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12年来首次成员国外交大会——WIPO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外交会议,将于6月20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昨天,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一部旨在加强保护音像表演者经济权利与精神权利的《保护音像表演条约》有望在会上缔结。
中国首次承办知识产权外交会
大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中国首次承办的第一个涉及知识产权缔结的外交会议,将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85个成员国以及数十个国际版权组织的高级代表团逾千人与会。此次外交会议对于树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促进国际间相互了解和广泛互信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预计会缔结《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加强许多辛苦谋生的电影演员和其他表演者的经济权利,使他们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工作而获得额外的收入。条约将让表演者有可能与制作人分享音像制品在国际上创造的收入。另外,条约还将向表演者授予精神权利,使他们能够制止不署名或歪曲其表演的行为。
条约致力保护表演者经济权利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特雷沃尔·克拉克介绍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保护音像表演条约》的讨论始于1996年,其核心为表演者声音和形象给予全面保护。经过十几年的谈判,最终在2011年9月,WIPO成员国大会正式决定于2012年召开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2011年12月1日,WIPO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筹备委员会会议一致同意于2012年6月在中国北京举办这次会议,具体由国家版权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特雷沃尔·克拉克表示,此次会议的目标是为了在一个国际的法律框架下对改善和协调音像表演者版权和相关权利的保护达成一致,形成一个国际条约来保护表演者的经济权利,并且使他们能够获得应得的潜在收入,同时条约也会使制片人有可能从音像表演在国外的利用上取得报酬并且与表演者共享收益。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野霏表示,此次外交大会北京有21个政府部门参与,制订了31项工作方案,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 追访
有助于完善著作权法律体系
谈及国际保护音像表演条约诞生的意义,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人士表示,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律与这次外交会议缔结的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基本一致,个别地方略有差距,但是没有实质性矛盾。如果这次能够顺利通过国际性的“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将对中国著作权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完善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根据1967年于瑞典斯德哥尔摩缔结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建立,成员国赋予它的任务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并与其他国际组织配合,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于1970年4月26日生效,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的一个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