的时候,国家要把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占所有建设住房覆盖率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到时候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就可以基本上得到解决了,呼呼,再也不用担心没有房子住了。
根据住建部网站报道的数据;“负责住房和城乡的负责人再次重申,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计划,以及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建筑工程已进入结构施工。住建部网站消息,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目前基本建成480万套,已开工650万套,基本建成400万套,上述建设进度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92%和83%,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㈢保障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条例颁布后,每个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的合理性有了很大的提高,是很多人享受了政策颁布后的福利,但在保障房建设中又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交通不便影响人们正常的出行,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离城市中心比较远,使得教育,工作,等不能使民众满意,这就使住房的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与住房息息相关的配套设施也没有能同步建设,有的保障性住房建成后不能及时交房,或是入住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安排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等。另外各地在建房上资金不足,地方配合不当,房价普遍超出普通家庭的承担范围等问题突出。
总的来说住房保障条例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为的就是服务于大众,希望以后有更多惠民政策的出台,希望小编的讲解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