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可在甬参加中考啦

2019-11-11 11:31:16

昨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有关政策发布。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今年起可在甬参加中考,就读普通高中。这是我市在浙江省异地高考政策出台后的配套政策。  据了解,此前,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允许升入宁波的各类中职学校,不能升入普通高中。  按照新政,从今年起,凡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参加中考。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我市流入地小学升初中条件,进入我市初中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同时还要符合我市中考报名的其他条件。  随迁子女的中考报名时间与本市户籍考生同步。在现就读的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后,随迁子女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暂住证(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年限证明,到现就读的初中所在地,进行中考报名信息确认。  初中学校将通过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完整的初中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中考录取时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随迁子女从户籍地择校到本市学校就读,视作本市户籍择校生,不具备中考前部分学校的提前推荐保送资格。  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就读期间,经市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本市内初中之间有过转学经历,不影响在我市参加中考。  今年是随迁子女就地中考放开的第一年,可能会有部分随迁子女暂时达不到相关条件,为此相关部门制定了两条措施予以缓冲。  一是同意随迁子女就地中考(借考),出具中考分数和可录取在相应高中段学校证明,转回原籍就读相应高中。  二是设置三年过渡期,仍持续原来政策,可以报考我市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目前暂定试行一年。市政府要求我市各县(市)区从本地实际出发,按上述原则意见,研究确定本地随迁子女初升高政策。  据市教育局统计,从我市各地学校反馈的情况来看,去年9月底,在我市上学的外省户籍初三学生总人数为8393人,其中城区1293人。  政策解读  完整的初中学习经历 是指符合我市流入地义务段入学条件,进入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习,具有完整的在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即从初一年级起就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连续学习,中间不可以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完整的初中学籍 是指随迁子女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符合我市统一规定,并在我市电子学籍系统中,从初一年级即进行注册,且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初中阶段由外省转入我市初中、初中段转到外省又转回我市,或不符合我市学籍管理规定者,均不能算是具有我市完整的初中学籍。  合法稳定职业 一般是指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个体经营户需有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  合法稳定住所 一般是指领有暂住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住所有安全保障,符合公安部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