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保送“条件调整”“名额瘦身”

2019-10-15 10:10:43

辽宁省招考办转发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保送资格条件,今年高校招收保送生资格条件大幅调整,其中5类考生具备保送生资格,有4类考生今年起不再具备保送生资格。同时要求,各有关高校应认真组织测试考核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招生的高校,视情节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

  5类考生仍享有保送生资格

  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仅面向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经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高中阶段连续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符合、印发的《普通院校招收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英烈子女。

  5.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6部(局)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4类考生不再具备保送生资格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3.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4.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