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招简章

2019-11-23 22:35:1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2015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设立农村专项计划,单独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考生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的农村(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

  3.考生在本省(区、市)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的高中具有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与英语成绩排名、一模考试的总成绩与英语成绩排名均在全年级前5%以内。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招生专业为: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俄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瑞典语、土耳其语、希腊语、荷兰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国际、教育技术学、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关系学。各专业只招收中学所学外语为英语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5年4月20日—5月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输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照片,填写就读中学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与排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模考试成绩与排名、高三第一学期期末与一模英语考试排名、高中阶段参加社会活动情况、高中阶段获奖情况,检查无误后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由中学负责人核实学生所填信息并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撰写个人陈述:考生需结合报考专业撰写陈述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3.填报志愿:考生可以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志愿信息打印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4.中学签署推荐意见:报名考生须由所在学校年级组长或校长推荐,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电子邮箱,推荐人收到电子邮件后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5.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参加2015年高考的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考生如在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奖项,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由中学核实并盖章。

  6.邮寄书面材料:网上报名与邮寄书面材料缺一不可,书面材料须扫描(或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相应栏目,所有书面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书写),并按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1-5页)、中学推荐表、高考报名表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无需另加封面),于2015年5月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EMS邮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工作程序与录取原则

  1.材料评审:我校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并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确定的符合户籍、学籍资格条件的考生范围内,择优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于6月3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打印准考证:考生于6月4日—11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报到: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6月12日下午14:00—16:00到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行政楼408室报到,办理准考证盖章手续。

  4.选拔测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我校选拔测试,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测试科目为英语笔试(含听力)、英语口试(面试),测试日期为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5.资格认定:学校根据考生英语笔试(满分200分)与口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择优选拔,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与专业,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阳光高考”平台、学生所在中学、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示。

  6.录取原则: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根据其选拔测试结果予以录取并进行公示。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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