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调整计划须公示结果
大众网-生活日报
记者今天从省招办获悉,我省今年高考招生录取原则确定,高校必须公示本校调整计划的执行结果,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费。
省招办确定的录取原则规定,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任何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应试外语语种。录取过程中,高校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
招生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省招办主动沟通后,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有权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备案。凡是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