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五月下旬以来,羊城晚报接到多位读者的报料后,记者展开调查并从教育部门得到证实,梅州市梅县区新城中学、松口中学、丙村中学三所学校高三级110多名学生未领到毕业证书,就已“请假”流入社会,有的竟长达一年多时间。
提前交齐学杂费
不上课也能毕业
学籍仍在新城中学的王志(化名)对记者说:“我已在一年多前就交齐了高三两个学期的学杂费,共1520元,在工厂打工领了工资,老师说,6月底我就可以领到高中毕业证书了。”
“我早在2014年9月份就离开了学校,来到了深圳某酒吧当服务员,每天晚上灯红酒绿,接待顾客,很好玩,很刺激。老师对我说,等今年高考过后,就可以回校领到高中毕业证书了。”松口中学的黄清(化名)说。
正当同年级的同学准备冲刺高考的时候,这些还没有完成普通高中三年六个学期的学生却提早进入了社会。梅县区某学校的老师对记者说,这是当地学校违反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适应”家长、学生和社会要求的一种“潜规则”。学校老师把这种现象称为“挂学”:学生厌学或不愿意考大学,可以向班主任递交申请,然后交足每学期的学杂费,不用再到学校上课,等时间到了,就会发给高中毕业证书。在梅县区乃至梅州市,这种现象都存在。
学生交学费“挂学”
校长声称不知情
梅县区新城中学高三级现有14个班,883名在册学生,经过学校的证实,该校已有40名学生“请假”,早在高二下半年就离开了学校;而松口中学12个班,630多名高三学生,经证实,也有43名学生“请假”早已离开学校;丙村中学9个班,460多名学生,有30名学生“挂学”离开了学校。其中,该校高三(9)班64名在册的学生中,竟然有13名学生“挂学”离开,占该班学生比例近20%。
5月15日,记者跟随梅县区教育局教育股朱姓股长等人来到新城中学了解情况。但该校校长李卓荣表示,没有掌握到这方面的情况,要向班主任了解。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后,该校的14个班主任共清出了40名“挂学”学生的名单和部分学生自写的申请书,高三(9)班的老师郑瑞芳对记者说,学生写出申请后,她已告知了主管的副校长。记者从校方的财务查实,高三(9)班的黄某东、高某兴、钟某强、罗某燕、杨某玲等多名“挂学”学生都如数缴纳了2015年春季的学费,每人760元。
高中课程已修完
学生提前“进社会”
同学信息指认:跟班主任说了算同学信息指认:跟班主任说了算
为何这些高三学生还没有读完第六学期,就纷纷“跑”进了社会?李卓荣说:“其实高中阶段,高二第四个学期就修完了高中阶段的所有课程,并已经完成了高中学业水平的考试,上面这些同学是比较厌学的,他们又不想参加高考,所以就纷纷交钱向校方的老师提出申请,并保证不‘出事’,流进了社会。”
随后,记者又到了松口中学采访,该校高三(10)班陈勇纯老师证实:该班共有4女1男5名学生请了长假,有的在梅县进了商场,有的到深圳进了电子厂、家具公司。松口中学高三(4)班有两名男同学也请了长假,今年3月7日谢某南同学给班主任何庆平老师写来请假条,上面写道:“自己身体不适”。经过何庆平老师了解证实,小谢3月8日就“跑”到了梅州市某车站修理厂当了修空调的学徒。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学校的老师同意他们请假后,就极少进行跟踪了解。
请长假超过一周
必须按程序报批
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生因故离校,应该由本人持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具意见后,教导主任审查,校长批准,方可请假。”
然而记者在三所中学采访时,所有的请假条,申请书都没有按照这一规定办理。
据了解,梅州市共有8个县(市、区),全市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63所,在校生近11.6万人。教育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对记者说,据他保守估计,类似梅县区三所中学“挂学”学生流入社会等待领取毕业证的同学,至少数以千计。
5月15日傍晚,记者又获悉,针对这些情况,梅县区教育局向高中学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完中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对于通过规定修完课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国家要求的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但必须控制在5%以内,且必须经梅州市教育局审批;学生请长假,超过一周以上的应按程序审批,校长审批后,请假单交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