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黑材料

2019-11-24 16:11:11

名词。贬义。本义既是指记录着某人罪行、错误和污点的文件,又指或其他人暗地以非法手段,恶意地收集或编造别人的不慎言行乃至罪行的记录,可以用来指控和人。广义的说,本人或者别人所写的思想汇报、会议发言、、检查、日记、通信、个人档案等等,都可以成为“黑材料”的构件。量上不断积累起来的材料自身便会发生匪夷所思的质的异化:即使此时此地没有问题的言行,到彼时彼地就可能成了问题——在运动频繁、主题多样、政策多边的时候,尤其如此。
在中,它最初特指1966年6、7月向学校派驻工作组时搜集的指定运动对象的材料。感到运动危机的当权派本能地运用收集、整理材料的武器对付潜在的对象。下令驱逐工作组,这些材料(排队统计表格、抄件、会议记录、简报)被定性为“黑材料”,并要求予以销毁。后来逐渐泛化为统称历次运动中,暗中整理的个人或群众组织有关、思想、言行、生活等方面的材料,也包括图书馆的历史资料(书籍、报刊)和敌特档案等。
这类材料有本人自述交待被引申、附会、歪曲了的,有屈从于强大压力用无限上纲、凭空捏造等手法,编造出来以求过关自保的假话,有第三者向上级反映的某人有越轨言行(私人信件、私人交谈亦被搜罗其中)、历史污点的材料,有历次运动填写的个人履历表格、评定记载,或者是这些材料的规纳整理。这类材料的整理意图本来就多出于领导收益,往往能引起他们的格外重视,但多半由于“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只能悬置起来,却又被塞进了档案袋,成为下一次运动寻找对象,与新的运动需要、斗争主题对位的根据。这些材料有的来自单位内部,有的来自公安部门。由于官方档案制度的完备,它会跟随当事人终生,因此极具杀伤力、威慑力。政工部门的权力不仅在于其职权定位是专司人事管理的,而且还在于掌握了档案材料。
对文字信息的占有权、处置权,是其他权力的基础、一切权力的关键,而1966年以前制度下的各级,随其化、脱离群众、滥用权力的程度不同,也不同程度地把档案材料、涉及群众言行的各种文字记录,当作是管制和驯服群众的有效工具。在经由中共的授权下,受群众要求、恢复名誉,而则要捍卫其治理权的神经中枢——对官方文件的垄断权。
在以观点看待、分析一切的年代,黑材料就可以整倒一个人,即使整不倒也足以使他被打入另册,导致当事人不被信任、不被重用。1966年10月这些材料已经成为开展的障碍(群众怕运动后期“秋后算帐”而畏首畏尾),《关于军队院校的紧急指示》说:“凡是运动初期被校党委和工作组打成所谓‘’、‘分子’、‘右派分子’、‘假、真右派’的同志,应宣布一律无效,予以并当众恢复名誉,个人被迫写的检讨材料,应全部交还本人处理。党委或工作组及别人整理的整他们的材料,应和群众商量处理办法。经过群众和被整的人同意,也可以当众销毁。” 销毁黑材料的计划,被纳入实现打碎既有国家机器、体系的整体目标的一部分。
整理黑材料、打压群众运动的内幕被揭发了出来。西南局(书记)安排各校工作组在各校师生中搞左中右分类排队、整材料。写揭发当权派的师生被排在右边。每五天排一次队,向上汇报一次。大学组下设的联络、情报、宣传、研究等组专门负责搜集(公安厅经手)赴京告状学生动态(组织名称、人员、名单、家庭历史、本人面貌、观点)。从1966年6月到12月,公安厅搞了五百多份黑材料,大专院校联络总站(前身就是省小组大学组)搞了上千份黑材料和简报,外地学生接待站搞了一百二十多份简报(涉及到30%以上的运动参与者)。
围绕黑材料的销毁,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夺战:组织对不仅有和平的谈判协商(通常在与群众组织代表之间),也包括比较激烈的,如请愿、绝食、包围和占领政府办公场所,直至有大规模人群参与的抢夺和肉搏战。在一方面,面对群众要不到就“抢”的策略,采取了各种各样“藏”的对策。藏的地点,通常是本单位的机要部门、保卫部门,甚至转移到公、检、法、军队机关等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单位。1966年12月“浙江省红色联络站”等组织一千多名派在“首都三司驻杭联络站”策划支持下,以追查省委存放在省军区的黑材料和揪省委书记陈伟达为目标,发生冲击杭州市浙江省军区大院事件。作为当地派的跨行业联合行动,二十多天后继发更大规模的第二次冲击军区,导致了持续半个月之久的军民对峙危机,震动全国和高层核心。
派群众夺取了黑材料之后,出于报复或追查到底的心理,又将黑名单之类公布于众,引发新的矛盾冲突(导致后来一烧了之政策的出台)。后曾对这类材料进行过清理,或退还本人,或当面销毁。

(参考资料:萧喜东《初期的与反(续):围绕“黑材料”的斗争》,载《与世界·研究专辑》2002年增刊第一号)