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按相同比例录取”可能更公平

2019-12-09 07:48:54

一名在校大学生在网上发帖,希望代表委员能反映高考地域歧视问题。该帖引起了全国徐源远的关注,她已提交了建议:高考由国家统一命题,全国所有省市区全部纳入统考范围,录取时取消地域界限,按照分数高低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3月9日《南方都市报》)。

建议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出于维护教育公平的考虑。但笔者认为,这个建议过于理想化,简单机械地按照这一办法操作的结果,必然是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不平等。

高考制度多年来一直饱受诟病,而人们关注的焦点正是招生录取的公平问题,其中包括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高考中的公平问题确实值得引起高度关注,一些地方的考试特权已经被政策固定下来,且为了规避公众的指责,变换了表现形式,比如单独命题就试图人为地抹杀不同省市之间的分数线可比性,来逃避谴责。然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否就能实现百姓企盼已久的公平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无论是公平还是平等,任何情况下都有形式上的和实质上的两种不同存在形式。而社会和公众真正需要的公平和平等不应该是形式上的,而应该是实质上的,因为形式上的公平平等经常掩盖实质上的公平平等,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迷惑性。

就拿高考来讲,全国统一分数线尽管从表面上公平了,平等了,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但地区教育的差别和发展不平衡是客观的,是长期以来积淀下来的,将教育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拿到一起去比,实质上是让今人为前人甚至是为自然条件造成的落后埋单,遭受惩罚。长此以往,其结果必然是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教育的“马太效应”更加不可避免。这是任何理性政府都不会接受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全国统一分数线这种理想化的录取方法从根本上违背机会平等原则,后果是严重的,是不可取的。

笔者倒认为,要实现实质上的公平平等,“按相同比例录取”的方法可能更易行,也更容易为百姓接受,且不会产生上述办法带来的不良恶果——很可能出现能读好学校的全来自经济发达地区,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一个都没有。具体来说,“按相同比例录取”就是对全国各省区市进行招生名额分配时,以当年各省实际参加高考的人数为参照,按照同一层次院校录取相同比例的原则确定招生指标。比如,全国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确定为10%的话,那么北京有10万考生,就在北京录取1万人,山东有20万考生就录取2万人,依次类推。这样一来,考生在各个省区市的竞争压力都是相同的,机会都是均等的,既照顾了公平,又照顾了不平衡,也具有很大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